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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流氓政權下的荒誕女法官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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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梁宏,女,約五十歲,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中共黨支部書記、副庭長。從二零一六年至今,梁宏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主動承辦漢陽區六一零指派的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案件,至少非法判七名法輪功學員。

武漢市漢陽區梁宏
武漢市漢陽區梁宏

梁宏法官的職務是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邪黨支部書記、副庭長,其工作範圍應是負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理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管理。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案件與其工作範圍沒有任何關係,唯一能夠解釋的是其作為邪黨支部書記無條件服從了邪黨組織強行指派迫害法輪功的政治任務。

作為一名法院法官,審理案件是本職工作,無可指責,但是梁宏法官在審理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過程中的荒唐言行,再次證實了中共流氓政權迫害法輪功從來不講法律,所謂法律只是邪黨用來欺騙廣大中國民眾的一塊遮羞布。

下面是梁宏法官審案過程中的幾個荒唐言行實例:

1、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家屬在漢陽區法院院長接待日遞交申訴書,梁宏等人指使法院工作人員把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分別非法扣留在單獨的房間裏。期間,漢陽區法院副院長劉言勝還專程和法輪功學員家屬談話,並保證說沒有扣留他們的意思。可到上午十點左右的時候,法院門口突然出現三輛警車,下來十幾個警察把三位家屬強行押入警車,劫持到漢陽區江堤派出所非法扣留。

2、 漢陽區法院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利君和夏美容,審判長梁宏當場做出不許律師講法律的違法規定。辯護律師在庭審情況說明中如此闡述了這一規定的荒謬:「生平第一次出現在不許講法律的法庭上,被不准依據法律規定為被告人辯護,值得記載。」法庭上,審判長梁宏多次打斷律師的發言,只許律師講辯護觀點,不許律師闡述辯護意見,並且將公訴人的麥克風聲音調得很大,律師的話筒音量調得很小,根本不想讓下面的人聽見律師的辯護。

3、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吳碧林,審判長梁宏多次粗暴打斷律師辯護,並多次無理剝奪吳碧林為自己辯護的正當權利。在開庭前的數月,一審法院梁宏等人竟然把本案案卷移送二審法院「內審」,由二審法院對本案的定罪量刑等做出決定。據她說這是武漢市中級法院的要求。所以漢陽區法院的開庭審理和之後的裁判,都純粹是走過場的玩偶遊戲,是虛假的一審,實際是執行武漢市中級法院的一審意見,而且是未審先判、不公開審判!

4、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陳善菊。審判長梁宏誣蔑法輪功,威脅陳善菊不許煉法輪功。律師指出,審判長梁宏當庭威脅當事人是違法的,當事人在庭上陳述是法律允許的,並指出超期羈押陳善菊是違法的,應立即無罪釋放。律師之前在漢陽區法院刑庭辦公室和法官溝通時,一個叫曹文的辦公室人員全然無視法律,說:我們可以判她三年。

看看中國法官宣誓誓詞: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忠實履行法官職責,恪守法官職業道德,遵守法官行為規範,公正司法,廉潔司法,為民司法,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而奮鬥!再對照「法官」梁宏的言行,中共邪黨流氓政權專制下的法院法官邪惡黨徒嘴臉暴露無遺。

在中共滅絕性地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年時間裏,無數理性、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頂著隨時可能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甚至死亡的巨大壓力下勇敢的走向社會向廣大中國民眾講述法輪功祛病健身、修心向善、福益社會的事實和中共邪黨散布謊言、製造仇恨、殘酷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通過多年來國內外法輪功學員的共同努力及許多國家、政府機構、民間人權組織的正義譴責和熱心幫助,使三億多中國民眾陸續明白了法輪功真相,聲明退出中共邪黨一切組織。在越來越多的中國民眾看清中共邪黨是一切社會危機的根源,選擇拋棄中共邪黨的今天,還有人緊隨邪黨,甘做幫兇,等到中共邪黨垮台、清算罪行的那一天到來時,你怎麼辦?

中共邪黨的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是見不得光的,從來都是口頭傳達,沒有任何文件依據,就是為了不留下將來被清算的罪證。然而作為法官是被要求獨立簽發裁判文書,並對案件處理結果終身負責的。也就是說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責將由法官一人承擔。

如今,梁宏作為一個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也是中共長期封閉黨文化洗腦教育下的受害者,為了自己和家庭有一個好的未來,何去何從,早作選擇!不要再成為中共邪惡體制下,一個眾人恥笑的荒唐女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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