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長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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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二零一七年九月末的一天晚上,我在家正專心抄寫師父的《論語》,那時也就是七、八點鐘,我聽到大門外有敲門聲,我急忙下地走到外面,一看真有兩人在大門外站著,走近一看是我們當地派出所副所長和一位司機,副所長的面孔我很熟悉。就是他在三年前把我送進監獄,今天他又上我家來了,我心裏猶豫了一下,才把門打開。

進屋之後,所長看到我的書桌上擺著大法書,還有抄書的本,就帶著惡狠狠的聲音說:還煉嗎?我毫不猶豫的說:怎麼不煉?這麼好的大法我能不煉嗎?而且這麼多年叫你耽誤了我多少時間,我還得趕緊補上,跟上正法進程。

他聽我這樣一說反而不那麼惡了,臉上的表情和善了許多,並說要煉就自己在家煉,不要再上外面搞宣傳了。

我說:甚麼叫搞宣傳,法輪大法是正法,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人在學在煉,只有江澤民出於嫉妒心極力反對。而且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法輪大法洪傳這麼多年,老百姓都知道好,你為甚麼跟著江澤民反對?所長說:國家不讓煉。我說:江澤民能代表國家嗎?江澤民給你甚麼好處,你替他賣命。我們法輪大法是修佛修道的,是修真善忍的,無論在社會、在家庭都是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

我又舉例說:你看我家道邊的栗子樹結的果都掉到地上,有的老百姓看著就給撿走了,即使我看見了我也不說。我跟所長說:你能做到嗎?副所長沒吱聲。

我又說:那天我給你一個光盤,內容也就是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美好,你連內容都沒看,只知道是法輪大法的材料,就給派出所打電話叫人來抓我,你良心何在?!你知道嗎?我給你的光碟是叫你了解法輪功真相,將來不會被淘汰,我本來是為你好,讓你對未來有一個正確的選擇。可是你不但不感謝我,反而迫害我,我本來就沒有違法,你卻找人做假材料、判刑三年,硬把我送進監獄。我身心受到傷害,經濟上損失近十萬元。你給我造成的這些傷害,我從內心不恨你,因為我是修真善忍的,對誰都是慈悲的。我不但不恨你,反而可憐你,你造這麼大的業,將來怎麼辦?因為當時我想起師父在講法中說:「作為大法弟子,在任何環境中都應該體現出對眾生的慈悲。」[1]

所長聽到此話,覺的無地自容,一再說:以後有甚麼困難儘管跟我說。

我這時突然想起一件事,當年我師父的法像被他們搜走了,我得要回來。我說困難就不用說了,只要你把師父的法像還給我就行。如果你能做到,還能給你消業,副所長答應了,說行。我看他答應得挺乾脆的,就沒再說甚麼。

副所長和司機開車走了,我的心還沒有平靜,還在思索著副所長為甚麼這麼痛快就答應給我師父的法像。師父說:「神是從來沒有把人當作過敵人的,人也不配。從慈悲的角度來講也不能把人當作敵人。」[2]我剛才沒有把所長當成敵人,慈悲心到位了,所以副所長才答應給我師父的法像。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中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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