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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法庭就中共活摘器官宣判 國際媒體聚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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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明慧記者王英編譯報導)調查中共強摘器官的「獨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於六月十七日在倫敦宣判結果,判定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徑已存在多年,並仍然存在,法輪功學員是器官供應的最主要來源。當天,《路透社》、英國《衛報》、美國《新聞週刊》、《福布斯》、《澳洲廣播電台》、加拿大《環球新聞》等國際主流媒體紛紛報導並轉載了這一新聞。

'圖:二零一八年,法輪功學員在維也納摹擬中共活摘器官暴行'
圖:二零一八年,法輪功學員在維也納摹擬中共活摘器官暴行

路透社六月十七日報導,中共正在謀殺法輪功學員,並摘取他們的器官進行移植。

在獨立法庭的最終判決中,專家小組說他們聽到了明確的證據,中共活摘器官已經至少二十年了。

文章說,雖然中共當局不承認這些指控,但專家小組表示,活摘器官行徑仍在繼續,而且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可能是活摘器官的主要來源」。

「結論顯示,很多人無緣無故地被剝奪生命,死得駭人聽聞,無法形容。」法庭主席傑弗裏﹒尼斯爵士在判決中說。

該獨立法庭由「終止中國(中共)移植濫用國際聯盟(ETAC)」發起。

由七人組成的陪審團在去年十二月舉行的聽證會上,「無可置疑地認定,在中國,從良心犯身上強行摘取器官的做法已經進行了相當廣泛的規模,而且涉及大量受害者。而且是由(中共)國家支持或批准的機構和個人幹的。」

陪審團認定,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犯下了反人類罪和酷刑罪。

法輪功學員曾錚告訴法庭,她被關押在勞教所期間,接受了驗血和體檢,她說她希望法庭的調查結果能夠促成實際行動。

她說,「我希望更多的國家通過法律,禁止自己的公民去中國做器官移植手術」。

「我希望國際社會能夠找到一種方法來阻止目前在中國進行的殺戮。」

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六月十七日報導,一個獨立法庭星期一裁決,被關押在中國監獄中的人被摘取器官死亡。

《新聞週刊》引述《衛報》的報導說,主持獨立法庭的傑弗裏﹒尼斯爵士星期一在倫敦對記者說,法輪功學員「可能是被強摘器官的主要來源」。

「根據多種信息來源,良心犯被殺是為了摘取他們的器官,進行有利可圖的移植手術,」法庭說。

法輪功學員曾錚表示,她在勞教所經歷了幾次大規模的「身體檢查」,包括拍X光片和血液檢查。

她告訴法庭,她現在懷疑這項測試可能是篩選過程的一部份。 她說:「當有人從勞教所消失時,我當時會認為她被釋放並回家了。」

她接著說:「但實際上無法確認,因為我在獲釋後無法追蹤其他人,我現在擔心他們可能被送往醫院,並且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摘取器官,並因此在此過程中被殺死。」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同一天的報導說,位於倫敦的獨立法庭得出結論,中共仍在殺人取器官,受害者包括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

擔任獨立法庭的主席傑弗裏﹒尼斯爵士曾主導國際刑事法庭對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捨維奇的起訴。他說:「法輪功是強摘器官的來源,可能是主要來源」。

「結論表明,很多人無緣無故地死去,死得難以形容,駭人聽聞,更多的人可能會以類似的方式遭受痛苦。」尼斯爵士說,「我們所有的人都生活在一個星球上,在這個星球上,中國曾是人類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其現政權的當權者,在從事極端邪惡的勾當。」

他補充說:「沒有證據表明強摘器官這種行徑已經停止,法庭認為強摘器官行徑仍在繼續。」

法庭一直在從醫學專家、人權調查員和其他人那裏獲取證據。

在被殺害的人中,有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於一九九九年開始受到迫害。

法庭指出,中國醫院提供的移植等待時間非常短,通常只有幾週。

調查人員打電話到中國的醫院,為病人詢問移植器官的事,被告知某些器官來自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曾錚表示,她在被關押在勞教所期間,多次被要求做驗血和體檢。

現在民眾呼籲英國議會立法禁止去中國進行器官移植。目前有四十多位國會議員支持這一提案。以色列、意大利、西班牙和台灣已經禁止器官旅遊。

《福布斯》(The Forbes)報導,六月十七日,獨立法庭發布了長達六十頁的最終判決摘要,希望能夠為倖存者和受害者的親屬提供某種形式的解決方案,記錄可能用於敦促國際組織採取行動的材料。

在分析種族滅絕罪時,法庭承認法輪功和維吾爾族是特定目標群體,犯下的暴行屬於「聯合國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種族滅絕罪公約」)第二條的範圍。

法庭認定,中共已經實施了「羅馬規約」第七條所界定的反人類罪。其中包括「謀殺;滅絕;違反國際法基本規則的監禁或其它嚴重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

僅在幾週前,英國國會議員菲奧娜﹒布魯斯(Fiona Bruce)在英國下議院討論了採取行動的提議。在辯論中,布魯斯議員呼籲英國政府帶頭提出並在聯合國支持這一議題。這可以通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決議來實現,首先是「設立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調查中國人權狀況」,其次是成立調查中共系統的、廣泛和嚴重侵犯人權事件的調查委員會。

獨立法庭審議的問題顯然需要作出適當的回應。法庭收集和分析的證據是我們不能視而不見的,需要進一步調查。布魯斯議員提出的提案是向前邁出的合理一步。剩下的問題是,是否有人會勇敢地採取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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