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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年牢獄迫害 撫順市七旬賈乃芝再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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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撫順市法輪功學員賈乃芝與七十九歲的趙玉蘭,兩位老太太四月十八日夜間十一點剛走出家門,就被蹲坑的兩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隨後,來三輛警車,將兩位老人綁架到新撫派出所。賈乃芝問警察說,你們是哪的?回答說刑警隊的。

兩位老太太被分別提審後,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撫順市看守所。第九天,趙玉蘭老人被釋放,賈乃芝被非法批捕。

賈乃芝老人,出生於一九五零年,今年七十歲。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她身患絕症,末梢神經炎,喜得大法後生命得以延續。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賈乃芝老人堅持修煉法輪功,曾遭八次綁架迫害,在勞教所、撫順公安一處、看守所、遼寧女子監獄遭受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

賈乃芝在二零一五年控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狀紙上寫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抓捕了全國各地的輔導員,為此我進京上訪討公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送入石景山體育場。天安門廣場公安局副局長李有,逼我上車我不上,因為信仰是我們的自由,上訪是公民的權利。他們阻止我上訪是違法的,當時李有帶領二十多名身強力壯的警察六次將我踢倒,踢得我遍體鱗傷,渾身紫黑,最後強行把我抬上車。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我再次進京護法,被撫順駐京辦公安認出,他問我上次七月份被他們暴踢後在家趴多長時間,我反問他你說呢?他說那個傷勢就是住院也得半個月才能爬起來,就算弄得好也得三個月。可想而知,暴徒踢得有多重。這次去,我天真的認為,是政府不明真相,我一個瀕臨死亡的人,就因為學了法輪大法,神奇的活著,這麼好的功法,怎麼就能不讓煉暱?到了天安門就把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綁架回來,第二天送我們到撫順拘留所……

「七月十八日我再次進京,再次被送入撫順拘留所,我絕食抗議對我非法拘留,被警察強行灌食,造成胃出血,生命垂危,放我回家。八月二十五日,我身體剛剛恢復正常,在我正常工作的時候, 強行將我綁架到武家堡子教養院,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非法勞教二年。

「在教養院裏,警察將猶大陳明弄到教養院,裝神弄鬼,來迷惑大法弟子。由於我不受她的迷惑,徹底的揭穿了她的謊言,使她的話沒有人相信了。這下惹惱了想利用陳明立功受獎的警察曾秋燕。她把我叫到辦公室,逼著蹲下,不由分說,用高跟鞋猛踹我的腰,直到踹不動,還不解恨,接著她又用拳頭、巴掌劈頭蓋臉猛打我的頭,當時把我打得走路都費力,警察曾秋燕邊打邊喊:我們好不容易才把一些人轉化過來,讓你這一喊又都轉過去了,我不打你打誰?曾秋燕把我打得遍體鱗傷。

「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的警察看轉化不了我們,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就把我、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黃桂榮、梁玉紅和她的二姐,七名法輪功學員送到瀋陽馬三家子女子勞教所。在那裏,惡警十五天不讓我們睡覺,晝夜灌輸邪悟迷魂湯,看對我們不起作用了。馬三家子一所三大隊長楊大隊看撫順去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轉化」,氣急敗壞的告訴小隊長張燕:問問賈乃芝寫不寫『轉化』,不寫,就給她送小號吊起來。

「我被送進馬三家教養院一所的小號,頭兩天惡警把我的手吊銬著向上舉著,可以坐著的位置上,晚上允許坐到地上。第三天邪悟者包夾(後來她說是楊大隊叫她這樣做的)把我的手吊到小號的最高處,手高高地舉過頭,就這樣足足地吊十天。白天黑夜不讓睡覺,也不給放下。當吊到第十三天時我的腿已經腫的褲子脫不下來了,只好站著撒尿,大便根本就不可能排,因為腿不能打彎。這時另外一個包夾,找個值班警察,這才把我放了下來。第二天惡警楊大隊來了之後,還喊,是誰把我放下來的,又把我吊起來。等到第十五天放下來後,警察帶著我、沈若林、梁玉紅去檢查身體,同時被檢查出來心臟有問題,這樣我們就免遭電棍的折磨了。

「事後,沈若林,梁玉紅告訴我,她們倆比我還遭罪,從早到晚一天下來大頭朝下,屁股撅著要達到十八個小時之多,控的臉都是腫的,雙眼都是血絲。在這九個月的時間裏,邪惡之徒們對我採取了各種體罰絕招,蹲方塊,就是在一塊只能容下雙腳的方磚上蹲著,從早九點蹲到後半夜一點才讓上床,起床後除了吃飯,上廁 所外一直蹲著,一天蹲十幾個小時,站都站不起來,只好扶著牆上廁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我絕食抗議迫害。第五天,開始對我強行灌食,說是挽救我生命。我堅決的說:你們真想挽救我生命,那就放我回家,只要走出教養院,不用採取任何措施,我馬上就吃飯。她們說那麼多到期的還沒放呢,能放你麼?我說我想活,想活的有意義,這無限期的關押我不承認,家人也承受不了。但如果以我的信仰為代價換取自由,我生不如死,所以我寧死也不叛變,所以我以死為代價來爭取我的合法權益。我明確告訴她們,強迫灌食我是不會配合的,否則,我就是助長你們長期折磨我;我在撫順已有過因灌食造成胃出血的經過,這樣灌食只能讓我死的更快。儘管這樣,她們還是找來一幫人,把我摁住,強行灌食,他們灌食鼻管一插,我就把下到胃裏那頭給它吐出來,他們把我的兩手銬到床頭上,但我也一樣把灌食的插管吐出來可是不管她們採取甚麼措施,反反復復十多次,胃管就是下不去,只好作罷。

「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在天安門又一次被綁架,610警察綁架我的理由竟然是本人太年輕,與身份證不符。撫順警察把我帶到女子自強學校強行關押了十五天,一月三十日,又把我送到武家堡子教養院進行折磨,正趕上撫順教養院警察郭 X、王X,還有外面請來的打手,拿電棍加上拳腳毒打大法弟子馬雲香、關豔,致使她倆臉上身上均有傷痕、發紫。關豔耳膜被打穿孔,之後她倆被關進嚴管號。有更多的大法弟子反迫害都被關進嚴管號,我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只有採取絕食方式進行抗爭反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因我當時身體患有多種病(傳染性肝炎也叫大三陽、疥瘡),身體十分虛弱,以怕傳染別人照顧我為名把我騙至嚴管號,到了嚴管號,大冬天的房門不讓關,門外站著個大老爺們誰敢睡覺,原來在嚴管號的已經三天三夜沒吃飯也沒睡覺了,他們就這樣摧殘所有不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我不同意,要求關門睡覺,就因要求關門睡覺,第二天竟然要罰我站,我說你們沒理由罰站,所以我不可能站,他們就找來一幫人把我貼到牆上,說是掛壁畫,他們罰我站的時候,我也沒吃飯,這樣就導致我吐血了,後就強行將我送撫順二院,到二院我不打針,警察劉保財不由分說,一把把我從床上拽到地下,把穿著皮鞋的腳踩到我的頭上,把我的頭當作球似的用腳來回搓,在後來我就昏死過去了,等我醒來我已被銬到床上強行打點滴呢。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半夜,撫順公安一處由郝建光(已遭惡報,死在撫順看守所)帶領,把我和苗淑卿、高桂榮綁架到南站派出所,把我們包裏的東西全翻出來,苗淑卿的包裏有一個手機、一個BB機、一千三、四百元錢。我有三個手機、一個BB機、一萬五千元錢,高桂榮也有手機和錢。後來把我們分開,苗淑卿被帶到千金派出所。他們欲加我罪,除非我放棄信仰,否則就將給我判重刑。他們為了讓我放棄信仰,因我體弱多病,怕冷,就把我穿的羽絨服扒下來,往我身上澆水,多人各手持一瓶水,你澆一瓶,他澆一瓶,把我都澆透了,我就高喊一聲,你們來吧,我不怕了!就逼著一個24歲的男孩(臨時工)打我,男孩不忍心,打了我兩下就喊:我抬不起胳膊(遭報應了)了!另一個說他的手粘上我的血(怕大三陽傳染)了!他也不打了,我就聽他們的頭說;你們誰也不打了,那就用電棍,可是電棍雖然充滿電,到我這就是不著火。

「為了給我判重刑,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撫順市新撫區法院馬宏偉判我十年徒刑(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03)新刑初字第66號)。更可笑的是起訴書沒有的內容,竟然能在判決書中出現。可見他們對我們根本就不講事實,隨心所欲,想判多少就判多少。我有慢性肝炎急性發作正處在強傳染期,監獄拒收。當時身體極度虛弱,吃啥吐啥,醫生檢查血壓為零,心跳為零。看守所所長怕我死在看守所裏,給我辦理保外就醫,但撫順市政法委書記不批,說我是頭,只要押在那裏就行,死就死。後來看守所勒索家人二千三百元錢送到醫院搶救,使我恢復血壓和心跳,達到政法委指示為目的繼續關押。殺人犯(鄭敏)就可以保外回家,而我法輪功學員賈乃芝卻不能。這說明了甚麼?」

這些年,賈乃芝老人被勒索現金十七萬四千元。二零零零年三月間,賈乃芝被順城區政法委賈泉勒索三千元。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賈乃芝被馬三家教養院勒索保押金三千元,收款人王曉豐。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賈乃芝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撫順市看守所。撫順公安一處郝建光、郝世福、關勇等人搶走現金兩萬元。(共二萬六千元)賈乃芝在辦理退休金之前,被順城社區逼迫上交監獄關押期間的所有領的工資,共十四萬八千元,已上交順城社區,否則不給開退休金。
今年七十歲的賈乃芝老人家,再次身陷囹圄,已被非法關押二十天了。

撫順市以政法委「610」為首的各級迫害人員,甘願為江澤民賣命。前車之鑑,市委前任書記王陽、劉強均落馬獲刑,表面看涉遼寧賄選案,實際是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遭到上天的懲罰;赴後車之轍的原撫順市委書記高宏彬迫害法輪功表現的更為積極,僅任職二年(2016--2018)就惡報被審查。奉勸,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行惡者,再不棄惡從善,連警醒的機會都沒有了。

立即釋放賈乃芝,釋放所有無辜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會得到天賜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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