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信宜市政法委書記被審查

——任職期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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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廣東省茂名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茂名高州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原廣東省信宜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張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張雲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公開信息顯示:張雲,男,一九七七年生,一九九七年工作,一九九八年入黨。二零零二年一月,任茂名信宜市貴子鎮副鎮長。二零零七年四月,任茂名信宜市維穩辦副主任。二零零七年六月,任茂名信宜市政法委主任科員、信宜市廣州辦事處主任。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信宜市市長助理、信宜市政法委主任科員、信宜市廣州辦事處主任。二零一四年九月,歷任信宜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任茂名信宜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今,任茂名高州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

張雲在任職信宜市維穩辦副主任、信宜市政法委主任科員、信宜市政法書記、高州市政法委書記長達十年之久,期間他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採取跟蹤、盯梢、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迫害致死,操控公檢法司一條龍按中共要求斷案。

以下是張雲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件。

一、信宜法輪功學員蘇肖萍被迫害致死

廣東省信宜市法輪功學員蘇肖萍,女,時年五十四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在信宜市東鎮鎮尚文水庫周邊講真相時,被人惡告,信宜市政法委、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警察將她綁架並劫持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蘇肖萍剛回到家中,政法委、六一零人員又隨即上門,強逼蘇肖萍簽名認罪,蘇肖萍堅決不簽,政法委六一零人員又將她綁架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蘇肖萍在茂名市洗腦班被迫害的小便失禁,全身浮腫,無法行動。

九月二十六日,信宜市政法委六一零通知其家屬將她接回,當時蘇肖萍除上述症狀外,不能吃東西,口吐白沫,背後有多處紅斑,據本人聲稱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食物裏懷疑被摻不明藥物。蘇肖萍於十月七日含冤離世。

蘇肖萍離世後,她的丈夫受威脅,不准其向外界透露蘇肖萍的死因情況,說遺體已火化,再查也沒用。

信宜市政法委、六一零為掩人耳目,竟然還倒打一耙,於中共召開十八大前後期間, 信宜市政法委為推卸責任,事後指使信宜市委宣傳部在行人來往眾多的信宜市區淘金灣公園處懸掛誹謗誣蔑大法的橫幅,含沙射影指蘇肖萍的去世是因煉法輪功而致,歪曲事實,欺騙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以煽動百姓對法輪功的仇恨。

二、信宜市政法委操控公檢法綁架、誣判信宜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四月中旬,信宜市水口鎮小學教師陸安武,在下課準備返家時,被警察綁架,後非法判刑七年。同時被非法判刑的還有高州法輪功學員李光武。在開庭過程中,所有法官、書記員全都不敢公開表明身份及姓名。

二零零八年七月,信宜老年法輪功學員余漢妹被警察綁架,隨後,信宜白石鎮法輪功學員成麗被十幾個警察非法抄家,成麗被迫害離家出走。二零零九年五月底到六月初,信宜市政法委、六一零人員和白石鎮派出所惡警,竄到成麗家威逼成麗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成麗不肯放棄自己的信仰,再次被迫離家出走,後來被警察綁架,並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

三、信宜市政法委操控公安警察攔路搶劫、綁架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早上八、九點鐘,在信宜市政法委操控下,在旺沙派出所附近,即旺沙鎮路口約五十米,約六、七個著便服中共邪黨人員突然攔路搶車,強行拉開車門,搶車鑰匙,非法將司機吳有清女士強行拖下車銬手銬,然後銬李俏、胡秀慧女士,搶去現金共約四千元、博朗電子書、手機四台、手機內存卡多張、U盤多個,價值六、七萬元的長安鈴木小車一台。

攔路人員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說明任何理由,便強行想拉開車門,當時司機吳有清不配合他們,要求他們說明理由,並將車鎖匙撥出丟進小車內,這夥人便強行將司機吳有清拖下車銬上手銬,並威逼、恐嚇吳有清說:「如不交出車鑰匙,就找人來開鎖,到時你便要換鎖了。」並將吳有清(四十多歲)、李俏(約四十歲)、胡秀慧(五十多歲)、周達瓊(五十多歲)、田菊英(七十多歲)共五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

八月十日上午九點半,法輪功學員吳有清、李俏、胡秀慧三人被轉為非法刑事拘留,送往信宜市看守所。九月十日,當吳有清的家屬到檢察院控申科遞交控告書時,其工作人員說:有關法輪功方面的問題,我們一概轉交給政法委、六一零處理,我們也不清楚有關政策法規。家屬問:那你們是按法律辦事?還是按政法委、六一零辦事?

當吳有清的家屬到信宜市政法委、六一零問及親人為何依然被關押,觸犯哪一條法律?他們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並說全國這麼多法輪功都被判,又不是判你親人一個人。這麼多法輪功被判也沒看怎樣?

信宜市政法委書記張雲任職期間和信宜市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沆瀣一氣,操縱下轄的公安局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操縱下轄的檢察院、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批捕、非法庭審,罪名和刑期都是政法委、六一零內定。

由於張雲不遺餘力地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法輪功學員多次曝光到明慧網的惡人榜。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聽黨話、跟黨走、黨叫幹啥就幹啥的中共政法委書記張雲,卻被他所效忠的中共黨,毫不留情的拋棄了,表面上是涉嫌違紀違法,實則是迫害法輪功遭了報應。

參與迫害者最終亦逃脫不了被清算的下場。中共邪黨好話說盡,壞事做絕,而且慣於拋出替罪羊,替自己頂罪。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

中共邪黨罪惡滔天,被清算已是為時不遠的事,被其利用的、又即將被其拋棄的公檢法人員,如今唯一要做的就是趕快站出來,擺脫邪黨的操控,退出中共、停止迫害、保留迫害證據才是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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