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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緣何成為「無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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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一個猶太小女孩在被推入深坑活埋的時候,睜大漂亮的眼睛對納粹士兵說:「請你把我埋得淺一點好嗎?要不,等我媽媽來找我的時候,就找不到了。」納粹士兵伸出的手僵在了那裏……

而中共「610」和國保們的惡手卻從未遲疑過,在江氏集團「打死白打死」的政策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滅絕人性的迫害。

原勝軍被活活打死後被冠「無名氏」

原河南省濟源市物資局局長、法輪功學員原勝軍,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給江澤民寫了一封公開信,講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誣判三年,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又被誣判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半左右,原勝軍在絕食數天後,趁警察不備,從醫院走脫,跑到濟源市承留鎮南桃村一村民家。之後原勝軍被警察團團圍住。警察強迫南桃村大小隊幹部在原勝軍還未死亡的情況下簽字證明原勝軍已死亡。然後將原勝軍拉往火葬場,一路上,警察不停地折磨他,直至死亡。

原勝軍
原勝軍

據知情人講述,原勝軍死亡後兩天眼睛未閉,嘴巴大張,一隻手和胳膊及指甲是黑的,臉上傷痕累累,背上全部呈黑紫色,其中一條腿青紫色。

原勝軍被活活打死
原勝軍被活活打死

顯然,警察在抓捕原勝軍之前就已經接到了指令,就是將他處死。而且為了推卸責任,讓村幹部簽字證明他已經死亡。人未死,逼迫他人證明人已死,而後直接送往火葬場,路上再將他打死……

濟源市當局下發文件,規定二十四小時必須將原勝軍遺體火化,如果原勝軍家人不願意,就強行火化。當時中共惡人把原勝軍凍在殯儀館的冷凍櫃中,寫的名字是:「無名氏」。顯然,他們是為了掩蓋迫害致死的真相而故意這樣寫。

沈立之離世時被冠「無名氏」

遼寧省瀋陽的大學畢業生、托福教師沈立之,離世時被冠以「無名氏」是惡人為了封鎖消息。

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法輪功學員沈立之與妻子羅芳在四川省成都坐75路公交車時被警察搜查,聲稱兩人攜帶法輪功資料,被成都金牛區營門口派出所綁架,關入成都看守所。沈立之遭受嚴重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三月三日下午就在成都市青羊區醫院去世。這是成都看守所的指定醫院,除沈立之外,許多法輪功學員在這裏遭受過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法輪功學員羅芳被釋放後就一直尋找沈立之,但成都警察和看守所蓄意隱瞞沈立之之死,均一口否定沒有此人。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羅芳再次被樂山警察抓捕,遭受酷刑折磨,並非法判刑十二年。

成都「610」、警方一直封鎖沈立之死亡的消息。直到一年後的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才通知沈立之在瀋陽的父母。一年多之後,父母見到的是兒子的骨灰,而且是沈父四處打聽兒子消息、並直接將兒子照片拿給成都市「610」要求尋找兒子之後。如果沒有沈父堅持不懈地努力尋找,也許我們就不會知道,有這樣一個人在警察手上死了,警察稱其為「無名氏」。

沈立之八十多歲的父親沈銓悲痛地說:「他們給我一個名單,說是處理無名氏後事人員的名單。他們把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害死後,說是無名氏。」

高大英俊、年輕健康的沈立之,怎麼會在一個多月內就出現「肝衰」並死亡?由於只見到骨灰,家人無法要求屍檢並尋求法律救濟,沈立之的真實死因至今是謎。

熊正明被致死後被冠「無名氏」

四川萬源市職業中學的電腦專職教師熊正明亦死因不明。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已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的熊正明,突然被四川達州市萬源市公安局國安頭目葉旭東、國安副隊長王強等四個警察強行押上一輛說是開往綿陽勞教所的警車。

第二天即十二月五日晚七點,葉旭東卻突然打電話給熊正明的家人,說熊正明「自殺」身亡,要家人速到德陽辦理後事。熊家人連夜驅車趕到德陽黃許鎮殯儀館時已是十二月六日清晨五點多。熊正明遺體穿著衣服,蓋著單子,面部沒有傷痕,腦後有個洞。葉旭東等人聲稱此洞是熊正明「自殺」所致。可一個戴著手銬,左右兩旁都是警察,已完全失去自控能力的人怎麼自殺?「自殺」得了嗎?在熊家人的質疑下,葉旭東等又將熊正明的死因由「自殺」改口成了「車禍」。可既沒有車禍現場,也沒有交警處理車禍事故的記錄;熊正明坐的警車也完好無損,同車的警察、司機毫髮未傷,這可能嗎?

電腦教師熊正明死因不明
電腦教師熊正明死因不明

葉旭東聲稱「車禍」後在德陽一家診所對熊正明實施了搶救治療。而在所謂的病歷的「姓名」處卻赫然寫著「無名氏」三個字!葉旭東會不知道死者姓名?十二月四日上午九時離開萬源,當晚就可到達綿陽勞教所,為何要在德陽監獄過夜?

宿寶蘭被抓到洗腦班死在小河裏

三十七歲的山東省濰坊安丘石堆鎮石人坡法輪功學員宿寶蘭,二零零一年十月在家被石堆警察、安丘「610」、安丘警察劫持到安丘「610」洗腦班,十幾天後屍體出現在金塚子鄉三合村的小河裏,遺體被三合村人當「無名氏」埋葬,後來家人才打探到消息,宿寶蘭之死至今仍是謎。而她的父親和兩個妹妹寶雲、寶麗亦橫遭冤獄,母親周淑芬長時間被迫流離失所,一家人修煉卻慘遭迫害。

宿寶蘭一家人慘遭迫害
宿寶蘭一家人慘遭迫害

岳春華被冠「無名氏」遭非法勞教

重慶法輪功學員岳春華,原是重慶標準件設備製造廠的工會主席和勞工科長,曾兩次被非法勞教折磨。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岳春華在榮昌公共汽車上遭人惡告,被榮昌國保大隊惡人王力軍等非法抓捕到榮昌國保支隊。在審問中,岳春華不配合,不說一句話,不寫一個字抵制迫害,惡人王力軍就抓著她的頭髮朝牆上猛撞,用書猛勁的朝她頭上打,將她背銬的雙手使勁往上提,連續迫害好幾次,威逼口供未得逞,當天晚上就把她押送到榮昌看守所。

在看守所岳春華仍然不配合,並絕食抗議,被榮昌國保支隊和縣公安分局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強行非法勞教兩年。岳春華說:「處理決定書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情況與我本人完全不相符,連姓名處都是寫無名氏,這樣處理決定根本不符合法律規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岳春華又被非法強行押送重慶石馬河女教所四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大隊)。岳春華說:「惡人企圖想掩蓋非法勞教我的罪證,我自己保管的處理決定書,被勞教所收了,至今都沒有還給我。大隊長舒暢欺騙威脅我說:你岳春華隱姓埋名,亂說姓名。我馬上說,我沒有隱姓埋名,說甚麼假名字,審訊我時,我根本就沒有說一句話,這無名氏是強加給我的罪名,勞教我的執法人編的。」

很多法輪功學員被以「無名氏」遭迫害

很多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以「無名氏」被非法拘捕,甚至勞教書上寫的就是「無名氏勞教」。其實,在很多情況下,惡人是故意這麼寫,因為這樣更容易逃脫罪責。按照法律規定,從拘留、開庭、判刑、死亡通知、屍檢、火化,都要通知家屬,而「610」們假裝不知道姓名,就可以謊稱不知道家人在哪裏,更不會有家人來追問迫害真相,不會被追究施暴的責任,就可以毫無顧忌地幹他們想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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