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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珍控告儀隴縣人社局非法扣除退休金一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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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四川省南充市西充法院,針對儀隴縣人社局扣除法輪功學員張秀珍在被非法判刑期間的退休金一案,開庭審理,歷時近四小時。張秀珍自述信仰「真善忍」是合法的,她的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

法輪功學員張秀珍,女,今年五十三歲,信仰真善忍,為了讓更多的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向民眾免費散發真相資料,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從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並勒索罰金三千元。

張秀珍的冤刑期滿後回家,從二零一八年七月開始,她的退休金被儀隴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人社局)扣發,造成七十多歲已失去工作能力的張秀珍失去生活來源。

張秀珍在善勸儀隴縣人社局相關責任人後,在他們不聽勸善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和匡扶社會正義,保護自身合法利益,二零一九年二月底,向所屬西充法院控告了儀隴縣人社局相關責任人,西充法院受理,並於五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公開審理此案。

在開庭過程中,張秀珍闡明了自己信仰真善忍,是合法的,向人們發送法輪功真相材料,沒有觸犯刑法「三百條」,不構成判刑,因嘉陵區法院錯判而導致的儀隴縣人社局扣除退休金工資,更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因此從維護法律和自身權利角度來講,人事局都是不能扣除,而應該發放工資給她。

張秀珍聘請的北京律師也從法律角度辨明,不能停發張秀珍的退休金工資。最後法院經雙方同意,決定擇日進行法庭調解。

在開庭前一段時間,法院出庭該案的法官和人社局的相關人員等,都接到從各地郵寄的大法真相信和海外的勸善電話。相關人員告訴張秀珍說,他們認為法輪功「組織」太龐大了,讓她轉告不要再給他們郵信和打電話了。張秀珍告訴他們,法輪功沒有任何組織,只有自由信仰,法輪功太正、太好了,才會有很多各地區的人們修煉,才有全世界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關心她;她也不認識其他法輪功修煉人,只知道法輪功修煉人是為了你們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才這樣做的。

因信仰被「六一零」指使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張秀珍和黃大貴,去嘉陵區龍蟠鎮一帶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過程中,被不明真相的嘉陵區集鳳鎮天台山村村長張春來惡意打電話構陷,嘉陵區集鳳鎮副書記王芳指揮集鳳鎮幹部蔣繼東和青東平及張春來騎車圍堵,將她倆綁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南充市嘉陵區法院兩次非法開庭。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第一次非法開庭,公訴人念完構陷材料後,自己都覺得滑稽,不了了之,決定擇日十二月十二日再開庭。

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點開始,公訴人念完構陷材料後,張秀珍和黃大貴的辯護律師分別為她們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信仰無罪,他們的當事人張秀珍和黃大貴的行為沒有觸犯刑法三百條,罪名不成立,從一九九九年到現在,中國現行憲法和任何法律法規都沒有對法輪功定性和定罪,兩高的司法解釋不是法律,不能利用來對法輪功信仰者定罪,要求無罪釋放。

同時倆位辯護律師指出公安人員在沒有他們的當事人及任何一位親人在場的情況下,私下打開門搜查她們的住宅是違法的。張秀珍的辯護律師當庭指出警察對她的構陷材料不實。

張秀珍的家人也告訴在法庭裏面的法官、公訴人和警察,張秀珍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的美好變化。

當天上午十一點二十分後,法官宣布退庭,法官表示怎樣判決結果還得問上級「610」。610本來就是一個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法院本應司法獨立,可是卻受到610的操縱。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法院下達非法判決書,張秀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並被勒索罰款人民幣三千元。黃大貴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並被勒索罰款人民幣二千元。判決書的日期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七年二月,張秀珍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非法刑期滿,張秀珍從成都女子監獄回家。

之後,機保局局長許仕國和陳思濤從二零一八年七月開始扣發張秀珍的退休工資至今,據說要一直扣到其非法刑期的一年半。

中共二十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證明了法輪功學員是社會上遵循真、善、忍做人的好人,綁架、關押、判刑都是中共利用手中權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在不久的將來的法律健全的社會裏,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將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南充市西充法院的法官和相關人員遵循法律,保護好人,維護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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