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82歲善良老人馬秀英遭誣判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大興區團河苑八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馬秀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二千元,北京大興區法院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下達判決書,同日將她非法逮捕並送往看守所,後因身體原因,大興看守所拒收才把她送回家,讓她在家等候消息。

之前,馬秀英老人被多次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綁架並拘押十小時。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輔警申蒙和王凱惡意舉報,後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家。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大興區林校派出所兩個警察以簽字、做記錄為由,將馬秀英騙到派出所,後直接把她送進大興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四月三十日被取保候審。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大興公安局以所謂馬秀英取保候審期間脫逃為由,在北京火車站T47次列車上臨開車時,又將其非法抓捕並刑事拘留,同年七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審。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大興區法院對馬秀英非法開庭。法庭上,馬秀英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說自己學真、善、忍做好人無罪,自己散發的法輪功材料都是教人向善的,也沒有錯,更沒有違法。她還告訴法院: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五十號令》已經宣布了對法輪功書籍的解禁,表明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是合法的。《憲法》三十六條,公民有信仰自由,因而,修煉法輪功及宣傳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

可是,馬秀英老人卻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做好人,被中共不法人員無休止的騷擾和迫害,使她本人及家屬承受著身心上的巨大傷害。


參與大興法院非法庭審人員:
公訴人:李文芳 指定辯護律師:張建發
審判長:陳國娟 陪審員:姬雪敬、張文平 書記員:楊春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