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被同修誤解之後》有感安全問題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文章的作者因一張票據沒及時處理,造成了同修甲的被迫害,由此我想起了二零零二年我遭到綁架的事。

那次是因為特務的出賣,導致我在回住處的路上被中共國保綁架。他們翻遍了我所有的物品,一點信息都沒找到,就連乘車的車票也沒有。於是就給我照相,然後發往全國各地辨認,也沒得到結果。當時我被惡人們打的很慘,但最終我沒有出賣自己。後來得知在這一個月前,有位外地男同修被這個國保的人給打死了。

當時被特務出賣的都是各個大型資料點的同修,損失極大,後來都被非法判了重刑,最短的刑期七年。我在被非法關押幾個月後,一天,監舍的警察說上面給她壓力,我一天不報姓名就一天扣她十元錢,她說「憑啥我要被扣錢」?於是就折騰監舍的四十多名在押人員,讓她們怨恨我。為了不讓眾生誤解大法,我報了姓名。沒想到半個月後的一天中午午睡時,有人喊我收拾東西,我被無條件的釋放了。

我想說的是,修煉人要有保護同修的意識,其中也包括自己,因為我們的損失就是眾生的損失。本文作者說是被同修們誤解了,在我看來,是真的出賣同修了,只是無意的,解釋清楚就行了,但一定要吸取教訓,因為我們的安危直接涉及到眾生安危,不是兒戲。

能在安全問題上養成好的習慣,就能避免不必要的迫害,間接的也能使迫害者少犯罪。

現在我周圍的老年同修都不用那種帶有個人信息的乘車卡,因為那卡能起到給惡人通風報信的作用。在超市購物時,我把會員的卡號記在心裏,購物後把發票扔商場的垃圾桶裏。因為已經養成好習慣了,也不覺的麻煩。

注意安全,不是說甚麼事都要小心翼翼的,只要心裏裝著他人,一切就會做好。

個人所想,如不在法上敬請同修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