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監獄,張浩有一次給人講真相,剛提到「法輪功」三個字就被犯人打的嘴流血。有一次她煉功,也被打了。
(一)張浩被非法判刑三年
張浩開了小賣部,二零一八年元月初去乾縣縣城進貨,被乾縣公安局綁架、非法拘留在乾縣看守所,說是行政案件,拘留十五天就放了。可到十五天後,家人去接她時,看守所的人說張浩已經被接走了,最後打聽到她被非法關押在咸陽市看守所,而且不讓她孩子見她,說等他們的通知。
二零一九年年初,張浩的孩子去咸陽市看守所時,被告知已經不在那了,轉去西安市女子監獄。聽說判刑三年,可家人誰也沒有接到通知。
張浩離異,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孩子們都在上大學),本來就很艱苦的日子,現在又被非法判刑三年,還在監獄裏受到打罵,精神摧殘,讓孩子們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袁玉龍與李美化夫妻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柞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郭淑琴帶領公安、武警幾十人全副武裝,荷槍實彈,跑了幾百里路,包圍了禮泉縣建陵鎮東山村李美化家所在村的一條街道,搶走了她家私人財物達三、四萬元,把雙腿殘疾的李美化劫持到柞水縣看守所。李美化的丈夫袁玉龍當時走脫。
隨後,禮泉縣建陵鎮派出所所長王黎明便經常帶人轉悠、蹲坑尋找袁玉龍的下落,還不斷騷擾村裏其他法輪功學員,使法輪功學員有家不能回。在外流離失所的袁玉龍心裏放不下的就是孩子,因為孩子當時太小,只有八歲。還有自己借了幾萬元剛剛承包了村上的幾十畝蘋果園,沒人管理也不行,決定回家照顧孩子。誰知回家沒幾天就被王黎明安排的眼線發現,王黎明便叫來柞水縣公安局的人綁架了他。
李美化女士,四十八歲左右,自幼患病,導致雙腿走路一拐一瘸的,一直靠雙手拐棍支撐行走,過去一桶水都提不起來,更別說乾地裏的農活了。但她學煉法輪功後,雖還離不開拐棍,但能幹家務活,地裏農活也能幹,還自學開起微型小三輪車趕集,經營起個體小百貨以貼補家用。李美化女士是村民眼中一個再好不過的一個好人。
陝西省柞水縣法院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二十日非法對禮泉縣法輪功學員李美化與她丈夫袁玉龍以及李靜、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頻六人開庭,非法判李美化三年六個月,袁玉龍三年,判李靜十六個月,穆明武十二個月,梁得春十個月,苟小頻八個月。
李美華被非法關押在西安女子監獄,袁玉龍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渭南監獄。可憐家中八~九歲的孩子無人照管,作為農民,地也無人照顧。本來就艱苦的一家子,還要承受這樣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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