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陽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六位法輪功學員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四月十七日上午九點,遼陽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偉濤、王永生、國世遊、谷林傑、羅麗、湯顯賀二審開庭,可是沒有通知任何家屬,王永生的姐姐恰巧於此時到中法,旁聽了非法庭審。法庭當庭未宣判。

據悉,法輪功學員王永生和李偉濤頭髮已經花白,谷林傑看起來身體情況很不好,湯顯賀家裏請了律師,其餘的法輪功學員都沒有請律師,在法庭上自辯。

庭審開始後,主審法官從頭到尾沒有說幾句話,一直是公訴人在說話。最後法庭以擇日宣判收場。

法院事先沒有通知任何家屬,王永生的姐姐來法院詢問弟弟被非法關押的近況,碰巧趕上開庭,王永生的姐姐在開庭之前,想走過去告訴弟弟父母都挺好的,讓他放心,還沒等說,就被攔了回來。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遼陽法輪功學員李偉濤、王永生、國世遊、谷林傑、湯顯賀、羅麗開車到鄉下掛大法真相條幅,被遼陽市白塔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馬文博等人綁架、非法抄家,當時國世遊身體不適,被多個警察抬著帶走的。

二零一八年四月份,這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白塔區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白塔區法院對他們六人非法開庭,庭審中律師多次指出證據不足,起訴指控漏洞重重。

被非法關押一年後,羅麗在看守所血壓突升230多,被強制吃藥,警察怕擔責任,讓家屬花錢辦保外就醫。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白塔區法院對李偉濤、王永生、國世遊、谷林傑、湯顯賀、羅麗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刑期是:李偉濤五年、王永生四年、羅麗四年、湯顯賀兩年半、國世遊兩年、谷林傑兩年,並附帶罰款,他們不服,上訴。

中級法院諮詢電話:0419--2952000
主審法官:李洪軍 電話:2268
公訴人:孫海 電話:2287
市中級法院
辦公室2952114 傳真 2952000
任延忠 黨組書記院長 辦 2952001 手機 18524190001
李淼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辦 2952008 手機13941938989
高田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辦 2952005 手機13704993435
劉革 副院長 辦 2952003 手機 18741919066
王東兵 副院長 辦 2952002 手機 13904194366
范國春 紀檢組長 辦 2952006 手機 13604191525
周家成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辦 2952048 手機 13841982992
蔡貴兵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辦 2952280 手機 18624690251
王延章 機關黨委副書記 辦 2952268 手機 13841980022
馬軍 行政協調辦公室主任 辦 2952155 手機 18624690189
市檢察院
辦公室 3223167 傳真 3232139
孫策 黨組書記檢察長 辦 3362001 手機 15941913333
蔣宏祥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辦 3362003 手機13591919000
劉志忠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辦 3362005 手機13624999999
陸旭 副檢察長 辦 3362006 手機 18804190008
伍崇偉副檢察長 辦3362002 手機15941920006
周娜 副檢察長 辦 3362010 手機 15841969966
李景洲 政治部主任 辦 3362007 手機 13704991588
王寶利 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辦 3362009 手機 15804190005
李峰 檢委會專職委員 辦3362069 手機 13904195695
潘玲 檢委會專職委員 辦 3362020 手機 13704190062
周克難 檢委會專職委員 辦3362168 宿 2955988 手機 13941940063
王義 機關黨委副書記 辦 3362113 手機 13898254975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