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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警總隊隊長何宗志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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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原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四川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四川省公安廳副廳級偵察員何宗志被遂寧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主要罪有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何宗志在任職期間,曾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法輪功。

何宗志,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出生,四川省南江縣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間,何宗志先後任資陽地區公安處副處長,資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此期間,何宗志指揮資陽市公安局、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何宗志也因迫害法輪功被中共重用。

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五年,何宗志任資陽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至少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他們是:簡陽市新合中心校一級教師陳舉文,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迫害致死;資陽市楊永久,於二零零二年底被迫害致死;簡陽鄭雲朝,二零零三年九月被迫害致死;資陽市雁江區盧素芳,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被迫害致死。資陽市雁江區原糖果廠李興全,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被迫害含冤離世。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報導,據不完全統計,自中共江氏流氓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公開迫害法輪功的十三年以來,四川資陽地區直接被迫害致死及因迫害導致死亡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達三十多人(不包括簡陽女子監獄迫害致死人數),被非法判刑六十多人,被非法勞教一百多人,各地被綁架到二娥湖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達四、五百人,被綁架、關監、抄家、劫財、罰款、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成千上萬。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日報導,二零零二年前,簡陽市至少有四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洗腦、非法關押、非法勞教、非法判刑,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初為止,資陽市安岳全縣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罰款,十九人被非法送勞教所,二人被送入精神病院,十多人被綁架進洗腦班迫害。

資陽市雁江區:加上內燃機車廠,該廠公安局曾綁架、非法抄家、拘留、判刑法輪功修煉者幾十人,遭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達一百二十多人。雁江區二零零二年前三百多人被迫害,三十多人被枉定勞教,多人被冤判。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雁江區公安分局出動幾十名警力,把清晨在東嶽山上正在打坐煉功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包圍起來,強行非法抓走關押拘留半月或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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