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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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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在剛剛過去的二零一八年,在黑龍江省雞西地區,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仍遭嚴重迫害:有兩人被迫害致死;10人被非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31年零3個月(其中僅雞東法院就冤判六人);至少22人被綁架。

眾所周知,真誠、善良、寬容、忍讓的人是好人,好人是應該受到保護和嘉獎的,揚善抑惡也是全社會的責任。法輪功學員們潔身自好,不貪不佔,卻被中共邪黨人員剝奪了家庭、工作;他們真誠善良,無私為他,卻遭抄家、綁架;他們講真相維護民眾知情權,無私地為他人的平安健康而奔忙,卻被勞教、判刑,被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而中共的罪惡仍在繼續著。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趙春豔、羅井山。

被非法判刑的10位法輪功學員:張成花、常廣軍、隋桂蘭、張傳勝、鄭淑梅、毛淑芬、馬桂珍、馬翠芝、鄭金萍、劉淑雲。

被綁架的22位法輪功學員:張成花、常廣軍、隋桂蘭、張傳勝、尤紅豔、張秀紅、王淑香、劉淑芹、王姓、張玉香、於東珍、王淑桂、王淑桂母親、王淑芝、李淑清、孫金奎、李成花、包萬明、王亞麗、李玉芹、王清、馬麗春。

圖:2016~2018年雞西地區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人數統計
圖:2016~2018年雞西地區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人數統計

一、雞西市趙春豔、羅井山被迫害致死

趙春豔出冤獄不到兩週含冤離世

黑龍江雞西市恒山區法輪功學員趙春豔,遭受五年冤獄折磨,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被家人用120急救車接回家後,回家不到兩週,於七月二十八日凌晨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五歲。

趙春豔被迫害前
趙春豔被迫害前
趙春豔被迫害後
趙春豔被迫害後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早七點多鐘,雞西市恒山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徐孟飛、雞西市公安局於某等十一個人闖入趙春豔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她綁架到雞西市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十月,中共人員以政法委找談話為名,把趙春豔騙到一個後院,恒山區法院的法官直接宣讀判決書,非法判刑五年。

趙春豔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被強行轉化迫害,被迫「嚴碼」(一個姿勢不准許動坐在小板凳上)六十多天。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據趙春豔生前陳述:刑事犯毆打她,衣服掛打折兩個,掃床大塑料刷打折一個;用大塑料刷子刷她的臉,臉像被雞啄的一樣,全部腫起來,又改用紙筒狠命抽打;不讓她睡覺、不讓上廁所,被迫便在褲子裏。她還被揪住頭髮往裝滿水的盆裏浸,被一盆一盆往身上澆涼水,凍的直哆嗦也不讓換衣服;被抓住雙肩揪起來再使勁往下蹾,把臀部全都蹾爛了,血肉粘在短褲上,再逼她「嚴碼」;被強行灌不明藥物,牙都被別掉一顆,灌完藥後總是腹瀉不止,後來吃甚麼都吐,身體越來越差,精神恍惚,獄警也不讓家屬接見。

酷刑演示:紙棍抽打
酷刑演示:紙棍抽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二零一六年十月末,監獄突然通知家人說趙春豔病危,對家屬說拿錢可以放人,家屬先後給了二萬六千元錢也沒放人,出獄前還向家人索要手術費六萬元(未得逞)。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出獄時,趙春豔已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不能行走,原來體重一百零二斤,出獄時只剩六十七斤,回家不到兩週含冤離世。

趙春豔女士是在一九九七年秋修煉法輪功的,煉功後風濕病、心臟病、神經衰弱都好了。沒想到為祛病健身煉功,卻慘遭邪黨的多次迫害,先後被非法勞教二次,兩次被派出所警察非法關押共七十六天,旁聽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時被警察綁架,強制勞教一年半,非法加期十六個月零九天。

羅井山出冤獄一個月後離世

羅井山,雙鴨山人,在虎林市雲山農場以賣饅頭、做小生意為生。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居委會人員吳志軍和趙鵬、馬軍到羅井山家所謂「走訪」,看見羅井山正在看明慧網,他就打電話惡告。雲山農場公安局警察綁架了羅井山,搶劫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九點,牡丹江農墾分局法院在密山農大新區對羅井山非法開庭,審判長王曉東,陪審員凌左斌,書記員宋亞平(萍)。聘請的辯護律師王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從信仰的角度為羅井山做無罪辯護。王律師說:煉法輪功是個人信仰問題,不觸犯法律。王律師半個多小時的有理有據的辯護,把公訴人駁斥的說話都沒有底氣了。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牡丹江農墾分局法院第二次開庭,冤判羅景山兩年零六個月,羅景山當庭提出上訴。羅景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關押期間經常遭犯人毆打,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日由家人接回,農場警察仍經常上門騷擾。

一個月後,羅井山身體稍有恢復,但在生活還不能自理的情況下,雲山農場公安局國保警察皮虎等人強行將其帶回看守所非法關押。家人要求保外就醫,但農墾法院就是不同意。後送到牡丹江監獄迫害,不久又轉入呼蘭監獄迫害。

羅井山在獄中身體受到了嚴重的迫害,到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出獄,兒子接他回家時,他已不能行走,渾身浮腫,需要做透析,不會說話。晚上經常驚叫。經歷一個月零兩天的痛苦折磨,六十五歲的羅井山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含冤離世。

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78歲張成花被密山公檢法一路欺騙 終非法判刑

張成花老人是牡丹江農墾管理局八五一一農場糧油公司退休工人,修煉法輪大法之前,多年的農業生產勞動,給她帶來了一身的疾病,極度痛苦,修煉大法後,久治不癒的疾病不治而癒了,同時也給家庭和鄰里帶來了好處,她發自內心的感謝大法,也希望把大法的美好帶給農場的每一個人,卻多次遭中共警察迫害。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張成花被密山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玉海穎劫持,並拽著張成花的手往一張紙上按手印,公然偽造證據。

玉海影誘騙和恐嚇張成花的孫女說,簽個字、按個手印就讓你奶回家,否則就送進看守所。小孩為了奶奶能夠回家,就簽了字、按了手印,竟莫名其妙地被炮製成了判決書中所謂的證人和證詞。

不明身份的人把張成花老人兩次騙到檢察院,說:做個筆錄按上手印就沒事了,回家煉功吧。第二次檢察官說:簽名按上手印我們把案子就退回公安了。善良的老人再次上當受騙。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國保中隊長李剛帶人,謊稱燃氣管道人員騙開門後,把張成花綁架到密山法院。三月二十七日早,張成花剛出門,就被一些人綁架到法院,開庭過程僅僅十幾分鐘,並且急不可耐的當天就下了判決:有期徒刑一年、罰款一萬元。

維護民眾知情權,鄭金萍、劉淑雲被誣判,家人淒慘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雞西市鄭金萍(女,59歲)等法輪功學員,希望更多民眾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在雞東縣路邊大樹上懸掛真相條幅。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雞東縣公安局國保人員綁架了鄭金萍、劉淑雲、徐樹君、王傳雲四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雞東縣檢察院下達了非法起訴書。王傳雲、徐樹君因超過法定年齡,被取保候審,鄭金萍、劉淑雲被非法公訴。

鄭金萍丈夫申請做鄭金萍辯護人,被雞東縣檢察院刑庭副庭長蓋秋海(多年來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當即回絕。雞東法院主管刑庭的副院長郭繼品也不允許家屬做辯護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開庭。鄭金萍提出上訴。四月十七日,雞東縣法院誣判鄭金萍、劉淑雲各四年四個月,並各敲詐五萬元錢。

目前,鄭金萍被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九監區(集訓監區),身體狀況很不好。冤判對鄭金萍的家人帶來極大傷害,鄭金萍八十六歲高齡的老父親,得知女兒被綁架的消息後急火攻心,第二天就不幸離開了人世間。鄭金萍丈夫為妻子的遭遇而悲傷,大病一場,住進醫院九天。鄭金萍被綁架前從山東趕到雞西,就是為照顧臥床的九十歲婆婆,至今高齡婆婆無人照料。

雞東縣鄭淑梅遭誣判,女兒傷心流產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雞東縣法輪功學員鄭淑梅遭縣局國保大隊綁架,十七日被非法抄家。鄭淑梅的女兒正在外地,因聽到媽媽被非法關押在雞西看守所這個不幸的消息,傷心過度,導致懷孕四個多月的胎兒死亡。她從小與媽媽相依為命,深知媽媽的艱辛。媽媽失業,靠撿廢品換幾個錢糊口,含辛茹苦把女兒培養大。自己一身的病症卻沒錢醫治,聽別人說煉法輪功能祛病健身,便開始走入修煉。女兒見證了媽媽煉功後身體健康了,知道媽媽是無辜的。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黑龍江省雞東縣法院非法開庭,冤判鄭淑梅四年,沒通知家屬參加庭審。鄭淑梅提出上訴。

雞西市虎林市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刑入獄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虎林市迎春林業局法輪功學員馬翠芝、毛淑芬和東方紅林業局法輪功學員馬桂珍,在林業局樓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迎春林業局派出所副所長楊鑫超等人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二月二十八日,三人被劫持到佳木斯女子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家屬被告知:毛淑芬被非法判刑四年,馬桂珍三年半,馬翠芝三年;給十天上訴時間,不上訴就送走。家人要手續,說甚麼也沒有。八月二十九日被送往哈爾濱女子監獄,九月一日開始集訓,說要集訓三個月。馬翠芝身體被迫害的出現囊腫、高血壓等病狀,在服藥。

雞西市優秀教師隋桂蘭被冤刑入獄迫害

隋桂蘭,女,雞西市梨樹區太陽升小學優秀教師。二零零五年,在梨樹區穆稜二中工作的教師隋桂蘭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虛弱的身體健康起來,走路一身輕,人也精神起來。修煉大法以後處處以大法要求自己,她在二中擔任班主任,工作認真,成績優秀,深受學生們的愛戴,得到領導的認可。穆稜二中與太陽升小學合併後,隋桂蘭教,工作勤懇認真,愛生如子。隋桂蘭因修煉法輪功,曾多次遭騷擾和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拘留兩次,並被雞西公安局、政法委610和區教育局剝奪了授課權。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在梨樹鎮群星商場附近講真相時遭惡告,梨樹鎮派出所所長林振宇等人非法抓捕了隋桂蘭,梨樹區公安分局將隋桂蘭構陷到梨樹區檢察院。

隋桂蘭聘請律師維權,律師到梨樹區檢察院遞交《意見書》,指出宗教信仰需要「自我修煉」,還需要進行宣傳,這些都是信仰者最基本的權利;刑法只懲罰行為,而思想包括信仰並不構成犯罪,如果指控隋桂蘭的行為構成「破壞法律實施罪」,那麼,就必須要有事實證據證明,隋桂蘭究竟具體破壞了哪部法律?哪部法律因為隋桂蘭的行為被破壞的無法實施了?修煉法輪功不犯罪,持有法輪功資料也不犯罪。律師從各個層面,多角度佐證隋桂蘭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應立即釋放她。

梨樹區檢察院不顧律師意見,將隋桂蘭構陷到雞東縣法院。雞東縣法院徐忠祺躲避律師非法開庭兩次,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誣判隋桂蘭三年並勒索罰金一萬元。

隋桂蘭對誣判提出上訴,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律師見到雞西市中級法院刑庭李榮傑,指出雞東縣法院的違法行為,李榮傑答覆,會找雞東法院主審法官徐忠祺問此事。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雞西市中級法院卻非法維持原誣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隋桂蘭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犯人李桂梅、鮑傑,綏豔波、周桂榮打罵,整夜不讓睡覺,被扒光衣服侮辱,迫害一直持續。

雞西市的常廣軍、張傳勝遭誣判兩年

雞西市梨樹區法輪功學員常廣軍、張傳勝,在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遭梨樹派出所警察綁架,八月份被雞東縣法院誣判兩年,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被劫持到雞西監獄。

三、有二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虎林市法輪功學員於東珍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虎林市迎春854農場法輪功學員於東珍,坐大客車到河南省范縣走親戚,在車上被警察從包中翻出大法資料、真相光盤,被范縣警察綁架,據悉現已被非法批捕。

雞西市王清、馬麗春被綁架構陷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雞西市法輪功學員王清、馬麗春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雞西第一看守所六個月,所謂案件已移交到密山市法院。

雞西市兩天內九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下午,雞西市雞冠區法輪功學員王淑桂及母親、三妹王淑芝被綁架,其母親和三妹當天回到家中。十一月十日上午,雞西市雞冠區法輪功學員孫金奎被向陽派出所警察綁架,下午五點左右被非法抄家。十一月十日中午,雞西市雞冠區法輪功學員李淑清被綁架,下午四點左右警察到李淑清家非法抄家。十一月九日和十一月十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李成花、包萬明、王亞麗、李玉芹。

二零一八年被綁架的雞西地區法輪功還有:虎林市張秀紅,雞西市王淑香、尤紅豔、隋桂蘭、雞西常廣軍、張傳勝,雞東縣劉淑芹、王姓同修,密山市張玉香、張成花。

另,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雞東縣前進派出所警察連聖印到法輪功學員郭長玉家,拿個小盒要採樣(取唾液),還進行私自錄像。二零一八年八月上旬的一天,密山市公安局國保中隊長李剛帶領三個人,到密山市七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徐某家,非法錄像,並欺騙老人取了唾液。

四、善惡有報

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迫害與惡報是並存的,二零一八年雞西地區披露兩起典型惡報案例:

黑龍江密山610頭子於曉峰害了自己還累及家人

雞西市密山市610頭子於曉峰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和朋友在一起喝酒時腦出血,送到密山市醫院搶救二天無效死亡,死時五十八歲,驗證了在610這個「死亡崗位」上迫害善良的必然結果。

於曉峰,男,大約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七年八月擔任密山市610頭目,一直殘酷迫害密山法輪功學員,指使公檢法不法人員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抄家、抓捕、拘留、勞教、判刑、強制洗腦迫害。二零一一年密山市非法成立洗腦班,於曉峰任副校長。二零一七年退休後被返聘回去,繼續參與迫害。

這幾年來,密山法輪功學員多次給他打真相電話,寫勸善信,到他家或610辦公室找他面對面講真相。他不但不聽善意的勸告,還繼續對法輪功學員犯罪。

於曉峰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罪惡,不僅害了自己,還累及家人:

於曉峰有一個弟弟和三個妹妹。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以前,於曉峰的父親、母親、妹妹也煉法輪功。在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後,搞株連迫害,於曉峰的父母和妹妹們怕給於曉峰的工作帶來麻煩,就都不煉法輪功了。於曉峰的母親放棄煉法輪功後身體有病,在臨死前囑咐於曉峰不要迫害法輪功。

於曉峰的弟媳婦娘家是密山市連珠山鄉新發村的,弟弟倆口子經常吵架,有一天他弟媳婦拿瓶農藥走到橋底下的橋洞裏喝農藥自殺死亡。

幾年後,他弟弟在密山市連珠山鄉個體糧棧打工,冬天因烘乾塔堵了,他弟弟進到烘乾塔裏排除故障時,烘乾塔上面的糧食突然落下把他弟弟捂死在裏面了。當時扔下一個十多歲的兒子由爺爺撫養長大。

於曉峰的父親,在於曉峰死後的半個多月也死了。於曉峰的妹夫幾年前開配貨車途中出車禍死亡。

黑龍江省雞西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劉立遭惡報

大陸媒體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訊,黑龍江省雞西市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立長期在區、市級檢察院任職:從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退休,前後任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技術科科長、雞冠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恒山區檢察院檢察長、雞冠區檢察院檢察長、雞西市檢察院黨組成員、雞冠區檢察院檢察長、雞西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劉立在其任期內,積極推行、執行人權惡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指令,非法起訴多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判刑。

以下是劉立任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非法起訴、誣判的部份案例:

1、王新春、劉學剛、仲麗: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王新春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在家中被綁架。十一月十日,雞冠區法院非法庭審三人,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公訴人洋相出盡、漏洞多多,捏造的事實破綻百出。法院在對公安偽造的筆錄、證據不符、刑訊逼供、法條不當等嚴重違法問題無法自圓其說的情況下,公然枉法判王新春九年,劉學剛和仲麗各八年的重刑。

2、房喜才: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柳毛礦警察非法關押四十多天;二零零二年被雞冠區法院冤判十五年重刑。

3、姜鳳榮:二零零零年三月被柳毛警察綁架關押三個月;二零零一年被立新警察綁架,雞冠區法院枉判五年刑。

4、薛福春:二零零九年五月被雞冠區和立新警察綁架,雞冠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5、劉景祿、孫麗香: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劉景祿、孫麗香夫婦,分別被雞冠區法院誣判九年重刑。

6、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電視報導了雞冠區法院將王密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判的消息。還大肆宣揚說是「公開審判」,可連報社的記者都不知道是哪一天審的,在王密、孫殿斌、程佩英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看守所超期關押了最長近九個月的折磨後,他們僅僅因發真相傳單幫助人們從謊言中解脫出來,便被非法判處徒刑四至十年。

惡報之後明大法真相 迷途知返

根據明慧網資料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雞西地區參與迫害法輪功人員的責任者至少有七百三十四人。

據明慧網文章《迫害法輪功 十九年間逾兩萬人遭惡報》報導,十九年間遭惡報的二萬零七百八十四人中,有三百一十人在遭惡報後,經過法輪功學員講真相開始醒悟,有的睜一眼閉一眼,不再參與實質迫害,有的調離原單位,不參與迫害。這些人能在惡報警醒中明白過來,不再做惡,亡羊補牢,未為遲晚,其中雞西就有這樣的人:

▼遭惡報殃及孫子燙傷 聽真相知「自焚」造假

二零零零年的冬天,黑龍江省雞西市雞東縣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因為送了幾份真相傳單,被本地張某舉報了(張某的兒子在本地派出所上班)。雞東公安局來人,把這位法輪功學員抓進了看守所關了半個多月。

轉年夏天,張家的妻子在院裏燒水,小孫子在院裏玩,不小心撲進了鍋裏,嚴重燙傷,送進了雞西市燙傷科,住了很長時間才出院。

後來,本地的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還講了「天安門自焚」是假的。他自己說:我全都相信,我家孫子就是例子,人燒傷、燙傷後,不能包裹。我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再不幹那缺德的事了。

迷途知返,這個生命就有了自救的希望,這也是法輪功學員不畏艱難十九年如一日講真相的真正目的。希望人們都能明真相、良知復甦得救度,是法輪功學員們的最大心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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