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日晚上八點前點名,王愛華告訴獄警,包夾於鳳霞用針(違禁品)紮她,獄警不予理睬。
十二月五日晚八點十五分,包夾犯人於鳳霞不停責罵威脅王愛華,用雙腿夾王愛華的雙膝迫使她不能動,又用書打王愛華,王愛華的手被扎破。王愛華問:你書中有啥?扎我了。說著去搶於鳳霞手中的書,於鳳霞喊犯人張學瑩快把書拿走。
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多,犯人張雪瑩又開始折磨王愛華。王愛華說:你管不著我。張雪瑩說:偏要管,你能怎樣。並開始對王愛華拳腳相加。這時犯人孫偉也上來把王愛華打倒。此時犯人組長曹鳳萍在門外將門扣上。很快犯人白冰也來了,大喊:反了,看我怎麼治你。白冰對王愛華大打出手,並把王愛華拽到門口角落離監控很遠的地方,向她身上潑水。
有一天,犯人於鳳霞當班,把洗拖布的桶拿來接了大半桶水,並連拖布頭一起放桶裏,用拖布頭往王愛華身上淋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因王愛華到女監一個多月也沒「轉化」,犯人曹鳳萍在獄警撐腰下,訓斥王愛華:我看你就是要讓大家群毆了。暗示犯人袁婷婷動手。
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五、六點,犯人曹鳳萍謾罵王愛華:你給我從這裏爬出去。重複多次。當晚犯人袁婷婷監控王愛華,不讓她碼坐,逼她蹲著。晚上十點,袁婷婷劈里啪啦狠命對王愛華連踢帶打,又把鞋脫了,往王愛華臉上拍打不停,王愛華不停地用手擋著,之後手瘀血數日。
王愛華剛入獄時,法輪功學員趙熙茹給了她一些紅糖,還有一個水杯。後來都被犯人袁婷婷、張雪瑩、白冰等給扔摔了,王愛華的棉鞋衣物也被她們扔掉了。
六月二十九日晚八點到十一點三十五分,犯人曹鳳萍、於鳳霞、楊絮等人毆打趙熙茹,致使趙熙茹右上臂青紫,右側肋下凹下疼痛,便血三天,是楊絮踢的。於鳳霞打的耳光致使趙熙茹右耳失聰至今。
趙熙茹是哈爾濱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被綁架,後被松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參與迫害犯人信息:
曹鳳萍,哈市處級幹部,因貪污罪被判刑14年
於鳳霞,50歲,哈市人,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5年
張雪瑩,20歲,望奎人,因色情敲詐罪被判刑
白 冰,20歲,安達人,因組織賣淫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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