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就說說我身邊的人善待大法得福報的幾件事。
一、我女兒得福報
九九年大法遭到無理的迫害時,我女兒那年十六歲,正上初中。在學校對法輪功誣陷、搞萬人大簽名時,我女兒沒有簽名,而且還沒讓她的同桌簽。女兒說:我媽是煉法輪功的,我得向著我媽。一次警察到我家抄家,我女兒趁警察不注意把我的大法書,裝在她的書包裏,保護了大法書,沒被警察搜走。
還有一次我妹妹(也是同修)去發資料,我女兒也跟著去了。有一輛警車停在路邊,她見車窗開著,就拿起傳單走過去放進車裏。她還邊走邊說:怕啥,現在小偷都沒人管,咱這算啥。
我是工薪家庭,我丈夫九四年下崗,我們三口之家靠我一人工資維持生活。二零零四年我女兒該考大學了,我們根本就拿不起幾萬元的學費,又不能不讓孩子上。我就和丈夫商量:現在借錢不好借,就是藉著了咱也還不起,等孩子上大學時,咱們就把樓賣了供女兒上大學吧,丈夫也只好同意。就在我女兒上大學的前兩個月,我卻突然下崗。意外得到了六萬多元的下崗錢,這錢足夠我女兒上大學,和我家平時的生活費用。
按政策規定我單位是事業體制,是不允許給職工買斷工齡的。可縣裏領導卻執意決定要我們下崗,還在暗中把我們單位由事業體制偷偷改成企業體制,才瞞天過海,達到要我們下崗的目的。下崗對別人來說意味著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生活來源,別人都叫苦連天。可對當時的我來說卻是一件幸事。
二、我姪女得福報
在法輪功遭到嚴重打壓的情況下,在我和妹妹因去北京上訪,都遭到過多次非法關押的情況下,我姪女沒有害怕,也沒受影響,還勸我嫂子再學法輪功。
有一次,我妹妹被綁架到派出所,走脫,派出所派出警力四處找人。當時的空氣特別緊張,我家的樓下就有警察。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姪女匆匆來到我家,對我說:「姑,你家樓下有警察,你已經不能出去了,你趕快把你的東西收拾好,我幫你轉移走。」她就和我一起收拾,我姪女剛走,警察就來了,到處亂翻甚麼也沒得到走了。
不久我姪女開了個小飯店,生意特別好,顧客多的都沒法想像,而且是每天都那樣。就是她自己的孩子中午放學,她都沒空照料,都得給孩子幾塊錢到隔壁飯店去吃。
二零零七年,我被綁架到派出所。我姪女聽說後,馬上來到派出所,趁警察不注意,問我有啥事要她幫忙。當時我地區做資料的錢,都在我手裏。我就把我家的門鑰匙給了她,說了這事,並把放錢的地方告訴她,委託她把錢拿出來,由於當時情況緊急也沒來得及多說,就分開了。後來我被非法關押八年,我姪女到監獄看我時,告訴我錢在她手,讓我放心。
後來我丈夫知道了這件事,幾次找到我姪女,讓她把錢拿出來。我姪女說:「這錢是我姑委託我的,沒有我姑的話,我誰也不給。」那時我妹妹也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一直到二零一一年我妹妹離開黑窩時,我姪女就如數的把錢交給了我妹妹。
這期間,我姪女做甚麼生意都順利、紅火。如今我姪女又加盟一個店鋪,生意更是紅火,每天的顧客應接不暇,花捲做出多少賣出多少。這也是我姪女善待大法帶來的福報。
三、一個服刑人員得福報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結識了一個服刑人員名叫小斌。我經常給她講真相,她都接受,一聽說三退就退了。小斌比我大兩歲,卻尊稱我為大姐。她說:我雖然比你大,但你這個人太讓人尊重了,不管你叫聲姐我說不出來,叫名我叫不出,我還是叫你姐吧。於是她就尊稱我為大姐。
小斌這人善良、誠實、幹活也很有眼神,得到監獄警察的重用,在車間管現場幹活工具。這樣她可以隨時走動、隨意接觸任何人。我就經常讓她幫我傳遞經文。第一次幫我傳經文時,我說:小斌,我有個本,你能幫我把她給誰誰嗎?她說:能。我又說:這上邊有字。她說:沒問題。從那以後,她就經常幫我傳經文。
她還和我一個監舍,我早起煉功,她都裝作沒看見,從來不和隊長彙報。監獄怕服刑人員寫上告信,規定服刑人員手中不許有筆,平時不許寫東西,筆都由小斌保管。可我抄寫經文得用筆,小斌就暗中為我提供。
一次小斌的肚子絞勁的疼,別人都勸她上醫院看看,小斌瞅瞅我說:是得看一看了。說完她就走了。過了一會,她回來了,說好了,不疼了。她偷偷對我說:是自己給自己看好的,真靈。暗示是默念「法輪大法好!」好的。
按監獄減刑條例規定:服刑人員減刑按每月得分多少計算,一分減刑一天,她每月都得最高分。還規定滿六十週歲的老年服刑人員在減刑時,在得分以外多減六個月,但差一天都不行。到小斌減刑時又規定:只要是三月十日以前出生的就行,而小斌正好是三月四日出生。還有必須把罰款一次性交齊,不交罰款就取消減刑資格。中共監獄的「管理」讓每個服刑人員都覺得透不過氣來,度日如年,有的為了提前回家兩個月,都有交上百萬的。對小斌的罰款是十萬元,小斌一直猶豫交不交這筆罰款。可就在小斌要減刑時,監獄突然取消了這個決定,小斌的減刑是所有減刑人員中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