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二零一七年,八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1、法輪功學員鄭淑春
法輪功學員鄭淑春,六十多歲,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五小隊。八監區五小隊主管小隊長席雨桐,警號2105331,二零一七年間,指使刑事犯人曾麗芝看管鄭淑春,每晚對鄭淑春罰站到半夜,早晨四點叫起來繼續罰站。二零一七年十月份,天氣已經很冷了,曾麗芝也不讓鄭淑春蓋被子。
中共體罰示意圖:罰站 |
席雨桐還指使刑事犯人打罵鄭淑春,每天不讓鄭淑春吃飽,只給一小口飯吃,鄭淑春瘦得皮包骨。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中旬的一天晚間,鄭淑春被帶到宿舍樓五樓──所謂的晾衣間,不讓她睡覺,整夜罰站,由刑事犯念污衊法輪大法的書籍,逼迫鄭淑春「轉化」。
2、法輪功學員陳豔宇
法輪功學員陳豔宇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十小隊。陳豔宇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底絕食抗議不讓其煉功及長期關在庫房逼其「轉化」。十小隊隊長盧瑋(警號2105476)、吳雅旭(已調到其他監區),在戴靜的授意下,唆使刑事犯人趙晶(生產組長,吸毒犯),帶領其他犯人在車間庫房內(對外沒有登記的庫房),避開監控,給陳豔宇強行灌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由戴靜親自督導,將陳豔宇帶至宿舍樓四樓「晾衣間」,不讓其睡覺,不讓坐著,由於陳豔宇絕食體質虛弱,只能坐在涼地上。隊長們指使刑事犯念污衊大法的文章,陳豔宇便唱「法輪大法好」等歌曲。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早晨,犯人趙晶,王麗娜(已出監)辱罵陳豔宇,陳豔宇喊「法輪大法好」,趙晶、王麗娜氣急敗壞的揪著陳豔宇的頭髮,打耳光。趙晶每天晚上要到晾衣間辱罵一通,並且恐嚇輪流看管的刑事犯,誰要讓陳豔宇閉眼,就罰誰。
白天,陳豔宇在冰冷的庫房內,惡犯不讓她出來,也不允許她閉眼。之後,趙晶叫看管的刑事犯人,不讓陳豔宇穿棉襖、棉褲,只穿一層單衣服,並且還讓開著窗戶和門,凍著陳豔宇。自陳豔宇絕食以來,不讓她洗漱,灌食弄得髒衣服,也不讓陳豔宇洗。
酷刑演示:灌食 |
八監區為達到讓法輪功學員「轉化」的目的,為挑起刑事犯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讓法輪功學員所在監舍所有人停止收看電視,有的長達半年之久;有的除不讓法輪功學員洗漱外,還不讓包夾犯人洗漱,甚至於整個寢室都不讓洗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