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早八點二十分,田麗麗剛出家門,就被蹲坑的撫順國保和瀋陽沈河區國保一行十多人聯合綁架,當天就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市看守所。警察非法抄家,將家中的電腦、大法書、師父照片非法抄走,並將田麗麗未修煉法輪功的丈夫非法抓走,關押一個月,電腦、私家車被搶走,至今沒有歸還。
事後得知,這次抓人是遼寧省公安廳統一部署的,僅二十三、二十四日兩天,全省就抓了47人。
《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向人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為了完成上面下達的抓人任務,在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警察就抓人,這是違法的。面對警察非法抓人,作為肩負法律監督責任的檢察院,不但不予以制止,糾正警察的違法行為,反而配合警察的犯罪行為,非法批捕、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你們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已構成誣告陷害罪;觸犯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迫害法輪功違反憲法第三十六條關於信仰自由的規定,是對憲法賦予公民權利的肆意踐踏和侵犯,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國法律界的一些著名學者、教授強烈譴責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有些人還出庭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如中國政法大學教師滕彪、東南大學法學院張讚寧教授等。這些年來,已有一百多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了一千多場無罪辯護。
律師在辯護中指出:在當今社會,貪污腐敗的,刑事犯罪的,沒有一個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們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讚揚和尊敬。用法律手段打壓這些最好的人,是我國法律的悲哀。法輪功案子都是冤假錯案,所有辦案人員都已涉嫌違法犯罪,都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了中政委(【2013】27號)《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任何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終身負責。
中共歷來都是卸磨殺驢。中共每次搞運動,都是用謊言來煽動仇恨,欺騙一些人為它做惡,運動結束後再拿這些人當替罪羊。現在上面高調提出要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冤假錯案終身追責。這表明上面為了推卸自己的責任已經找好了替罪羊,卸磨殺驢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只等著按圖索驥、甕中捉鱉了。每一份法輪功案的卷宗都是一份犯罪證據,每一個參與其中的人都將在劫難逃。
一位北京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作辯護時指出:「以法律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信仰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善惡有報是天理,人在做天在看。我們希望瀋陽沈河區公檢法辦案人員,立即懸崖勒馬,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趕快停止這種犯罪行為,立即釋放田麗麗,以免將來自己被追究法律責任。
辦案人副隊長徐寶軍(辦案人)13840333009
檢察長 呂奎(田麗麗辦案人) 024-24863509 15640510519
吳霞(田麗麗辦案人) 024-24854965 15640510509
附:參與迫害等相關人員
瀋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瀋陽路東華南巷4號
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910
瀋陽市沈河區國保大隊:
地址:瀋陽市瀋陽路東華南巷4號三樓,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大隊長楊文清 024-24842260
副隊長王文勝 13998131321
副隊長徐寶軍(辦案人)13840333009 何彪 13478303799 金鵬 15502414591
李智 15502414634 高維良 13940403055 謝孟德 13236606565 李學 13700001506
劉戀 15940514333 趙清海 13464035566
值班室 24842260
瀋陽市沈河區檢察院:
檢察院地址:沈河區正陽街254號(這個是更新的),郵編110011
主管一科檢察官:周小彤電話:24858812
值班室:024-24843920 傳真 24844596 辦公室 024-24844596 其它部門024-24850643
沈河區檢察院檢察長:黃偉
檢察長 王世航 024-24843323 024-24253799 13604925960
檢察長 王世元 024-24844532 024-24863791 13940020639
檢察長 李陽 024-24843302 024-86129624 13940333331
檢察長 徐廣東 024-24848245 024-24133808 13066500032
檢察長 張晨宇 024-24843959 024-24854965 15640510713
檢察員 呂奎(田麗麗辦案人) 024-24863509 15640510519
吳霞(田麗麗辦案人) 024-24854963 15640510509
辦公室 趙曉晨 024-24854960 024-22843796 13842061238
政治處 朱玉潔 024-24842670 024-24116060 13304000201
案管中心 024-24840116 內勤 024-24854965 控申科 024-24850643
諮詢 024-24854965 024-24858825
監察室 閆修權 024-24850470 024-23930685 13998235739
偵查監督科 矯卓 024-24854973 024-24325955 13898134578
檢察院一科 024-24858812
房間號 姓名 辦公室電話 手 機
段曉寧 15640280265 杜新壵 024-24854971 15640510401
402 公訴科 張晨宇 024-24843959 15640510713 楊悅 15998264414
呂奎 024-24843959 15640510519 唐晶晶
403 內勤 孟祥普 024-24854965 15640510017 董可心 15204095999
404 傅偉國 024-24843760 18002495589 呂鑫哲 13840000856
張兆貴 15840570457 405 田巍 024-24845947 15640510100
406 劉正 024-24843820 15640510335 王爽 15940069368
407 姚瑤 024-24854963 15640510327 劉哲 15840083406
吳霞(辦案人) 024-24854963 15640510509
王鑫巍 24854971
瀋陽市沈河區法院
地址:沈河區承德路7號郵編:110011
沈河區法院院長:岳明偉
沈河區法院:
刑事庭長李紅 84119982
法官焦玉玲 8411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