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輪功學員劉成、張玉梅再被非法開庭 法官威脅律師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劉成和張玉梅的被構陷案再次在赤峰市紅山區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
在法庭上,律師有理有據地闡明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恰恰違反多項法律規定,恰恰是對這個社會上的善良人的不公與陷害。主審法官不斷呵斥被他們殘害的法輪功學員,呵斥律師,並要惡告,陷害律師。
儘管公訴檢察官及主審法官強詞奪理,最後在律師的條條法律陳明後,無法答對,並表現出一副暴怒的樣子,蠻橫得語無倫次,就是發狂、發怒,而且威脅律師。
2. 法輪功學員王飛被枉判一年半 現正在上訴
王飛女士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渴望做善良人,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王飛曾經被非法關押多次,被非法判刑三年,抄家四次,家庭被迫拆散,造成她個人直接經濟損失十多萬元。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局國保警察跟蹤王飛,最後綁架了去親戚家串門的王飛,僅六天,就把構陷她的案卷交到紅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參與構陷的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人員非法對王飛開庭,十月十八日再次開庭,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被赤峰市紅山區法院非法判處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目前,王飛正在上訴。
關於王飛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赤峰市法輪功學員王飛被迫害紀實》、《信仰真善忍多次被抓 赤峰王飛再遭批捕》等。
3.法輪功學員李淑華被誣判六個月徒刑 現已回家
法輪功學員李淑華,家住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紅山區法輪功學員宋吉琴在赤峰市220醫院(軍隊醫院)給一個當兵的講真相,那兵跟蹤宋吉琴並惡意舉報,宋吉琴沒有回自己的家,卻到了李淑華的家。紅山區東城派出所警察就將毫無關係的李淑華綁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紅山區公檢法人員對李淑華非法開庭,在敲詐了家屬的情況下,誣判李淑華六個月徒刑。最近,李淑華期滿回家。
4.法輪功學員陳翼飛被枉判 目前正在上訴、控告案件製造人
內蒙古赤峰市林西縣法輪功學員陳翼飛,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晚,在給八十三歲患有精神病的婆婆送飯途中,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及林西縣警察綁架。克什克騰旗法院於11月21日對陳翼飛非法庭審,誣判有期徒刑四年。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陳翼飛的主要成員是赤峰市政法委專管迫害法輪功的畢兆東,以及赤峰市公安局、市檢察院、中級法院人員,共同與地方法院合謀參與迫害,共同參與如何製造案件,並指使地方公檢法每一步迫害步驟,具體構陷,製造所謂證據,直到在未開庭前就決定判刑多長時間。因此,往往上訴沒有改變判決的可能,因為這是中級法院參與早在開庭之前就內定的結果。
現在,陳翼飛及家人正在上訴,並準備控告案件製造人。控告這些靠百姓上繳稅款供養的官員,卻幹著迫害百姓、迫害善良民眾的傷天害理的行為。參與人等犯有濫用職權罪、破壞憲法實施罪、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罪的刑事責任,並賠償給陳翼飛及家人造成的精神及經濟損失。
陳翼飛被迫害的更多事實,請見《內蒙赤峰陳翼飛被非法開庭 律師和丈夫辯護》、《陳翼飛被關押 未成年女兒述被抄家經過》、《赤峰市警察劫持媽媽 逼迫12歲女兒簽字造證據》
5.巴林右旗法院枉判法輪功學員李玉嵐三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李玉嵐因為向民眾傳送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內容,被巴林右旗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巴林右旗看守所,警察用電棍電擊,野蠻灌食,李玉嵐被迫害的心臟很難受,曾至少抽過四次,有一次都抽的休克了。李玉嵐呼吸困難,睡不好覺,經常在夜間憋醒,無法入睡,還持續咳嗽許多天,身體很虛弱。
巴林右旗檢察院將李玉嵐非法起訴到巴林右旗法院,新年伊始,李玉嵐被巴林右旗法院誣判三年有期徒刑。
6.赤峰法院非法庭審任素香 謊說案件來源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赤峰市元寶山區法院非法審判任素香。開庭時,公檢法三機關的人員都到庭,在當事人的陳述下、在律師的問話下,公訴人、法官沒有合乎法律的答覆,只是草草休庭,宣布擇日再說。
從案件來源說起,前邊說是有人舉報,警察前去抄家,可沒有舉報人。又說是上門走訪,那麼為甚麼上門走訪,執法人員稱任素香煉法輪功被勞教過,勞教時間是甚麼時候,是2012年到翁旗去給被非法關押的妹妹送衣物,那警察怎麼去任素香家走訪的呢?沒有敲門得到主人允許就入內,鄰居說警車直接開入院內,到室內就開始非法搜查,卻連搜查證也沒有。律師問及有沒有通知家人在場,回答說沒有,警察就過後補個搜查證。再往後,就是證據不合法了。庭審繼續不下去。但他們特別告訴律師:把你的話都寫在紙上交給我們。顯然,他們不執法、踐踏法律,還要構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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