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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女子監獄虐待法輪功學員夏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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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興城市六十五歲的女法輪功學員夏寧,二零一八年一月被興城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於二零一八年四月,被非法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三監區四小隊。目前,監獄警察對夏寧實施各種生活上的虐待和折磨。

遼寧女子監獄,自從一九九九年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一直追隨中共邪黨參與迫害好人。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大法修煉,寫甚麼「悔過」、「認罪」的邪惡「三書」,監獄裏制定了一整套「轉化」迫害方案,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規定,這些手段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夏寧被非法關押到三監區後,這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機制就開始對夏寧運作了。

這裏值得注意的是,遼寧女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有所改變,由「明」變「暗」了。迫害法輪功的頭幾年,監獄裏主要是採取酷刑等手段,由於法輪功學員不斷在國際上曝光,迫於國際上的壓力,遼寧女監不這樣幹了,其迫害手段變得更加陰險、隱晦,那就是剝奪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說白了就是:不讓你活。

一、是「有意」還是「無意」?錢卡長期不下發

遼寧女監的在押人員,生活所需物品都是使用銀行卡購買。前些年,新入監人員錢卡很快就能下發,生活問題馬上得以解決。這裏指的是普通的刑事犯人。可是近幾年情況變了,新來人員的錢卡遲遲不能下發,少則幾個月,多則超過半年,一般都是半年才能下來。那麼這就造成了新來人員生活上的困難。對於一般的刑事犯人,雖然有影響,但也是比較容易得到解決,犯人之間可以相互幫助一下,並且小隊還有儲存物品,新來的犯人可以去借。可是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可就不一樣了,是沒有這個待遇的,是受限制的。

那麼究竟是甚麼原因造成的銀行錢卡遲遲不下發?是銀行的問題,還是遼寧女監做的手腳?

二、不讓購買日用品

即使銀行卡終於下來了,新來的法輪功學員也是不能使用的。

遼寧女監被關押的刑事犯人是這樣生活的:每月到監獄內超市購物一次,或者是家屬來接見時可同時購物,或者是沒有家屬接見,可集體去一次。每次去,可以購買一些簡單的食品,如方便麵、餅乾等,可以購買一些日用品。

而沒有放棄大法修煉、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是不允許購物的,生活所需最簡單的物品,如:婦女每月來月經所用的衛生紙,牙膏、牙刷、香皂、洗衣粉……這些是不允許這些法輪功學員購買的。沒有這些日用品,這些法輪功學員就無法生存。如果想活下去,想生存,就得被迫寫「悔過書」、「轉化」。遼寧女監就是用這種下流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就範。

夏寧因為沒有放棄大法,沒寫悔過書之類的「三書」,就不被准許去超市購買日用品。

這些迫害手段都是遼寧女監內部不成文的規定,每個監區都這樣做。如果哪個警察能突破這個邪惡的規定,善待法輪功學員,這個人真的是了不起,真的是行善積德。可是,沒有誰能突破。有時有的警察睜一眼閉一眼,暗地裏默許其他法輪功學員及個別犯人偷著給一些而假裝沒看見,這個人已經相當不錯了。其實,也沒有幾個警察能做到。

三、不讓洗漱

夏寧自從二零一八年四月來到遼寧女監三監區四小隊,監獄一直不讓她洗漱。刷牙、洗臉、洗腳、洗頭、洗澡……這些作為人的最基本、最正常的、合法的需求,都不能擁有。夏寧只能趁人不注意,在廁所的水龍頭用手撩撩水,洗一下臉,衝一下腳,她的身上發著臭味。

而她是與刑事犯人吃住生活在一起的,她身上發出的惡臭,激惱著周圍的刑事犯人,有的犯人就會責罵夏寧,責罵她不「轉化」、不寫「悔過書」因而不能洗漱,身上發臭,影響了她們。

惡人就是這樣挑動著群眾仇恨大法與法輪功學員,以便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大法的目的。這種情況持續了長達幾個月。最後,在一些法輪功學員強烈的反對,及對當事警察的勸說下,在夏寧本人的努力下,這種迫害才解體,直到二零一八年八月份,才允許夏寧洗漱。

四、長時間罰站

中共體罰示意圖:罰站
中共體罰示意圖:罰站

從早到晚,總是會看到夏寧一動不動地站在勞動車間的窗戶旁邊。晚上收工,她也不能休息,還是站著,由兩個犯人一組輪流看著她,直到晚上十點。星期日、節假日,她的境況更糟,要整天站著。夏寧已是六十五歲的老人,滿頭的白髮。這種長時間罰站,對於她是多麼的痛苦!

五、「包夾」的夾控與「株連」

夏寧所受的迫害,還有一種形式,就是「包夾」對她的夾控。所說的「包夾」,監獄裏叫做「特殊行動組」,就是由兩個固定的犯人負責管制法輪功學員,甚至包括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要彙報給警察。包夾的成員根據需要可隨時調換。

這是監獄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最主要的管理方式,獄方把它看得很重。法輪功學員的衣、食、住、行,一切的一切,都與包夾捆綁在一起。獄方授予了包夾一些權利,所以,在監獄裏,經常能聽見包夾們對法輪功學員的吆喝聲、謾罵聲、斥責聲。如果法輪功學員有堅持信仰、反對非法關押的行為,或者沒按獄裏給法輪功學員所規定的限制做,一經被警察發現,那麼獄方就會以「沒看住」為由對包夾們責罰,包夾們就會遷怒於法輪功學員。

專門負責夾控夏寧的兩個犯人,一個叫於丹,另一個叫寧丹。其實這兩個人本質都是挺好的,她們心裏並不願意幹這個「夾控」的差事,可是她們不敢拒絕說聲「對不起,我沒這個能力,幹不了!」而是硬著頭皮接受了這個任務。在壓力下,她們會幹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情來。她們在前台,警察在後台,一些具體的事由她們去執行落實。

犯人們勞動幹活兒很累,早晨七點出工,晚上也是幾乎七點收工,勞動任務很重。好不容易熬到收工,還不能休息,還要兩人一組輪流去看著夏寧,說服她放棄修煉、轉化。按理講,誰搞得夏寧放棄大法修煉、轉化了,誰就對大法犯了罪,就對神佛犯了罪,那麼這個人就要遭惡報了。犯人們哪裏懂得這個道理?!她們往往會遷怒於夏寧,盼望著夏寧快點寫「三書」,別修煉大法了,以便她們能夠解脫,能夠照常休息。

利用群眾整群眾,挑動群眾仇視中共打擊的對像,這是中共歷來在政治運動中採取的手段。中共統治下的監獄,就是這樣把犯人與法輪功學員捆綁在一起,搞「株連」,挑動犯人仇視法輪功學員,讓犯人對大法犯罪。

六、誰之過?誰是最終的受害者?

如此迫害法輪功學員夏寧,究竟是誰之過?是「包夾」於丹、寧丹,還是四小隊領隊警察劉曉彥、三監區監區長夏茹?其實都不是。這些人都不是真正的壞人。相反,這些人很可憐,很值得同情。她們雖然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害人者,可是她們更是受害者。真正的壞人,真正的迫害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是中共邪黨與仍然掌握部份權力的江澤民一夥。根本的罪惡在中共,根本的罪惡在江氏集團。

如此迫害法輪功學員夏寧,那麼誰又是最終的受害者?

從表面上看,「包夾」與警察在施暴,夏寧在承受被迫害的痛苦,受害者是夏寧。可是從深層來講,最終的受害者不是夏寧,而是警察以及她們手下的「包夾」。

1.迫害大法與法輪功學員,從中共最高層一路貫穿下來,層層層層,而每一層都在利用著、指使著、同時又在算計著它的下一層。而在這個層層層層的從上到下的貫穿中,監獄裏的小隊長劉曉彥、監區長夏茹這些人之輩,這些最基層的警察,處於最底層。他們上面的任何一層都在利用著他們、吞噬著他們。

2.回顧歷史,在中共歷次搞的政治運動中,時局一不利,中共馬上翻臉,就會把責任推卸在一小部份人身上。而基層警察,則更是它們的替罪羊。「文化大革命」結束時,上下層層清算,殺害軍管幹部、大小警察共810名。「文化大革命」以這種方式宣告結束。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這就是監獄基層警察的處境,他們真的就像是中共邪黨菜板上的魚和肉,中共邪黨隨時可根據它的胃口對基層警察想砍就砍,想剁就剁。

所以,最終的受害者不是夏寧,而是警察;所以,那些獄中的法輪功學員,面對著警察的暴力,還要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不要迫害大法與法輪功學員!這就是法輪功學員的善。

七、作為基層警察如何應對上層的壓力

雖然監獄裏的基層警察處境艱難,可是「三尺頭上有神靈」,你只要有善心,你能夠選擇善待法輪功學員,神佛真的會幫你,你可以找到機會、找到辦法,你可以在你的職權範圍內周旋,你真的會有活動的空間。盲目的順從上級的非法指令,就是「引鴆止渴」。

歷史上對正信的鎮壓從來都沒成功過。對基督徒的鎮壓,對佛教弟子的鎮壓,都是以失敗而告終。目前法輪大法雖然正遭迫害,正處魔難之中,但昭雪之日在即,法正人間勢在必行。陰霾正漸漸散去,大法的光輝漸漸顯露於人間,形勢日趨好轉。

二零一一年三月,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宣布解除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當政期間發布的法輪功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禁令,承認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

越來越多的公檢法司人員明白了大法真相,看明白了大法的形勢。他們為自己和子孫選擇了善良,選擇了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

望監獄裏的警察能夠明白大法真相,選擇善良,善待大法與法輪功學員,不再追隨邪惡迫害法輪功,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遼寧女監三監區部份警察姓名
監區辦電:024─31236237
監區長:夏茹 手機:15698808928
教導員:李影
副監區長、教育科長:孟祥玉
副監區長、生產科長:吳冰
一小隊隊長:董璐
二小隊隊長:趙姝
三小隊隊長:戚迎新
四小隊隊長:劉曉彥
七小隊隊長:侯雙雙
其他警察、隊長:徐姍姍 徐久婷 李瑾 牛麗莉 郭桂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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