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改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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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三日】我是河北大法弟子,男,商業職工,一九九五年,正是我們幾個人承包一個大門市部的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

通過學法輪大法使我知道了做人的標準,處處為別人著想,淡泊名利。經營中我是企業的法人代表。我們經常和職工交談,開會時要求:提高服務質量,改變官商作風,為廣大顧客著想。商品齊全,利潤少的商品我們也要進貨,而且還要進高檔的,不怕積壓。全縣城煙酒副食基本不用到外地購買,幾乎都有,滿足了廣大顧客的需要。我們按照國家價格標準,奇缺商品不提價。多去外地進貨,進新貨、進好貨。

在經營中,我們多次到外地進貨,有時商家要給我們回扣;在過節時,糕點銷售多,老闆也要給好處費,每次金額都不少。但我都把這些錢交給了門市部;還有賣出進貨用的包裝貨物的紙箱款,也都給門市部,自己一分錢也沒有要過。我就是兢兢業業的幹好工作。過節有時每天休息兩~三個小時。在一年的經營中,我們處處事事都按大法的要求做。除了上交公司承包費,給職工發工資等一切開支外,年利潤四~六萬元。因我們經營的好,年底被評為:商業局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在經營的第二年,因門市部掙了錢,我們另一個承包人說:「門市部我一個人要承包,你算打工人員。」當時自己的心裏特別不平衡。通過學習師尊的講法,知道了做人要做更好的人,淡泊名利,為別人著想。心裏也就平衡了。

在以後的工作中我還和從前一樣:一如既往的,兢兢業業的幹好我的工作,把全身心都投入在門市部上,把企業看成自己的。所以在門市部中這些職工都看到了大法弟子為人處世:精明能幹,道德品質好,思想境界高!真是當今世上的好人。他們從內心佩服大法的美好:能改變人心,淨化社會。

在幾年中,我們門市部全體職工幾乎沒有和顧客發生吵架、缺斤少兩,服務態度好,給社會帶來商品繁榮;解決了職工下崗的問題,也有經濟收入了。就是要自己一個人承包的人說:「沒有你,門市部掙不了那麼多錢。」但是他也沒有把掙到的錢分給我,如果我要不修大法,是不會這樣的,肯定會走向法律的。真是師尊在《轉法輪》書中講的:「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承包完門市部過了一段時間,我又被在門市部外地送糕點老闆聘請,到他們廠裏做會計和出納,另一個大法弟子做保管。因老闆知道我們大法弟子為人處世:心地善良,淡泊名利,世上的大好人!廠裏有幾十名工人,知道我們是外地人,又不是老闆的親戚,說甚麼的都有,擔心我們會貪污老闆的錢,拿老闆的東西。可是老闆心裏有底,知道我們是甚麼人,就堅定要我們幹這個工作。經過幾個月工作:我們是任勞任怨,處處事事為老闆和工人著想,平易近人,加班加點,有時加班加到深夜一~兩點鐘。這都充份體現出我們大法弟子的高尚品德和做人的風範。

廠子是個人企業,會計沒有正規手續,由於其它事情我要離開廠,在交賬時,還多出幾百元現金。

在廠工作一段時間後,廠子全體職工、老闆、老闆的親戚、朋友,他們從內心感受到大法弟子善良,真心實意為別人好,真正世上的好人!正是世人所說的法輪大法對社會真是百利無一害,我們用實際行動證實了大法的美好!給當今社會精神文明、思想道德提高起到了促進作用,淨化人心,淨化社會!

有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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