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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琿春市六旬殘疾婦女被關押 親人呼籲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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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琿春市法輪功學員張俊玲,三級殘疾(左小腿截肢),在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大年初十)被琿春市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琿春市拘留所。家人多次去拘留所探視,被拘留所人員拒絕,說煉法輪功的不能探視,得有公安局批准,並只能存衣物、不能存錢。

張俊玲
張俊玲

按照國家規定,身體殘疾者不適合關押。可琿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不但非法關押張俊玲,還不准家屬探視。

親人們擔心張俊玲身體狀況,特別是左腿穿假肢,每天晚上脫下假肢後得用溫水洗淨殘肢處,塗上潤膚霜保養(她的殘肢曾做過二次手術)。在拘留所裏面沒有這條件,她的情況又一概不知,親人們非常擔心、牽掛,她的丈夫一人在家,身患半身不遂,整天發愁,精神不振,吃不下飯。

張俊玲女士早在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五日被火車碰傷,左小腿截肢(三級殘廢),多年來身體患腰椎間盤突出、冠心病、膽結石、腎積水、肝膽管結石等近二十種疾病。特別是後背痛(因一支腿是假肢身體的重心都側向左側,腰椎都變形了)晚上背痛的不能睡覺,真的是苦不堪言。二零零七年又得了乳腺癌,右側乳房全部切除,刀口一尺多長。出院後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折磨她的二十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的她一家人生活的快樂、幸福。

法輪大法讓她有了健康身體,她只想讓更多的人受益,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卻多次遭到當地警察、「610」人員的綁架、騷擾。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上午十點多,當時張俊玲家中正在裝修,門開著,琿春三派出所警察兩人(穿警服)闖進屋內,非法搜查後綁架了她,傍晚送去拘留所。因張俊玲血壓高、心肌缺血、冠心病等症狀,拘留所拒收回家。

二零一八年,「610」和社區人員多次打電話或到家中騷擾,使張俊玲家人不能安穩的生活。張俊玲的丈夫患有半身不遂,需她精心照料,每次中共人員去家中騷擾,他都受到精神打擊,幾天內不能恢復。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大年初十),張俊玲女士在街頭告訴人們修煉法輪大法的殊勝和美好,願天下有緣人得福受益,被琿春市公安局、琿春市國保大隊人員綁架、入室搶劫,非法關押在琿春市拘留所。

琿春市公安局國保所謂「辦案人」,不敢告訴家屬自己叫甚麼名字。張俊玲身體有甚麼問題誰能負責呢?張俊玲的親人們希望辦案單位立即釋放張俊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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