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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被冤判 重慶譚昌蓉郵寄勸善信再次被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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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二零一九年一月,重慶江北區檢察院將構陷重慶潼南區法輪功學員譚昌蓉的案卷移送到重慶江北區法院。

此前,譚昌蓉曾被非法勞教,並兩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四年被冤判九年,二零一五年被判三年。

江北區法院在起訴書中稱譚昌蓉向潼南區公安、檢察院和法院郵寄舉報信和勸善信,從家中搜出勸善信和舉報信十一封。還有九張印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紙幣,建議法院判處三至四年刑罰。

二零一五年三月,譚昌蓉因給人講真相被太安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九月底,被潼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重慶市女子監獄。二零一八年三月出獄。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譚昌蓉向重慶市司法局和監獄局實名舉報自己在重慶女子監獄遭到獄警唐安智毆打辱罵,用電棍長時間電擊,逼迫她「轉化」、放棄「真、善、忍」信仰,並指使、縱容刑事犯罪服刑人員對她進行刑訊逼供體罰、虐待的犯罪事實。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重慶女子監獄教育科長李曉娟等二人和潼南區政法委等單位數人以「回訪」為由到譚昌蓉家。譚昌蓉要求解決土地等生活困難。區政法委彭姓科長答應幫助解決。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譚昌蓉在太安鎮政府要求歸還土地,太安鎮綜治辦主任全洪明打電話叫太安鎮派出所和區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了譚昌蓉,關押在重慶合川區看守所。

十月二十五日,譚昌蓉被潼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下旬,此案移送到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企圖再次對譚昌蓉判刑,由重慶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譚昌蓉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多次遭到殘酷迫害。二零零一年,譚昌蓉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四年六月,譚昌容被非法判刑九年,在重慶女子監獄,因不「轉化」,遭受多種折磨,在四監區(重刑監區,多為死緩和無期徒刑),被強迫做奴工,每天做勞役十幾個小時。

主辦檢察官:譚華
主辦法官:劉懿(刑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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