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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馮蘊青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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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法輪功學員馮蘊青二零一八年九月被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馮蘊青不服判決,上訴到武漢市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武漢中級法院二審非法維持原判。現在馮蘊青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位於武漢市寶豐路)。

武漢女子監獄剝奪馮蘊青與家屬見面的權力,藉口是馮蘊青沒有轉化,並稱只有寫了維護共產黨和脫離法輪功的保證書後,才允許與家屬見面。中共的司法和監獄系統這種強制法輪功學員轉化的犯罪行為仍然在進行中。

馮蘊青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上七點多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武漢東西湖區武漢第一看守所。參與綁架和扣押的部門有:武漢市網監支隊,武漢市「國保」支隊,江岸區公安分局後湖派出所。

武漢市漢陽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受理構陷馮蘊青的案件,二零一八年七月非法開庭,非法宣判馮蘊青刑期七年半。馮蘊青接到宣判後,馬上表示不服,並向武漢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武漢中級法院沒有糾正一審的冤判。

法輪功學員修心向善、講事實真相,在任何社會、任何地方,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八年湖北省武漢市至少2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上訴案件),其中黃陂區祝亞和新洲區王齊花被非法判刑高達八年,祝亞還被勒索罰款兩萬元;2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和庭審;8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拘留和強制洗腦,還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武漢市國保處:陳仕國,原武漢市610辦主任,武漢市司法局副局長 宅027-87403060
武漢市維穩辦主任崔正軍:辦027-82402467、宅027-85311811
武漢政法委書記辦書記殷玉梅:027-85481689
湖北省省委
省政府:027-87232114、總機 027-87816655
省委:027-87133911
省政法委:027-87237073、027-87232446、辦公室027-87824302
省防範辦、610:027-87233234、027-87233496、027-87133820、辦027-87133985
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所長:張文華13871031338
警察18971637787塗小紅15337261756
武漢市漢陽區法院的電話:027-84586577;027-84586511
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027-84862000
辦案檢察官李某027-8488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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