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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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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 給公安警察朋友的一封信

  • 給法院院長的信

  • 給上海市浦東新區北蔡鎮居民的公開信

  • 給牡丹江家鄉父老的新年問候

  • 給公安警察朋友的一封信

    公安警察朋友,你好!

    茫茫人海,能收看到這封珍貴的來信,你是多麼幸運啊!在人類大劫到來之時,我們衷心希望你能明白真相,順天保命,有個美好未來!

    朋友,你知道法輪功嗎?讓我們從公安部當年給法輪功的一封感謝信說起。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日,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召開第三次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會議專門邀請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為與會的先進分子做免費康復治療,效果顯著。為此,公安部所屬的「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在八月三十一日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致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信》,以下是感謝信的部份原文:

    「八月二十四日李洪志先生應邀專程來公安部為王芳會長治病,八月三十日,李洪志先生帶領一批法輪功氣功師,來到會議上為近百名會議代表治病,治病效果之顯著得到了普遍的稱讚。

    接受治療者有的是因刀傷、槍傷留下的後遺症,經治療後立刻解除了疼痛和麻木、乏力的症狀;有的是腦外傷造成的後遺症,經治療後立刻感到頭腦清醒,解除了頭痛、眩暈等症狀;還有的是當場就消除了身上的腫瘤;有的是在二十四小時內就排除了膽結石;也有一些是胃病、心臟病、關節炎等症狀患者,經治療後都在當場感受到了消除症狀的效果。在近百人的治療中,除一位輕微病患者沒有明顯感受外,其餘全部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明顯療效。

    經法輪功治療的代表們對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作出這一安排非常感激,說這是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做的又一實事,而直接為代表們做了這一實事的是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各位領導和李洪志先生。這也是支持全國人民群眾發揚見義勇為精神的實際行動。為此,我會特向您及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各位領導和李洪志先生表示誠摯的感謝!」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國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也報導了此事,文章標題是《法輪功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提供康復治療》,稱公安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經調治後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相信法輪功祛病的神奇功效,「第三次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上的近百名會議代表已有切身體會,可能終生難忘。

    但是這封信現在卻不讓公安人員知道,為甚麼呢?因為迫害大法的江氏認為,善良的公安人員知道了法輪大法的真相,就不會替他賣命參與迫害了。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源於他的妒嫉,他權迷心竅,荒唐的認為大法這麼好,煉的人上億,對他的權力有威脅,太可怕了。於是一九九九年一意孤行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

    你知道嗎?江澤民當初準備迫害法輪功時,那一屆的政治局常委七個人表決,除江澤民以外,其餘六個人都是反對的。

    然而,在江澤民從持續至今的二十年迫害中,中國大陸的警察公安們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謊言欺騙中,在江氏集團各級上司的威逼利誘中似乎已成了迫害的急先鋒。大陸各地警察在「上頭」的命令下,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抄家、綁架、構陷不斷,幾乎每天都能在明慧網見到這類消息和報導。在和警察的接觸中,法輪功學員看到很多參與迫害的公安人員都被中共的謊言矇蔽,滿腦子被中共灌輸的都是「自焚、殺人」等謊言,口口聲聲重複著「邪教」,「國家不准煉了」「危害社會了」……等等中共的欺騙宣傳。

    這封感謝信是歷史的見證,法輪功使不少公安人員都深深受益。在這封感謝信面前,中共那些所謂 「危害社會」的誹謗言論不攻自破。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至今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的神奇功效使多少身患絕症的人絕處逢生,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使多少人道德昇華,浪子回頭、惡棍變善良。無數有目共睹的事實,讓法輪大法得到了全世界各族裔民眾的愛戴和尊敬,世界上已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法輪功的修煉行列。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因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獲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三千五百多項。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已經被翻譯成四十種語言。

    法輪功本是中華民族的驕傲,是福益人類的高德大法,卻唯獨在他的發源地──中國大陸,因為江澤民的妒嫉而至今被誹謗、妖魔化和受到嚴重迫害,你們說,這不荒唐可悲嗎?沒有這場迫害,也許今天很多在無知中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和公安,都是受益者,都在修煉法輪功中獲得了健康的身心,事實上,在一九九九年迫害前,公安系統從上到下很多人都在修煉法輪功。

    如果這個社會有更多人講「真、善、忍」而不是迫害和排斥「真、善、忍」,有一個尊崇「真、善、忍」的良好社會風氣,哪有那麼多的毒假食品和藥品,哪有那麼多的欺詐、暴力,惡劣的治安狀況,人人互鬥互害,老人倒地都不敢扶的社會環境呢?如果社會中有好的道德風尚、良好的治安狀態,警察同樣也是受益者,你說是嗎?

    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警察也許會一時得到一些眼前利益,比如多一些績效分,增加了獎金,甚至有了「往上爬」的機會,但終究你們會發現這是得不償失,一定會害了自己和家人。因為那些迫害行為一是違法,你們知道嗎?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在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和命令,一定會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有惡報(天懲)的後果。

    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在執行違法命令

    中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把法輪功說成是甚麼「邪教」。你在網上搜索「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找到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全文,你們會驚訝的發現,其中明確認定的14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

    當時公安部的不少人不願盲目跟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污衊,他們用這種方式否定了江澤民把法輪功誣陷成邪教的說法。這些知道真相的人在良知未曾泯滅時,做出了正義的選擇。

    一九九八年五月,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同年,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的醫學界專家進行了五次醫學調查,在大量深入客觀的調查後,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等老幹部向中央政治局提交調查報告:「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達98.1%、每年可節省上千億的醫療費。」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向中共中央提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喬石在二零一五年去世前,表示一個很大的遺憾就是沒在有生之年看到法輪功平反,而且留下遺囑不允許江澤民參加他的葬禮。

    有些警察也許沒想那麼多,不管那些命令的對錯,認為上級命令就得執行,還以為那是在「執行公務」、是「立功」和多得到績效分和獎金的機會呢。但你們是否知道,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新規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這無疑是告訴各級公安人員,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終身追責的。

    國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也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其實對法輪功學員抄家,收繳法輪功書籍和相關物品真的是違法的。《國務院公報》二零一一年第二十八期刊登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的《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網上可以查到),其中第99項和第100項表明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廢除了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50號文件說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屬於合法出版物。就像所有正常的出版物一樣,法輪功的一切書籍、宣傳品可以正常的出版、發行、使用、傳播。

    那麼把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各種真相資料、用於修煉,放在家裏的書籍、電腦,現金等物品抄走,肯定是違法犯罪。判斷一個出版物是否合法,權威機構是國家新聞出版署,公安人員執法可得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參與的人才真是涉嫌違法。

    也許有人會說,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起,公安部關於警察執法方面作了新規定,規定稱,警察「依法履職對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就從這條新規本身看,前提是「依法履職」,而參與迫害法輪功本身正是一個徹底的違法行為,那根本不是在「依法履職」,是在「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

    二、參與迫害有惡報的後果

    當然,我們從法律方面講,有人是不當一回事的,人們說在中國大陸很多人沒有信仰,只信兩個字:權和錢。所以很多人甚至警察都沒有法律概念和法律觀念,你跟他談起法律,他根本不以為然,他認為法律是用來走過場的,是為統治階級(權力)服務的,在權力面前,在上級命令面前,甚至在上級明顯違法和法律相違背的「政策」規定面前,法律往往就變得脆弱和可有可無。

    中共的法律觀念,法律是在黨之下的。在錢的誘惑下,人的法律觀念更薄弱了,沒有了法律觀念就可以無法無天,肆無忌憚了,當然說善惡的報應就更不相信了。但是在這麼多年的迫害中,很多警察卻因為這些觀念付出了慘重代價。因為無數的事實告訴我們:人不治天治,報應是真實存在的。那些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蘇榮、李東生、王立軍,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警察等,陸續遭惡報。

    明慧網發表《迫害法輪功 19年間逾兩萬人遭惡報》一文中說,據不完全統計,十九年中有20784人遭惡報,其中包括被殃及的親友等4149人。在遭惡報形式的分類統計中,死亡人數最多,高達7405人,佔總人數的35.6%。在對遭惡報人員所分的九大類中,公安系統本人作惡遭惡報的最多,高達4540人,佔公安系統總數的26.5%,他們殃及的親友也最多,高達972人。

    《迫害法輪功 19年間逾兩萬人遭惡報》一文還提到:然而通過粗略統計還發現,在遭惡報的20784人中有310人在遭不同程度的惡報後,通過法輪功學員講真相開始醒悟,有的睜一眼閉一眼,不再參與實質迫害了,有的調離原單位,不參與迫害了,有的明白真相後病很快好了。他們有的接到惡告法輪功學員的消息不予理睬或故意拖延時間;有的知道要綁架或騷擾法輪功學員的消息想辦法讓對方提前知道; 有的在審問時避重就輕為釋放打下基礎;有的乾脆無罪釋放或故意輕判;有的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想辦法給予保護、照顧等等。

    下面再舉一個例子,說明聽勸善和不聽勸善的不同結果。

    ▼河北邯鄲國保大隊長黨殿軍遭惡報得癌症暴死 悔之晚矣

    黨殿軍在任邯鄲市邯山區國保大隊長以來,利用手中權力,經常組織轄區內派出所警察(很多是臨時工)迫害邯山區法輪功學員,如策劃、參與搶劫、綁架、勞教、誣判的法輪功學員很多,黨殿軍也曾口口聲聲叫喊:「我是共產黨員、無神論者!我就是不怕遭報!」可結果呢?黨殿軍就是因為迫害法輪功命喪黃泉,遭惡報得癌症暴死。當天理真的應驗於他時,他顯的是那樣的淒慘與可憐,臨死前後悔不該當初,可是已經晚了!

    以上惡報案例告訴我們:老天是有眼的,人在做天在看。不管你相不相信,如何口稱不怕,報應來的時候,是毫釐不爽的。車禍來時,同在一輛車上的人誰幹了迫害的事誰遭報,結果都是有別的,清楚明白。參與迫害真的有惡報。

    ▼四川布拖縣兩國安大隊隊長的不同結果

    四川省涼山州布拖縣公安局國安大隊隊長李春,自2002年初擔任隊長以來,每逢所謂的「敏感日」(如中國新年、4.25、7.20、10.1、元旦等),他都會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並威脅他們,「不許煉功」、「不許散發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不許進京上訪」等等,囂張地迫害大法修煉者。李春曾在2005年,多次上門威脅一法輪功新學員,不許該學員煉功、看真相光碟。一週後,李春的兒子毒癮發作時,因注射毒品身亡。

    李春無視上天的警告和法輪功學員的勸善,於2006年他遭了惡報,類風濕關節炎惡化,疼痛難忍,被迫切除了一條腿,成為終生殘廢。這是因他迫害法輪功,而造成的惡果。

    布拖縣公安局此前國安大隊隊長,一次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上萬元的巨額罰款後不久,他駕私車翻車;雖然只受了點輕傷,但修車的費用恰好就是1萬多元!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並告訴他,你這次車禍就是老天在警告你了,別再對法輪功學員行惡了!你罰了法輪功學員1萬多元,你修車也就花去1萬多元,這就是現世報呀,如果再不改,下回可是要收命了!這位當即明白了,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樣的好人是要遭報應的!由於感到身不由己,於是在二零零一年初,就決定提前退休,拋棄了國安大隊隊長的職位,不再傷害無辜,遠離了罪惡,也就遠離了災難。

    三、要清醒,不要給中共江澤民集團當陪葬品和替罪羊

    如今就算在中共體制內,稍微明智和理智一點的人都不願去參與迫害,給自己找麻煩。而在國際上,迫害者的退路也被切斷。二零一九年五月,美國政府做出重大決定,決定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人員(包括直接實施迫害者,制定具體政策、下達命令者及協同者)實行制裁:

    ① 美國政府將更加嚴格地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
    ② 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
    ③ 美國國務院官員還告知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向他們提交參與迫害者名單。

    不久前,在法輪功反迫害二十週年之際,法輪功學員將一批惡人名單遞交美國國務院,要求根據相關法律將其列入特殊名單,對其拒發美國簽證、禁止其入境;

    全球已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計劃制定,與美國《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類似的法案,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並凍結其海外資產。

    中共官場裸官成風,許多官員特別是江氏集團各級死黨,把子女、家屬和大量貪腐來的資產都已經移民到海外,美國是最主要的目的地。一旦這些官員被制裁,他們在美國等地的資產首先要被凍結。這些官員擔驚受怕、靠不正當手段得來的錢財,可能都將失去。更主要的是,他們本人會被美國拒發簽證,無法進入美國。他們的子女親屬也很可能受牽連,被美國取消綠卡、簽證,遣送回國。

    美國的這一舉動,打中了中共各級人權迫害者的七寸,觸動了他們最根本的利益,截斷了他們的最後退路。

    天欲使其亡,必先使其狂,最後的瘋狂只會加速他們惡報的到來。惡報加身之時,那是他們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之時。

    為了蠅頭小利被當槍使,稀裏糊塗給中共江澤民集團當了陪葬品和「替罪羊」,真的是得不償失,盲目的跟他們跑,沒有任何希望,前面只有災難和絕路。希望你們趕快棄惡從善,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釋放無辜,將功補過。同時收集「上級」迫害者的證據,將來為自己贖罪,這才是明智的選擇,才是你們唯一的出路。

    福隨善良人,祝良知尚存的你有個美好的未來!


    給法院院長的信

    區法院院長:您好!

    同情法輪功學員遭遇的中國公民越來越多,分布於各行各界各個年齡層次。因為明白了真相,針對目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乏有許多通曉法律的人士。下面是一名了解法輪功真相的朋友給你們的建議,希望能對您有所益處。可以理解的原因,我們把他的名字隱去了,希望不會給你理解造成障礙。

    我生在大躍進之年,長在艱難時期,學在文化革命期間,工作始於十年浩劫末,發展在改革年代,退休於某鄉政府公務員崗位。我曾經在法院工作十幾年。

    近幾年,你所領導的該區法院,依據兩高司法解釋,對法輪功學員分別判處刑期不等若干名。就兩高司法解釋效力的問題,我談幾點認識,供參考。

    一、1999年10月30日、2001年6月4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出台了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簡稱兩高司法解釋)。該解釋中未點名法輪功是邪教;2014年6月3日,官方媒體公布政府已確認的14種邪教,也沒有法輪功。但該區法院以此為據,對法輪功學員判處有罪,刑期長達幾年。

    二、甚麼是司法解釋:法院和檢察院在審判和檢察的過程中,對其所適用的法律規範進行的解釋(簡明法學辭典)。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所作的司法解釋,對於專門法院和專門檢察院,以及地方法院、檢察院都有約束力。從司法解釋概念可以看出其特徵:

    1、是對適用法律的解釋,而不是對法律的解釋。比如,國家買了兩輛進口汽車交給法院使用。至於先用哪輛後用哪輛、甚麼時間用、幹甚麼用,法院有解釋權、決定權、使用權。但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和方便,想多買一輛或換一輛,法院沒有這個權力,只能在國家所買的車輛範圍內使用。司法解釋就是如此,是在國家制定的法律範圍內如何適用作出司法解釋,超出法律範圍之內的解釋,就是「立法」。

    2、司法解釋具有約束力,而不是法律效力。(在中國大陸)立法是人大或人大常委會;解釋法是人大常委會(《憲法》第67條、《立法法》第45條規定),其它任何組織、任何機關不得行使。故,解釋就是解釋,不是法律。兩高的司法解釋是越權的、是違法的、是無效的。

    三、兩高的司法解釋,是對憲法和法律的踐踏,是對人權的迫害。憲法第35條、第36條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鎮壓法輪功,從現行的法律中,找不到法律依據而編造了所謂的兩高司法解釋(一)、(二),實屬迫害。請院長在百忙工作中了解法輪功真相,看清當前的形勢,不要再執行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了。法輪功學員煉法輪功、宣傳法輪功無罪。

    四、不要以兩高司法解釋為依據懲處法輪功學員了。《刑法》第三條明文規定:罪刑法定原則,而不是罪刑司法解釋可定罪。最高法院,與地方法院、基層法院一樣,都是審判機關,都是司法機關,都是執法機關。所謂的區別,就是他對地方法院、基層法院和專門法院有監督權並對訴訟中特殊情況有決定權。如果司法解釋可定罪,那不是自立法、自執行了嗎?那不就成了運動員與裁判員一人兼了嗎?有失公平與公正。

    五、刑法刑罰的是行為犯,沒有思想犯,這是司法人員所共識的。信仰是思想意識範疇,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煉法輪功也是如此。法輪功修的是真、善、忍,沒有受害人,沒有社會危害,那也是他的信仰,他的選擇,他的自由,他的權利,也應受法律保護,何況法輪功學員修的是佛法真、善、忍呢?更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在近幾年裏,我學習了所有現生效的法律200多部、行政法規700多件、地方性法規上千件,沒有發現關於禁止煉法輪功的法律法規。沒有法律法規禁止煉法輪功,從何談起破壞法律法規的實施?也就是說,沒有犯罪客體;沒有犯罪後果,沒有受害人,沒有社會危害,也就是說,不存在犯罪客觀,何罪之有?怎能適用刑法第300條套兩高司法解釋,按邪教處刑呢?這是天大的司法笑話!這是地道的人權迫害!

    煉法輪功的人員,嘗到了法輪功的好處,欲想宣揚該功法,讓更多的人受益,何罪之有?當今商品經濟社會,大街小巷廣告滿地飛,難道說,他們也有罪嗎?豈有此理!

    如果你們不是周永康的人,不是周本順的人,也不是張越的人,那就鬆綁,善待法輪功學員,宣判其無罪。如果認為煉法輪功、宣揚法輪功有罪,請把法律依據拿出來,我交學費。根據憲法第41條賦予我的權利,特向院長淺談己見,不妥之處,請指正。

    其實,作為法院的院長,對法律必然是精通的專家,對於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所進行的所有法律程序,對於荒唐的「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指控,都是假借法律之名而行的非法邪惡的政治迫害,對這點您看的比誰都清楚,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行為絕不等同於「破壞法律實施」。那為甚麼還要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判呢?無非是在政治考量中,做了一個在眼前看來風險最小的選擇:傷害一群善良的、不會報復的人,遠比觸動惡魔安全。卻不知道這是一個斷送自己未來並會殃及子女的選擇。雖然十九大以來,自崔永元揭露「千億礦權案」落敗,江氏團夥興風作浪,一度給人希望的「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憲治國」受到嚴重挫折。但法治的黑暗專制已走到了盡頭,明眼人看得很清楚,很多位居高層者看的更清楚,所以才有那麼多裸官把妻子兒女弄到國外,他們知道紅船行將沉沒,並及早給自己尋找退路。但對於人權迫害者,尤對法輪功的人權迫害者,哪裏是退路,看似輕輕的一筆簽字(或沒有簽字,但在您的領導期間經您授意)判處了佛弟子──傳播真相的法輪功弟子,許多法輪功學員因此在監獄中面對毫無理性的殘酷折磨,有的失去了生命家破人亡,這巨大的罪業不得償還嗎?政治上的選擇導致法律上真正的犯罪,哪有不還之理?

    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美國決定對中國參與迫害人權者尤其迫害法輪功的惡徒(包括審判員、公訴人、迫害機關單位的領導人)予以制裁。一旦被美國政府列入制裁黑名單,迫害者本人將從此被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其在美國的財產也可能被凍結。人權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懲罰之列。美國政府已經告知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單。目前已有二十多個國家都在跟進。

    這也僅僅是開始,拒發簽證、凍結國外財產遠不足以消弭某些人的罪惡,但卻是警醒一些人停止行惡,將功補過的時機。

    身居特殊崗位,更得深思。


    給上海市浦東新區北蔡鎮居民的公開信

    ──敬佛成福地,謗佛招災殃

    北蔡的街坊鄰居們:你們好!

    我們生活的北蔡鎮,已經有七百多年的歷史,是一座文化名鎮。公元一二零八年,宋朝時蔡功購置土地四十多畝,興建崇慶教寺,有大小佛堂四十餘間,陳設佛像二百多尊。四方信眾雲集、香火鼎盛。當地百姓尊崇佛法,在神佛的護佑下,北蔡成了上海浦東的一塊福地,蔡家成為旺族。蔡氏家宅──「北蔡」,成為整個鎮的名稱,綿延興盛至今。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北蔡發生了一起案件,名為「北蔡毀學案」。起因是政府擴建學校,把原來的寺院改成校舍,要將觀音像移到城隍廟裏面去。北蔡市民不滿神像讓位給學生、觀音菩薩和城隍一起受香火的做法,輿論嘩然,群情激憤。民眾上街,砸壞了學校的桌椅,並砸壞了當時的學校負責人的住房。歷史是非不必再說,北蔡先人們對佛法的尊崇、神佛在民眾心中崇高的地位,卻是毋庸置疑的。正是這樣,北蔡才會得到神佛護佑,成為一方福地啊!

    中共建政以後,打壓信仰,毀滅佛寺,歷經運動之後,昔日的崇慶教寺不復存在。宋朝蔡功種下的兩棵銀杏古樹,在明朝倭寇毀寺的時候得以倖存,但是在一九五九年被砍伐。寺院被夷平,成了一個綠地公園。等到江澤民掌握了中共權力,出於小人的妒嫉之心,在全國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它的黨徒們沒有忘記北蔡歷史上香火鼎盛的崇慶教寺,變本加厲,竟然把崇慶教寺舊址上的公園建成了一個誹謗佛法、欺騙世人的邪惡宣傳點。

    二零一七年前後,北蔡鎮鎮政府沒有公開徵求意見、沒有經過民主決策,把北蔡鎮靠近北蔡中學的休閒綠地公園(崇慶教寺舊址),擅自改建成一個「反×教主題公園」。在公園門口樹立起醒目的牌子,綠地內大型櫥窗式展板圍繞一圈,其內貼有各種所謂的「反邪教」宣傳畫。這些展板有十多塊,鋼質結構,非常牢固,塗了大紅油漆面,還有堅實的混凝土底座。綠地內原本翠綠滿園,是休閒放鬆的一個好去處,這下弄得非常不協調。

    這些展板中,有惡毒污衊法輪功,誹謗法輪功創始人的內容。公園裏裏外外攝像頭林立,全方位監視公園的遊客。在污衊法輪功的展板周圍,特意在高位安裝了高清攝像頭,妄圖綁架清理這些邪惡展板的人士。掛這麼多污衊、洗腦材料,監控這麼嚴密,這哪裏像一個休閒的公園啊?到公園來的遊客,本來就是來放鬆休閒的,誰都有個人的隱私,有誰願意被這樣全方位盯著呢。從表面上來講,這樣的改造是破壞了原本優美的視覺環境,侵犯民眾的隱私權;從主觀意識上講,操辦此事的人是在配合中共宣傳,造謠誹謗法輪功,緊跟江澤民邪惡政策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的是迫害佛法的大罪。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佛家高層修煉大法,一九九二年傳出,目前已經洪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所到之處,以其簡單易學的五套功法以及「真、善、忍」的修煉準則,使無數人身心受益,受到各地民眾喜愛,獲得眾多的政府、社會褒獎。在中國大陸,一九九九年以前媒體對法輪功全是正面好評。一九九八年,上海法輪功學員在八萬人體育館舉辦了一次盛況空前的集體煉功展示,上海電視台做了詳細報導。

    當然,我們更多的人沒有親自體驗過法輪功,對法輪功的了解來源於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炮製的虛假報導。中共編排了一個「自焚」的偽案,用以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這被聯合國教育發展署揭了老底,展示了自焚錄像的諸多漏洞,指出「法輪功自焚」是中共為栽贓法輪功炮製的偽案。其它的「法輪功學員自殺、殺人」,「圍攻中南海」,更是無中生有的誹謗和栽贓。

    煉法輪功的都是一幫善良的好人,但是江澤民卻對法輪功下達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死了白死,打死算自殺」這樣的惡令。無數法輪功學員失去了人身自由,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監獄、看守所、洗腦班等黑窩,遭到殘酷迫害。很多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失蹤了,證據確鑿被迫害致死的案件,就有六千多起。薄熙來、周永康甚至建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利用軍隊和武警系統,活體摘取器官,為國內外的有錢患者做器官移植,牟取暴利。活體摘取器官在國際上被揭示以後,被稱為「這個星球上最大的邪惡」。

    江澤民團夥盜用整個國家機器實施高壓迫害,法輪功學員仍然是與人為善,表現出非凡的道德勇氣。法輪功的法理要求學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全國沒有一例法輪功學員用暴力對待施暴者的案例。法輪功學員在巨大的壓力下,沒有退縮,堅持信仰,並用各種方式向世人講清真相,戳穿了中共一個個造謠的謊言。很多明白真相的人,不再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越來越多的民眾認識到自己被造謠宣傳騙了。迫害法輪功不得人心,首惡江澤民以「酷刑罪」、「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在國際上被起訴。那些看不清形勢,還在延續迫害的人,將來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有的人想,公園裏的那些東西,不是我弄的,我不迫害法輪功,這些事情與我沒有關係。其實神在看每一個人的人心,敬佛得福報,謗佛招災殃,這不就關係到每個人的禍福嗎?!就像前面講的,蔡功敬佛建寺,北蔡的老百姓肯定是支持的,否則這個鬧事那個砸場子,他怎麼做的成呢?寺院的香火怎麼能旺呢。民國政府要把觀音像移到城隍廟,這是不合理的,老百姓要是認可了,不就是同意了這種褻瀆神的行為嗎?!那時的民眾做出了正確的選擇,所以得到福報的不僅是蔡家,還有廣大的百姓啊。

    說到北蔡政府做的壞事,辦「反×教主題公園」花的錢都是我們老百姓交的稅。沒有徵求我們任何人的意見,這種事情不該譴責嗎?小小的一個北蔡鎮政府,年度經費高達一億元,有多少是不幹正事花掉的呢?上海大大小小一百多個鎮,全中國二萬個鎮,如果都這樣花老百姓的錢幹損事,是個甚麼國家啊!老百姓不作聲,政府當作是默認,會更加肆無忌憚的。如果大家都反對,政府就不敢亂來。就像民國時候,老百姓一表態,最終政府還是沒敢把觀音像搬到城隍廟裏面去。北蔡的「反×教主題公園」已經被國際媒體報導,令北蔡鎮蒙羞,老百姓都有一份。我們北蔡的民眾,對於這樣愚蠢的惡行,當然要說「不!」

    現在中國國內所有的宣傳媒體都是中共控制的,對於法輪功沒有真實的報導,全是虛假的造謠。北蔡綠地公園中的信息,全是污衊誹謗。不知道真實情況的人看到,難免會分辨不清,可能會對法輪功學員形成不好的印象。在惡人們鎮壓、迫害法輪功時,會不會站在中共這邊,協助監控、騷擾法輪功學員呢?這不是在做迫害佛法的壞事嗎?共產黨歷次運動中都是挑撥離間,發動群眾鬥群眾,最後共產黨不認賬,群眾反而被當作替罪羊。告訴大家這些,是希望大家明白真相,千萬不要做惡人們的「幫腔」、「幫兇」,協助迫害法輪功學員。

    說謊使人邪惡,誹謗使人造業;誹謗佛法使人萬劫不復。法輪功是佛家大法,因為詆毀法輪功,很多宣傳系統官員遭惡報。下面舉幾個例子:原新華社社長田聰明,得急性流感而死。田聰明生前追隨江氏集團,刊登大量污衊法輪功的文章,曾參與組織「自焚騙局」。原央視「東方時空」主管陳虻,是「天安門自焚」偽案的製片人。二零零八年初患上胃癌和肝癌,九個月的病痛折磨,他痛不欲生,四十七歲就死於北京腫瘤醫院。中共原宣傳部副部長魯煒,任職期間控制黨媒刊登大量詆毀法輪功的文章,參與炮製「天安門自焚」偽案、「精神病患者傅怡彬殺人案」、「浙江毒殺乞丐案」。這三大惡性誹謗案被中共用以煽動仇恨,升級對法輪功的迫害。魯煒涉嫌嚴重違紀已經被審查。

    中央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李東生,被判十五年;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公安部六一零頭目張越、中央六一零小組成員周本順被審查。薄熙來、蘇榮、徐才厚、郭伯雄、王立軍、萬慶良等中共高官鋃鐺入獄,表面上因為貪腐,實際是因為迫害法輪功遭了惡報。列出這些惡報實例,是告誡那些還在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時日不多,趕緊回頭!

    希望街坊鄰居們都明白真相,幫助制止這場鬧劇,還給老百姓乾淨的綠地,恢復尊佛重道、與人為善的生活環境。那樣北蔡才會成為長久的福地,將來會更美好。


    給牡丹江家鄉父老的新年問候

    您好!

    二零二零年的新年鐘聲即將敲響,在這辭舊迎新的時刻,請收下我們法輪功學員的新年問候,祝您和家人新年快樂!吉祥如意!

    在過去的二十年中,您或許收到過送到您門口的真相期刊,接到過我們遠隔重洋的真相電話,遇到過面對面給您講述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我們並不想打擾您,但我們又牽掛著您,只有當知道了您沒被謊言矇騙,內心依然守護著純真與善良,我們才能安心。

    在過去的二十年中,在我們的家鄉,有很多人因為信仰法輪功,被中共的警察抓捕,遭受酷刑折磨和各種虐待,他們可能是您的親人,您的故友,您的鄰居或同事,也可能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他們的故事催人淚下,卻觸目驚心,他們的正氣浩然長存,鼓舞人心。

    金宥峰,原是牡丹江師範學院體育系講師,修煉法輪功後,處處按「真善忍」的準則善待他人,幫助鄰居,關心學生,是名受學生愛戴的好老師。可是,只因為他修煉法輪功,在法輪功遭到迫害後的這些年,他被多次抓進牡丹江監獄,遭到獄警和管教人員的毒打、吊銬、關禁閉、冰凍、餓飯、野蠻灌食、大量灌水、高壓電棍電擊等等酷刑。在極其艱難的情況下,他卻仍然關心著身邊的人。監獄的小號裏寒氣徹骨,穿棉襖都凍的直哆嗦,他卻將自己的衣服脫下來給犯人穿。刑事犯對他都佩服的豎起大拇指。就是這樣的好人,竟被迫害得骨瘦如柴,根根肋骨清晰可見,最終被傳染上了肺結核。到了晚期,監獄仍以不「轉化」為由拒不放人。家屬多次找獄方要求放人,獄方在拖延了十個月後,才於二零零八年端午節前給他辦理保外就醫。可為時已晚,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九時,金宥峰經搶救無效含冤離世。

    高一喜,四十五歲,原任某酒店經理。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十點左右,他在家中被牡丹江市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立新警務大隊副大隊長呂洪峰、大隊長於洋、市國保大隊李學軍等人野蠻綁架到圓明社區警務室,同時被抄家。之後,被關到牡丹江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家人不知道高一喜的下落,四處打聽,警察卻不讓家屬與他見面。近九十歲的老母親哭癱在地。直到四月三十日,距案發僅十天,警方突然向家人宣布高一喜死亡。在家屬根本不同意的情況下,高一喜被強行解剖。他那年僅十六歲的女兒幾次給警察下跪,哭的嘴角流血,求警方不要解剖父親的遺體,一切都無濟於事。一個活生生的健康的好人,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死了!家屬四處告狀,至今含冤未雪。

    二十年來,牡丹江已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更多的人依然承受著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這一滅絕人性的迫害政策所帶來的苦難。

    當我們把這些故事告訴鄉親們時,有人流淚,有人充滿同情和叮囑,那一刻,我們看到了家鄉人的善良,看到了他們猶如金子一樣的心。

    在地下商場,有位女士說:「我去過國外,我知道你們法輪功,我佩服你們!」

    在街邊的拐角,一位老大爺神情緊張的拍著給自己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的胳膊說:「你不要命了!這話不能跟別人說,要小心!」反覆囑咐法輪功學員一定要注意安全。那是家鄉慈善長輩對晚輩的關心。

    在出租車上,一位司機不停的嘆氣,皺著眉頭說:「太狠了,他們怎麼能把人害得這麼慘!」

    在馬路上,法輪功的真相日曆被人們一搶而空,沒有拿到的老大哥不斷的搓著手,如同孩童般充滿渴望的眼神,嘴裏還嘟囔著:「我也想要法輪功的日曆。」

    在一個小區裏,一位阿姨動情的哭著說:「太年輕了,死的太可惜了!」

    在冬天的雪地裏,一位女士流著眼淚說:「謝謝你,我一定會把這個消息告訴家人的,祝你平安,一定要平安!一定要保重!」

    在夏日的涼亭裏,一位學識和閱歷豐富的女士說,法輪功學員的講述讓她更深刻的反思中共這一場又一場的運動,她痛心不已:「我知道法輪功是被迫害的,二十年了,這場迫害太嚴重了!」

    在秋日的小路上,在聽了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後,一位大爺恍然大悟,反反復復的重複:「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呀!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呀!原來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呀!……」

    是呀,還有那麼多家鄉人,不知道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是中共栽贓陷害的!這真的不怪家鄉人,誰能想到一個堂堂的國家最大媒體竟敢撒彌天大謊來糊弄老百姓呢?

    可是騙局就這樣形成了:

    「自焚」一開始,天安門的巡警當即就能拿出那麼多的滅火器材,難道天安門廣場的巡警人人都背著滅火器巡邏?!

    小女孩劉思影被」嚴重燒傷」,氣管都切開了,可僅四天就能接收電視台記者採訪,聲音清晰的又說又唱,這等「醫學奇蹟」在世界上都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王進東自焚後身上的衣服還在燃燒著,面目全非,您是否發現,他的頭髮卻依然整整齊齊毫無變化;放在兩腿之間盛汽油的雪碧瓶經過大火焚燒後完整無損,這難道不違反常理嗎?

    「自焚」一發生,《華盛頓郵報 》的記者就去開封了解事實真相,發現當時自焚而死的劉春玲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有關這位自焚中唯一的死亡者的身份為何沒有任何媒體出來公開報導?

    江澤民為了矇蔽世人,不遺餘力的毀壞法輪功的書籍和資料,封鎖一切能傳播真相的渠道。目前,法輪功已經廣泛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師父的著作翻譯成四十種文字在這些國家傳閱,所有法輪功的著作都可以從網上免費下載,所有的煉功點都免費教功,可是中共花數萬億搞網絡封鎖,不敢讓中國老百姓看一眼。對此,人們不禁質疑:如果對法輪功的迫害自認合情合理,請問何必不讓老百姓閱讀後進行評說?

    二十年來,我們向家鄉人揭露迫害,只是為了讓人們了解事實真相,不要盲目的參與迫害或仇視法輪功。我們沒有任何政治訴求,也沒有任何過激的行為,沒有仇恨,也沒有怒火。

    有人說,我們修煉人不管家庭。其實,如果沒有江澤民的迫害,我們根本就不會走出家門,也不需要冒著被抓被打的危險向您講述真相,更不會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從始到終,摧毀家庭的不是我們,而是這場邪惡的迫害。

    二十年來,始終有人在思考:為甚麼這麼嚴酷的鎮壓下,仍然還會有這麼多的人在堅持?更有許許多多的新人走進大法修煉?為甚麼在中國之外法輪功越傳越廣,世界上那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當權者沒一個像中國這樣進行打壓?為甚麼法輪功在改變人心上會有這麼大的力量?

    有些人雖然也跟著攻擊法輪功,卻連法輪功是甚麼都不知道。其實,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他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好人做起,按照「真、善、忍」原則不斷提升道德水準,從而獲得心靈的淨化和身體的健康。

    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從長春傳出,短短七年,修煉者多達約一億人。人數之眾,超過中共黨員人數,引起江澤民的妒嫉,他公開叫囂要「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為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建立了非法機構「六一零辦公室」 執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包括群毆、毒打、電擊、坐老虎凳、吊銬、死人床、灌大小便、性侵害等上百種,至今通過民間途徑傳出的消息已有43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直接虐殺致死。中共邪黨甚至能毫無人性的殘暴到毫無人性的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高價出售,牟取暴利,被國際上稱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善惡到頭必有報。江澤民罪惡集團與中共必定被清算,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天滅中共」的必然。惡黨那巨大的罪惡誰來承擔?誰來償還?中共的組成部份──黨、團、隊員,自然就成了被禍及和淘汰的對像,因為你是它的一份子。

    上天是慈悲的。加入中共黨、團、隊的絕大多數人,也是被欺騙與矇蔽的,或稀裏糊塗地加入,或為生計、為有名利地位……在中共的黨、團、隊員中,有很多善良、正直的人,因此上天就要給這些人機會。只要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就不會被禍及。這就是法輪功學員勸人們「三退」的由來。(「三退」是指在海外網站發表聲明,退黨、退團、退隊。至今,已有三億四千多萬的中國人「三退」。)

    善良的鄉親們,希望您為了自己的平安,早日聲明三退。我們不求名,不求利,不要您的一分錢,寫這封信給您,只為您能得到平安與幸福。如果只為了自己祛病健身,我們無需講述真相,也無需冒任何風險,可是,在欺世的謊言中,我們對您放心不下,在這生命的關鍵時刻,讓您能得救才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而且,國際社會也一直在追查對法輪功的迫害者。今年五月,美國政府告知法輪功學員及其它信仰團體,稱美國將更加嚴格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這些人權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懲罰之列。目前有二十八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

    法輪功學員也在不斷、分批地遞交迫害者名單。在最近遞交的名單中,有中共宣傳部門負責人,有各級政法委、「六一零」負責人,有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生,有監獄系統負責人,有法官,有勞教所惡警。既有直接實施迫害者,也有制定政策者及下達命令者。如果您的親友正在從事迫害法輪功的工作,請您提醒他一定要「槍口抬高一釐米」,救人者會自救,而害人者終將害己。

    因為對您生命的熱愛,對這片故土的熱愛,我們始終牽掛著您!新年之際,讓我們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給您,再次祝您及家人新年快樂、吉祥如意!

    真心祝福您的法輪功學員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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