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小芳得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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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我今年四十九歲,和B同修合夥開了一個理髮店。二零零五年小芳來我們的理髮店工作時三十歲。

小芳個子不高,是一個樸實、善良的農村女孩,她為人熱情大方,做事乾脆俐落。她丈夫剛到一家洗車店打工,也是一個勤勤懇懇的小伙子。

小芳和我們相處時,我們沒有把她當作是請來的小工,而是像自己的姐妹一樣相待。她說她們在家裏種蘑菇虧本了才出來打工的,進城她丈夫送過煤氣罐,她也曾經在火鍋店上班,但是都覺的不合適,今年想換一個工作,所以就到我們這裏來了。我告訴了她,我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同時也給她講了大法真相,並告訴她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及「三退」保平安的事情。她都做了最明智的選擇。

突然一天早晨,小芳早早的來到店裏傷心的跟我說:她不能來上班了,她父親病重,必須回去照顧父親……

我安慰她,給了她一個平安護身符讓她帶回去。一般情況下,沒有提前給老闆說就馬上辭職,老闆都會扣除十天的工資。我把她的工資全部算給她,沒有扣她一分錢。

小芳眼裏噙著淚水說如果她父親病好了還要來這裏上班,我說沒問題。後來她父親病重離世,小芳處理完父親的後事又到我們店上班來了。

二零零七年,我和B同修被綁架,我們的店鋪被迫關門不能營業。我姐姐和同修們想盡一切辦法營救我們。小芳也為我們著急,很想能出一點力,但是還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後來她告訴我姐說:「我不到別處去上班了,就等著Q姐(指我)她們回來,還是在這裏上班。」

我們被非法關押三十六天後回到家裏,休息幾天後繼續開門營業。小芳也回來上班了,那時候生意不是很好,我們有時間就學法。小芳閒著沒事的時候就對我說:「Q姐,我去買菜了。」我說行,每天她都是這樣。

慢慢的店裏的客人多起來了,以前的老顧客又回來了。我們被綁架的事情顧客好像都知道。有一次我問了一位客人:你們怎麼知道我們回來了?她說:「是小芳在菜市場告訴我的。」還羨慕的說:「你們大法弟子的人緣真好,連請的小工都對你們忠心耿耿。」我說:「這是托大法師父和大法的福!師父教導我們對人要以真、善、忍為準則,真誠善良對待每一個人,那對方也是一樣的真心對待我們!」

原來小芳每天到菜市場利用買菜的機會去找我們以前的客人。看見就說:「Q姐、B姐她們回來了,你們來做頭髮吧。」有客人誇讚小芳說:「你為甚麼對你們老闆那麼好?」小芳說:「因為她們對我好,她們真是太善良了。」

小芳的丈夫在洗車店工作也是一路青雲直上,短短的時間就從一個洗車員一步一步的當上了管理員。二零零八年當上了店長,還以抵押貸款的方式購買了一套商品房。

二零一二年我再次被綁架,B同修被迫流離失所,店面沒有人管理。眼看房租期限已到,B同修流離失所在外面,又不能回來交房租,也很著急。後來找到小芳和她的丈夫,把錢交給他們,讓他們出面找到房東交房租費。他們二話沒說答應了。因那時派出所和辦事處給房東施加壓力,叫他把房子收回去,不許再租給我們。小芳和她丈夫兩人馬上買了香煙和水果找到了房東,以他倆的名義來租店面。就這樣我們的店面保住了。半月後B同修因為營救我又被綁架。我們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

面對這一局面,在顧客們的鼓勵下,小芳和小何(店裏的另外一個小工妹)繼續堅持在這個店面營業,沒有關門。兩個月後B同修回到家,小芳把店面交給了她。我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才回家。

二零一三年,小芳的丈夫和他的幾個朋友開了一個火鍋店,生意紅火。

二零一四年,小芳離開了我們理髮店,去經營自家的火鍋店去了。不久他們又開新店。並做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火鍋,生意蒸蒸日上!現在他們經營的大型火鍋店,已有四家直營店,五十多個加盟店,而且他們又買了一套別墅。

大家看到這裏的時候可能會覺的不可思議。是啊,短短幾年的時間,小芳的家庭、事業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這是她支持大法與大法弟子後,大法賦予他們的榮耀和幸福。

小芳在我們店裏上班的九年裏,她隨時提醒我們發正念;當我們學法或發正念時,她會把客人招呼好,儘量不讓客人打擾我們。當我們為了救人的項目需要提前走時,她會把店鋪關好門,檢查水電氣看到確實關好了才離開……

師父說:「人類對大法在世間的表現能夠體現出應有的虔誠與尊重,那會給人、給民族或國家帶來幸福或榮耀。」[1]小芳和她的丈夫這兩個樸實的青年,在大法弟子遭到迫害時,出面幫助了大法弟子,同時也給他們帶來了福報。而那些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人卻屢屢遭惡報。

但願天下所有眾生明白大法真相得福報!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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