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師:放淡名利 人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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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二十多年前,我從師範院校音樂系畢業,在我們這個鄉鎮中學擔任音樂教師。剛畢業,就遇上了全市第一屆學校藝術節,我指導並跳主角的舞蹈得了一等獎,為鎮教委贏得了榮譽。作為音樂老師,演出任務、登台機會就多,舞蹈、唱歌、彈琵琶,我運用所學專業,在舞台上創造和展現著美。

然而,生活中我卻和所有人一樣,爭逐名利、看重自己,不惜傷害別人,例如考勤簽名時,副校長冤枉了我,對我態度很不友好,我便爭的面紅耳赤,最後被同事拉走才算完;我們代表鎮機關去市裏演出,排了兩個節目,被拿掉一個,是因為上級考慮資金不足,而我們只想到排練的付出沒有得到展示,就編了理由,另一個節目也不去演了,使鎮工作人員難堪。

放淡名利 人自美

一九九八年的春天,我有幸得大法了。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1]。有了正確的人生方向和標準,自己不正的一切都在漸漸歸正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對大法的迫害開始了,我被貶到離家較遠的農村小學任教。當時知道沒有理由讓我到小學去,因為我工作幹得很好。但那時不知道反迫害,覺的煉功人不為難領導,不怕吃苦,坦然的接受了這種不合理的安排。

小學教師編製不足,我不能總教我的專業課了。根據學校的需要,我教的科目變來變去,二十年來,小學的科目我全都教過了。

我們這兒以學生成績作為對教師的考核,並以此評優秀樹先進,晉升職稱。學生們就成了老師追名逐利的工具。有的校長安排老師輪流給學生上午安排自習課,說:歇人不歇馬。學生是馬?沒當人待呀!為了提高學生成績,打罵學生是常有的事。老師想盡各種辦法甚至不擇手段讓學生考試作弊,收卷後到保密室改動學生試卷,閱卷時委託同事改學生分數,甚至向領導行賄改名次,還有從教育局提前弄來試卷的,種種敗象不一而足。

在這種環境中,怎麼辦呢?我不但不能被污染,還要盡力去洗滌被污染的學生。面對我的學生,我想我要像教自己的孩子一樣教他們。首先是教育品行,其次才是教授知識。我引導他們做人要真誠、善良、寬容、忍讓,在他們幼小的心田播下善良美好的種子。

領導、同事來聽我的課,都覺的有親和力。有個校長評價說:「如沐春風」。大家誇我課講的好,普通話說的好,字寫得好,能歌善舞,能寫會畫。女副校長開玩笑說我是「才女一枚」,還說:「家長說的,學校最有氣質的那個女老師,肯定是指的你。」大家對我很認可。雖然我沒有甚麼頭銜,沒有各種榮譽稱號。我不求名利,只管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言談舉止優雅大方,心裏坦然,輕鬆。

有個學生的媽媽告訴我:「我兒子回家說你像媽媽。」我笑了,難怪有的學生問我題時,喊老師喊成了「媽媽」呢。試想一個天天打罵學生的老師,學生能把你錯喊成「媽媽」嗎?

我不接受家長送禮,實在推不掉的,換成價值相當的禮物回贈。我鎮還有一位大法弟子,在另一學校工作,也是這樣。我有次去市裏幫她捎回來三份文具。她說是要回送給兩個男生和一個女生。家長們知道我們不貪圖名利,學生畢業後見到我們仍然很敬重。

不爭不鬥 心自靜

隨著在修煉中的昇華,受到不公正對待時,我不再計較了。一次是在全鎮教師乒乓球比賽中,我獲得女子冠軍,而去市裏參賽的,卻是獲得亞軍的那個女領導,我也沒當回事。另一次是全鎮教師「師德」演講比賽中,我脫稿演講,遙居第一。鎮教委安排我參加市裏比賽,校長也專門找人幫忙寫稿子,最後沒去成,讓一個在我名次之下的老師去參賽了,我也沒去計較。還有一次是「優秀教師」的稱號和我擦肩而過。那年我教一年級數學,成績很好,二十多個平行班中,全年四次考試,全在前三名。一般人的好成績是老師「教」出來的,逼出來的。而我們班的成績是「天賜」的,學生智力都很好,人數又少,成績好就成了必然。這樣的班,我只碰到過一次,可是只教了一年,就被別人看中,暑假後調整給其他老師了。

那年我得了個「教學質量一等獎」,按說這麼好的成績,在我校折合成「教師考評分」應排在前列,但我卻排到了第八名,學校七個優秀教師名額,恰好沒有我。在鎮教師節大會發完獎後,偶爾聽有人說:「教師考評分」經常被算錯,我想我的是否算錯了?就問校長,校長也覺的奇怪,說咱們再算算。一算,果然少給我加分了,我本是在七名之內的。那個領了獎的第七名,本應第八名。我和氣的問校長怎麼辦呀?校長也很和氣的說:你看你不早說,獎已發出去了。我不想為難校長,一笑了之,沒再說啥。要是在修煉大法之前,我非得讓校長到鎮裏改寫回來不可,最起碼也要讓他承諾,再來了榮譽得留一個給我補上。

那個枉得了「優秀」的老師,她丈夫正好是幫學校算考評分的幾個數學老師之一。這麼簡單的百分比折合再加起來,怎麼能算錯呢?後來聽人說,校長到她辦公室說,你那「優秀教師」應是某某(指我)的。她一聽就生氣了,當別人提到獎品床單時,她咬牙切齒的說:「撕成碎條我也不拿來。」

我慶幸自己得了大法,不然的話我可能去討還,可能和她結怨,也可能和校長爭吵,或許還會鬧到鎮裏。我沒有再這樣做,心裏很平靜。

師父說:「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真的,第二年恰好我接了這個女老師(她歇產假)的班級,只教了兩、三個月,我就得到一個「教學質量獎」,還發給了我一床夏涼被。後來到我晉升職稱時,僅憑兩張「教學質量」和以前演出時的幾張獲獎證書,就跟那些手裏一大摞「榮譽」的老師一樣順利晉升了。我體會到了你該有的就有,是你的東西不丟的法理。

用平和制止一場暴力傷害

一天下午放學時,有人報告說,一個醉漢拿著磚來鬧事了。我和校長在辦公樓二樓同時聽到,就一塊往樓梯處跑。我急急忙忙下了樓,直奔西邊教學樓方向去,腦子裏出現了師父講的法:「殺人放火你都不管,你管甚麼呀?」[1]就覺的這件事我義不容辭得管。

跑著跑著,看見一個二、三十歲,一米七幾的個頭,並不很魁梧的人,手裏拿著半塊磚,站在教學樓和辦公樓之間偏南一點的地方。他北邊一、兩米內是兩個剛下課的女教師,一個四十多歲,一個二十來歲,倆人既不敢跑掉,也不敢說話,彼此正在你想往我身後躲,我想往你身後藏,在原地挪動,表情很恐懼的樣子;她倆的北邊是操場,看來教導主任與醉漢未交涉成,為避免被磚頭砸到,跑到操場遠處去了;教導副主任站在東邊的花池邊喊話:「我看你敢打!」

在這人的西邊僅三、四米處,是一排排站好隊的小學生,人又密集,在紀律的約束下,孩子們也不可能及時散去。如果他衝向學生隊伍,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危險或許眨眼就變成慘痛的現實。

看到這情形,我由跑變走,徑直走到那個人跟前,對他說:「把它給我。」他兇惡的瞪了我一眼,我沒有害怕,平靜而善意的盯著他的眼睛,又親切的說道:「把它給我。」我看到他眼睛裏的兇光一下不見了,他順從的把磚頭遞給了我,我順手把它扔到旁邊花池的草叢中。

師父說:「你要想當一個修煉者,全憑你自己那顆心去修,全憑你自己去悟,沒有榜樣。」[1]修煉人只有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人做事,才是最正最好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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