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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構陷退休編輯 河北邢台警察脅迫其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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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邢台市人民廣播電台退休主任編輯、法輪功學員陳星伯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點,在自家的樓下遭邢台市橋西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宋嘉熙帶領數十警察綁架、抄家搶劫。國保大隊輔導員朱希江為了構陷陳星伯,哄騙陳妻孫蘭平辭退了維權律師,還到離邢台千里以外的南方某城市脅迫陳星伯的姐姐與家人,企圖搜羅所謂「證據」。

宋嘉熙揚言不能放過陳星伯。在兩個月前就監控了陳,而且給市領導作了彙報,領導很感興趣,宋嘉熙組織班子,不遺餘力的要將此案辦成「大案要案」,從而滿足他們個人的私慾。

宋嘉熙開始企圖構陷陳星伯跟香港有聯繫,跟海外有聯繫。陳星伯在本市曾有個修大法的親妹妹,因多次遭橋西公安分局迫害,七年前最後一次對她的迫害,被關押到洗腦班三個多月,所有被關押的人都放了,僅剩其妹,不轉化就不能出來。妹妹突發心衰,出現病危症狀,送去醫院搶救,才活了下來。被逼無奈,遠走異國他鄉,至今有家不能歸。陳星伯與海外與香港有聯繫完全是子無虛有。宋嘉熙騎虎難下,此計不行,再生花招。

陳星伯家人請維權律師遞交了對陳星伯撤銷案件的法律意見及取保候審申請書,辦案人員看了心慌,對維權律師的申請置之不理。國保大隊輔導員朱希江利用卑鄙手段,請陳星伯的妻子孫蘭平等吃飯,在餐桌上哄騙她們要將維權律師退掉,說請維權律師會把事情搞的更糟,只能請當地律師。孫蘭平就按照朱希江的旨意,辭退了維權律師,又重新請了地方律師。朱希江就又開始在陳星伯家抄走的東西上進行構陷。

事實上,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即便中共國務院和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也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總署令五十號令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通知,解禁了法輪功書刊和出版物,恢復為合法出版物。

橋西公安分局認定法輪功為×教是濫用法律,朱希江給親屬的一份扣押物品清單上記錄家中扣押的物品,全都是單純的持有,即使按照兩高的司法解釋,單純的持有,無論數量多少,都不構成犯罪,都是合法的。陳星伯被封、扣押的財物、資料,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查封、扣押財物、資料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蓋章,應交持有人一份。但在搜查和扣押物品時宋嘉熙故意不讓陳星伯在場,他妻子孫蘭平雖然搜查時在家,但並沒有讓她當場參與清點扣押物品的品種和數量,沒有當場製作扣押物品清單和讓她簽名。扣押物品清單是在扣押數小時後,朱希江才要求陳星伯夫妻二人在扣押物品清單上簽名,而且仍然沒有清點扣押物品店的品種和數量。由此可見搜查筆錄、扣押物品清單都是經過辦案人員事後根據自己的需要調整,目的是為了更有利於構陷。據孫蘭平講,她每天打掃衛生,家中最多十幾份《明慧週刊》,80份是絕對沒有。其它的東西也有不少出入。辦案人完全是採取了偽造證據違反法律的惡劣手段。

朱希江等警察,還到離邢台千里以外的南方某城市,去騷擾陳星伯的姐姐。吃了閉門羹後,又通過當地公安找到其姐的兒子。他們與其子電話溝通後,要找陳的姐姐見面。即不報性命、警號,又不肯講自己的單位。姐姐兒子告訴他們我媽到外地去了,具體去了哪裏也搞不清。兩天後,宋又給姐姐兒子打電話:看來你媽是執意不肯見了,我們很快就走了,你與我們還是要見一面吧。姐姐兒子被迫無奈就同意了。見了面,他們欺騙說:你的舅舅犯了罪,問題不嚴重,但還是會判他。我們來的主要目的是要你媽媽寫一個證明材料,就是要證明她是不是給你舅舅寄過法輪功資料,有和沒有寄過都沒關係,只要講清楚就行。姐姐的兒子說:他們煉了二十多年了,甚麼資料?哪一年的?過去了若干年的事,搞這個事有甚麼意思吧!這個材料也不能寫,如果說寄過和沒寄過,你們明明是要害我舅舅,否則就是害我媽媽。

這些不法警察一看騙不了,朱希江馬上拿起電話給孫蘭平,操控孫蘭平。孫告訴姐姐的兒子:要你媽媽寫二零一六年到二零一九年期間給陳星伯寄過法輪功資料 ,還要寫上甚麼時間從哪個郵局寄的就可以了。姐姐兒子把電話掛斷。孫蘭平又給陳星伯的小妹妹打電話。小妹妹又馬上電話傳了孫蘭平的意思。陳星伯姐姐的兒子要他們以後再不要給他家來電話了。國保們達不到目的,就威脅姐姐的兒子:你媽不肯見,我們會到網上通緝她,我們回去就辦這個手續,等抓到後,我們還會來審訊她。最後,他們在手機上還給姐姐兒子發了證明材料的格式怎麼寫,還要求寫上姓名,按手印,及身份證號碼。

橋西公安分局的辦案人員,要取證明材料,首先應要求出示材料的人實事求是,這最起碼的一條,他們隻字未提,還說怎麼寫都行。這明明是不擇手段的在拼湊冤假錯案,明知沒法律依據,沒有犯罪事實,還要以追究陳星伯刑事責任為目的的立案、偵查活動。而且就定了陳星伯會判。辦案人員已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是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人。

陳星伯現年67歲,退休前曾任邢台廣播電台主任編輯,專題部副主任, 一九九零年五月被授予「河北省優秀少兒工作者」稱號。多年來,採編的十幾組節目在全國優秀廣播節目評比中分別獲一、二、三等獎。一九九零年和一九九四年曾兩次被邢台市政府授予晉升工資獎勵。一九九七年五月被中共邢台市委、市政府授予有突出貢獻的邢台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稱號(享受政府津貼)。其事蹟在報刊電台作過專題報導。陳星伯常年夜以繼日工作,積勞成疾:心臟三尖瓣關閉不全,右心室肥大及心臟五級雜音,引起全身水腫等一系列疑難雜症多方醫治無效,因此修煉了法輪功;時間不長,多種疾病不翼而飛。

近年來陳星伯因雙目患青光眼,視力極為模糊,不具備上網的基本能力,一個陳舊的電腦也很難上網。看書都是妻子讀他聽。

陳星伯繫在新聞單位退休多年的老人,無故遭綁架構陷。這是邢台市橋西公安警察早已預謀好了的。參與迫害者觸犯了《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以及綁架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誹謗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等刑事責任。

再善勸橋西公安分局的所有辦案人,希望不要再基於現實利益昧著良心迫害法輪功學員,拼湊假證據、羅織「莫須有」的罪名,繼續製造冤假錯案。這是給自己找麻煩,害人者最終都是在害自己。不要再繼續為中共犯罪集團賣命、助紂為虐甘心當傀儡,應該清醒理智的給自己留有退路,不至於最終成為中共流氓集團的陪葬品和替罪羊。

參與此案的部份主要單位和責任人
邢台市橋西公安分局電話:
姓名 職務 專線號 外線或備用 手機
楊發平 局長 26801 2022388
齊愛軍 政委 26802 2059192 13393298698
張小敏 副政委 26803 2058699 13393291010
張付軍 副局長 26805 1393291026
劉智勇 副局長 26806 13393090025
楊佔軍 紀檢書記26807 2056968 13303092866
韓通明 副局長 26808 13333198868
秦 鵬 副局長 26809 13313191099
林世峰 政治處主任 26810 13393090299
宋嘉熙 國保大隊長26851 15031911869
朱希江 教導員 26852 13393291077
劉洪志 副大隊長 26853 13393291079
孟路群 副大隊長 26853 13393295638
馬瑞萍 副大隊長 26854 13930955550
蘭曉華 26854 13303096889

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邢州大道鋼鐵路口西側
郵編:054000
工作人員名單
所長:王麗芳,手機13323199998
政委:孔維強,手機13393291282
副所長:李建勛、劉欣
主任:李志疆
群紅邢台市檢察院駐所檢察室駐所檢察室主任:孟慶磊
駐所檢察室檢察官:張振保、吳士虎
監督電話:2617536或2617538轉 27799(所長)
27777(政委)
27735(駐所檢察室)

鋼鐵路派出所(2623193)
胡兆明 所長 26908 15931966969 13393291516
鄭風雷 副所長 26904 2021858 13393291516
張 良 副所長 26905 2112890 13393091990
賀 軍 副所長 26906 3039223 13393291688
張子偉 中隊長 26903 2330923 13393291266
連欣欣 中隊長 26901 2180676 1339321267
李蘭華 13393291255
李建璽 13393291259
田元昌 13833959138 13393291270

邢台市橋西區檢察院
地址:邢台市橋西區永康街699號
郵編:054000
電話:(0319)2211736
舉報電話:0319-2262000
值班電話:0319-2600153
要曉偉:書記、檢察長 13831938828
劉 權:副書記:
白風民: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
崔少林:副檢察長
陳萬英:副檢察長:
劉明:副檢察長
安志傑:政治處主任
畢 剛:檢察長助理:

邢台市橋西區法院
地址:橋西區中華路西市委黨校對過
郵編:054000
姓名 職務 辦公電話 手機
董英辰 (現任)書記、院長
韓德興 (原任)書記、院長 2695688 18903195688
賈徐鵬 副書記、副院長 2691688 17703390909
鞏子兵 副院長 2691388 17703390818
劉豔雲 副院長 2691288 17703390828
王麗平 副院長 2691088 17703390838
石元順 副院長 2690988 17703390858
李 捷 政治處主任 2690788 17703390878
李江順 專職審委會委員 2690588 17703390898
宗 揚 專職審委會委員 2690388 17703390908
霍雲爽 專職審委會委員 2690288 17703390918
郭連軍 執行局局長 2698566 18903191818
班子軍 辦公室主任 2696988 17703390869
胡彥莉 辦公室副主任 2698388 17703390868
齊 磊 辦公室副主任 2698088 17703390870
張永枝 立案庭庭長 2696588 17703390911
李 元 刑庭庭長 2699088 18103291187
鄧延敏 刑庭副庭長 2699188 17703390832
孫長山 少年庭庭長 2697688 17703390835
劉茹民一庭庭長 2699288 17703390839
李壽星 民二庭庭長 2699588 17703390876
張麗娜 審監庭庭長 2695288 17703390881
劉澤洪 行政庭庭長 2692988 17703390859
馬劍驪 執行一庭庭長 2699866 17703390801
張廷恩 執行二庭庭長 2699366 17703390822
徐文濤 中興路法庭庭長 2696266 1770339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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