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南昌血站護師付金鳳遭八年冤獄折磨(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叫付金鳳,女,今年五十七歲,是江西省南昌市中心血站護師。我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初,我每天都能感受到法輪的旋轉,大法的神奇,原本一直彎曲的右手小指不知不覺中變直了,修煉二十二年了,身體健康,沒有吃過一片藥。法輪大法使我從一個無神論者轉變成了一個按「真善忍」標準做人的修煉者,做事先考慮別人,工作認真,因此得到了領導、單位同事及家人的普遍稱讚。這麼多年的公休假,我只休了五天,無怨無悔。

'付金鳳'
付金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江澤民開始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後,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並向不明真相的世人講真相,遭受了多次非法抄家、四次非法拘留、二次非法勞教、三次被送洗腦班、一次被單位強按轉化手印、一次被非法判刑。一次次的非法關押、勞教、判刑,害得我原本幸福的家被拆散,母親在悲憤中離世,家人、單位被牽連。

四次非法拘留共七十多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我到北京上訪,要求還法輪大法清白和大法師父清白,恢復公開合法的修煉環境,遭北京惡警施用「蘇秦背劍」酷刑折磨長達四十多分鐘(每十分鐘還要抖動一次手銬),造成兩臂劇烈疼痛, 兩大拇指一個月以後才有知覺。放下後,警察還踹我了一腳。後來把我綁架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那裏我因堅持煉功,惡警劉秀英把我和大法弟子江蘭英用一付最重的腳鐐銬在一起,一人銬一個腳,戴了十五天。十五天後回家上班,單位只發工資,扣發獎金。

'酷刑演示:蘇秦背劍'
酷刑演示:蘇秦背劍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再次來到北京上訪,又被警察綁架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那裏我堅持煉功,四個警察把我抬出去戴上最重的腳鐐七天。南昌的七月驕陽似火,十幾個人擁擠在狹小的監牢內,高溫近四十度,睡覺時人貼著人,每天汗如雨下,身上的衣服就沒有乾爽過。我當時發高燒三天,腳上還戴著腳鐐。而大法弟子劉逢春就是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發著高燒,身體虛弱也沒人管的情況下,於七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永遠回不了家了。
二零零八年,我在一學校旁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拘留所十天。

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我給南昌司法所的萬聰一個真相優盤,被他舉報,又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拘留所十五天。

二次非法勞教共四年零八個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到北京上訪回家後,單位有二年多一直不讓我上班。

二零零零年九月份我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我被綁架到江西省女子勞教所一樓,四月份被關在只有五平方米左右的房間裏,剛剛油漆完工的小房間,熏得人眼睛都睜不開,又是春天,牆上地上都是水,吃喝拉撒都在裏面,二、三個兇狠的吸毒、賣淫等勞教人員看管,打罵是常事。因不轉化,到放的那一天又被非法加期了三個多月,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回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只因在我隨身攜帶的包中有幾張「法輪大法好」的護身符,就把我綁架到豫章路派出所,被非法勞教二年半。期間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我絕食抗議,被姓孫的警察(醫生)野蠻灌食。她叫五六個男警察按住我,她自己拿起一個大塑料端桶裝滿一端鹽水分兩口灌下去了,直灌的我氣都喘不過來、尿失禁。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十月底,我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包夾我的吸毒犯人余麗香,罵了我一天一夜後、把我的眼鏡打在地上摔壞了,臉也被她抓破了。我不配合轉化與奴工,陳文中隊長七十二天沒有讓我洗漱、洗澡,當時是七、八月份,每天只能喝一杯水。二零零七年大年初八上午,警察魏秋紅叫我去走隊列,我沒配合,她就叫包夾抱著我緊緊的使我喘不過氣,我大聲喊,包夾才放鬆。氣急敗壞的大隊長洪創華、副大隊長呂秀英把我帶到無人的一樓,洪創華抓住我的頭髮往牆上撞,立刻額頭上被撞出了幾個包。呂秀英當胸一掌使我倒退兩三米,然後又把我兩手高高的銬在窗戶上,並用髒毛巾堵住我的嘴不讓我呼喊。當晚九點多鐘,我被關在禁閉室掛大銬七天。早上吃過飯後,雙手分別銬在兩張高低床上鋪的床檔上,晚上十二點鐘才准睡覺,一天只能解一次手。這次又被非法加期五個多月,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株連迫害:株連家人和單位 被單位強按轉化手印

自從我到北京上訪後,邪惡人員威逼我丈夫,逼迫他做我的轉化工作,企圖讓我放棄修煉。我丈夫在省科學院工作,為了做我的工作,他每天痛苦得流淚,半年間精神恍惚,本來單位可以送他到香港工作,也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功而沒有去成。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丈夫因實在承受不了多方壓力,被迫還在我勞教期間就與我離婚。原本幸福的家庭就這樣被活活的拆散了,幼小的兒子從此失去了母親的呵護。

在我勞教期間,兒子因為媽媽是煉法輪功的被同學欺負,被打得一隻眼睛充血、右手中指指甲被踩裂。兒子大學畢業後去參軍,也由於媽媽是煉法輪功的,政審沒通過,被取消錄取。我弟弟是南昌市第二醫院信息科科長,二零零三年因為沒有配合中共來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也被撤銷了科長職務。後來他乾脆停薪留職離開單位。

中共迫害法輪功,不僅株連家人,還株連單位,挑起單位一同參與迫害。由於我一直沒轉化,我單位每年度的綜合治理獎、市文明獎、區文明獎等經常被扣發,這些獎每人一年加起來也有一萬多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在省、市「610」的淫威操控下,南昌市血站副書記錢獻將正在上班的我叫到辦公室,要我在「轉化」書上簽名。我拒絕簽字,錢獻就威脅說:「你不簽字,明天就別上班。你搞得我們『綜治獎』都得不到,天天挨批評。」接著血站的副站長萬仁英又帶著其他員工來勸我簽字,亦威脅說:「你不簽,就把辦公室鑰匙交出來,把自己的東西拿走,明天別來上班。」我被逼著把鑰匙放在辦公桌上。到下班時,見單位領導沒有把鑰匙收走,就於第二天照常上班。上午,錢獻又打電話叫我去辦公室簽字,遭到拒絕後,錢獻與血站站長陳火玲糾集了七、八個本單位員工,強行非法暴力按住我的手指,在她們事先準備好的所謂「轉化」書上按手印。這事在明慧網上曝光後,單位陳火玲站長打我耳光,讓我待崗,直接扣發工資、獎金達十一個月之久。其中連續三個月每月只發二元錢。

三次被送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南昌市公安局組織並派了四個南昌市公安局的警察來到看守所,把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轉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搞集體轉化洗腦班。我在那裏和大家一起喊了: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大法弟子無罪。被警察王麗萍強制戴上一種手腳銬在一起的鐐銬三天。戴這種手腳鐐是非常痛苦的,整個身體只能坐著、手腳連在一起,根本無法站直,行走。這次因我沒有配合轉化,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腳連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腳連銬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在南昌綁架了十七位法輪功學員到江西省南昌市警校辦洗腦班進行迫害,為期十五天。每個法輪功學員的單位都要派兩、三位同事陪伴,或由居委會人員去陪伴。那天早上八點鐘,衛生局人事處處長嚴三平、李森林、姓龍的和南昌市中心血站站長陳火玲、書記錢獻等七、八個人來到我父母家,強行將我抬上汽車,把我綁架到南昌市警察學校洗腦班迫害。在那裏,我絕食抗議這種迫害。警校吳校長天天訓斥我說:「我轉化了三百多個,我不相信你能不轉化,轉化一個一千元。你不轉化,國慶節別想回家,我會繼續辦轉化班,再不轉化就送勞教所勞教。」接著他另外增派了四名警校學生監管我。第六天的上午,我趁看管人員不注意,順著四樓窗外的水管爬下,正念逃離了這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魔窟,洗腦班也因此提前結束。十月八日我去單位上班,單位每月只發給我三百元生活費,共九個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江西省南昌市「610」副主任劉志斌和政法委翟副主任,在南昌縣黃馬鄉鳳凰溝的度假村設立洗腦班,劫持我和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到那裏進行強制洗腦迫害。十二 月二日下午,南昌市「610」劉主任以市政府名義宣布:要我承諾不參加法輪功的戶外活動,否則停發工資獎金,坐在家裏。因我不配合,拒絕轉化,他們就以市政府的名義下文給市衛生局及市血站。四日下午,我被單位從洗腦班接回,他們就一直不讓我上班。

非法判刑 三年 受盡奴役折磨

二零一五年三月,我因在公交車上講真相,被人構陷,又被南昌市經開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在江西省女子監獄,我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每天不讓你吃飽飯或者只吃白飯沒有菜;長期罰站至凌晨2─3點鐘,甚至凌晨4點鐘。曾經連續六天六夜二十四小時罰站;七、八月間,正是南昌酷暑高溫期間,他們毀掉我的洗漱用具和日用品,不讓洗漱、洗澡達一個多月。那時我整個人被迫害的脫了相,身體彎曲,瘦得只剩下一層皮,乳房都看不見,就剩眼睛會動了。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的半夜,也就是在我被罰站了八個半月後,突然暈倒,頭頂摔了個大包,他們這才改為晚上罰站到十二點睡覺,早上五點四十起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遭遇「攻堅」迫害。女子監教育改造科每年對法輪功學員搞一至二次所謂的「攻堅」折磨: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採取又吊又打、每天二十四小時罰站、不讓洗漱、飯菜吃一點;由四名刑事罪犯人員包夾(白天兩名,晚上兩名輪班監管)一位法輪功學員;從九個監區分別抽調教導員、指導員各一名,組織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攻堅迫害;每天安排教導員、指導員各 一名值班。開始,要學員抄、背監規、走隊列、看誹謗法輪功的光碟;再不轉化,就又打又吊,先打後吊,最後反手吊掛(背銬)腳尖著地、後跟抬起。那時我的耳朵都快被詐騙犯葉春燕揪下來了,兩個包夾對我拳打腳踢,打得我一身青紫、頭上好幾個包。當時教導員胡豔萍和指導員陳穎看著她們打我,就是不制止。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傍晚六點多鐘吃飯時間,由於之前我一直被罰站,從早上六點多鐘罰站,直至第二天凌晨二點鐘睡覺。這時有個獄警叫包夾犯不允許我坐著吃飯,只准站著吃,我沒理包夾犯,沒唱改造歌(我一直沒唱過)就直接坐下,就被兩個包夾犯打倒在地好幾分鐘。我就一直大喊「法輪大法好!」當時餐廳有一千多服刑人員及十多個當班的獄警,無一人去制止包夾犯行兇打人,直到包夾打累了為止。

'酷刑示意圖:拳打腳踢'
酷刑示意圖:拳打腳踢

打我的第二天,迫害我的包夾犯遭報了,殺人犯羅冬妹左耳朵失聰聽不見了,販毒吸毒犯李英背部肌肉及骨頭疼痛難忍,睡覺翻不了身。她後來再不敢打我了,並告訴我說:「我們做甚麼都是警官授權的,而且我們還可以先斬後奏。」

二零一八年三月,我冤獄刑滿出來,可我再也見不到我母親了。由於母親常年為我擔驚受怕,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在悲憤中去世。我也沒能見到母親的最後一面,母親臨走前還喊著我的名字。母親曾經在我被非法勞教時,在勞教所大門口外嚎啕大哭、為我喊冤。

開除公職

二零一六年南昌市「610」副主任劉志斌指使衛計委和南昌市中心血站開除了我的公職。我一九八零年參加工作,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多年,原本二零一七年我就可以退休了,現在連正常的退休金都被剝奪了。

江澤民操控的「610」 組織多次以莫須有的罪名,綁架我到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迫害,至今害得我家破人亡,給我及親屬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難以彌補的傷害與痛苦。

古人云:善惡必報是天理,多行不義必自斃。希望迫害者們,早日明真相,將功補過,三退保平安才是你們明智的、唯一的選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