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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南郵政局局長章幹泉、阮大平迫害法輪功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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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章幹泉(Zhang,Ganquan),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六日生,身份證號碼是:430105490206105。自一九九八年郵政電信分營後,章幹泉先後擔任過湖南省郵政局局長、中共黨組書記、湘郵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長、董事會董事。章幹泉於二零零七年調到北京後任北京市郵政公司總經理、中共邪黨黨組書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底辦理退休手續。

湖南部份郵政系統官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都事實上違犯憲法保障的通信自由及國際郵政法,時任湖南省郵政局局長的章幹泉應該負領導責任。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時任湖南省郵政局主管郵政生產的副局長阮大平親筆向湖南省各市州郵政局簽批迫害法輪功的電報。此電報文件標題是《關於嚴防」法輪功」反動宣傳品通過郵政渠道寄遞的通知》,發往湖南省各市州郵政局,抄送湖南省郵政速遞公司、湖南省郵政物流公司、湖南省書報刊零售公司、長沙郵區中心局、湖南省報刊發行局。密電全文共三頁A4紙,末頁加蓋湖南省郵政局公章。此電報編號是湘郵局傳﹝2005﹞19號。(郵件內容截圖:下載(4.5MB)

長沙郵區中心局收悉湘郵局傳﹝2005﹞19號密碼電報(首頁打印「機密」、「特急」)後,相關人員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在電文首頁簽署「請易、范副局長閱示,網運、督察閱辦」文字。閱後在該密碼電報首頁簽署姓名的有:時任長沙郵區中心局副局長易鳴,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簽名(易鳴現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人員);時任長沙郵區中心局網運部主任林羽加,二零零六年二月五日簽名:(林羽加現任長沙郵區中心局四級正非領導職務,正科級,手機號碼:13807489656);時任長沙郵區中心局督察部主任童秋良,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簽名(童秋良,女,現任長沙郵區中心局四級正非領導職務,正科級,手機號碼:13507319727)。「請易、范副局長閱示」,易副局長是指易鳴,范副局長是指范力(范力現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湖南省寄遞事業部中共黨委黨建工作部主任,副處級,辦公電話0731-85989168,手機號碼:17707319799)。

﹝2005﹞19號密碼電報中,強調「各局要嚴格按照省局《關於做好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局傳﹝2006﹞3號)要求明確各項防範工作責任」。這份湘郵局傳﹝2006﹞3號傳真電報應是由湖南省郵政局局長章幹泉下令、簽發。﹝2005﹞19號密碼電報提到「按照國家局《關於嚴防」法輪功」反動宣傳品通過郵政渠道寄遞的通知》(國郵傳﹝2006﹞14號)」,二零零六年,國家郵政局局長、中共邪黨黨組書記是劉安東。

二零零六年底,阮大平被調到四川後任四川省郵政公司總經理、中共邪黨黨組書記。而章幹泉二零零七年被調到北京後任北京市郵政公司總經理、中共邪黨黨組書記。

章幹泉任湖南省郵政局局長、中共邪黨黨組書記時(包含1999年-2007年時期),該局對法輪功的迫害十分嚴重,章幹泉作為一把手,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文見:
(1)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湖南省郵政公司陳樂國濫用職權迫害法輪功
(2)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郵政工會替邪黨迫害法輪功 相關人員遭惡報
(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十年迫害不斷 湖南郵局惡報頻頻
(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湘郵金盾工程調查線索

更多信息:

章幹泉是湘郵科技股份公司第4屆董事會董事(起始日期:2010-05-28 終止日期:2013-05-16)、第3屆董事會董事(起始日期:2007-04-30 終止日期:2010-05-27)、第2屆董事會董事長(起始日期:2004-04-16 終止日期:2007-04-29 )。章幹泉任湖南省郵政局局長、中共邪黨黨組書記的任期包含1999年-2007年時期,住宅曾在湖南長沙市雨花區東二環一段710號湖南省郵政金郵小區頂樓。章幹泉於二零零七年調到北京後任北京市郵政公司總經理、中共邪黨黨組書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底辦理退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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