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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彰武縣610、國保大隊崔海峰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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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時,遼寧省彰武縣崔海峰就在縣公安局政保科,後改為國保大隊工作,從來沒換過地方。這些年來,崔海峰非法抓捕、判刑、勞教、騷擾的法輪功學員至少幾十甚至上百人次,最多的判七年、最少的十天,還有一個在外流離失所的,至今十多年了不能回家被他定為網逃。被他迫害最嚴重的有他多年的鄰居,他的同事戰友。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遼寧省彰武縣法輪功學員陸丹、陳少傑、吳秀榮、陳桂香、齊桂英五人到彰武縣二道河子鄉萬保城村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二道河子派出所警察王建國看見,王建國不聽真相不聽勸阻,硬是給他們所長王旭打電話,他們二人又夥同彰武縣國保大隊隊長崔海峰把五人綁架到彰武縣公安局。八月三日下午崔海峰等人頂著大雨把五人又綁架到阜新市看守所進行迫害。

過程中崔海峰怕看守所不收老齡法輪功學員,就把七十三歲的陳桂香改為五十七歲,隨便更改五人的所謂筆錄,他改過的筆錄明顯看到前後矛盾,還到陳少傑家非法抄家,搶走兩台電腦機箱(後被家屬要回)。當時公安局處理這件事的主要責任人,就是崔海峰與局長史長龍(當時史長龍是代理局長,主要聽崔海峰的意見)。用崔海峰自己的話說,他就是幹這個的(指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在阜新市看守所,他們五人被分別關在不同監室,每天幹砸鉛紙的一種活,長期幹這種活有的人已經中毒。臉上、皮膚上起了很多紅色小泡,聽說有個中毒嚴重的已經出去了在跟看守所打官司,看守所給一百萬還擺不平。

每個監室四十八平米,人少時十幾人,人多時二十來人。有販毒的、賣淫的、殺人的、打架的、詐騙的、有政府官員受賄的、有法院公務員貪污的。但這些人跟法輪功學員比都不算犯罪,因每個監室門口小板上明確寫到重犯某某某都是每個監室的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當時看守所女監所長叫孫立妍。

十一月二十四日,五人被非法開庭,每人分別被二名法警押出,手背銬著,戴著腳鐐,頭戴黑頭套,參與非法開庭的主要責任人有彰武縣檢察院公訴人:田宇東、陳良。法院審判長:邵忠海。審判員:李桂榮。代理審判員:郭琳琳。書記員:王博。五人分別被非法判:陸丹一年六個月、吳秀榮一年二個月、陳少傑一年、陳桂香六個月、齊桂英五個月。 陳少傑、陸丹、吳秀榮三人不服判決上訴到阜新中級法院,僅七天時間,阜新中法就下達判決書(維持原判)。

七個多月後,阜新看守所又把陳少傑、吳桂榮、陸丹三個人轉到瀋陽女子監獄繼續迫害。當時在瀋陽公安醫院體檢時吳秀榮血壓高二百二,被阜新看守所獄警李子盟改為一百四。

到監獄後,陸丹被關在集訓矯治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當時正值正月天氣很冷,接收時的隊長姓孫(女),把陸丹弄到廁所裏面讓把她的衣服全部脫掉,用一種掃描的儀器在脫下來的衣服上進行掃描。他們不給被褥,就是一張床板,自己帶的包不讓打開,不讓上廁所,受到非人待遇。

吳秀榮被關在七監區五小隊,因不放棄信仰被兩個包夾罰站、罰坐板五個月,其中一個叫丁鳳君(貪污犯),一個叫邊小影(殺人犯),科長姓劉。

陳少傑關在一監區九小隊,因不放棄信仰被罰坐板二十三天,隊長叫曲秋雯、科長施靜。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早七點左右,彰武縣公安局出動警力一百多人,在全縣範圍內大批綁架、抓捕、騷擾法輪功學員。當時被綁架至少十六人,其中張淑香被冤判三年,她的智障女兒於美玲在這場事件中被迫害致死。於美玲三十歲,體重一百五十多斤,吃飯靠媽媽一勺一勺地喂,大小便不懂自理,情商不如三歲孩子,但身體健康甚麼病也沒有。平時張淑香與女兒相依為命,綁架張淑香時她的女兒也一同遭綁架,二個月後於美玲被迫害致死,死時皮包骨,眼睛瞘陷的很深,根本看不到美玲胖乎乎的模樣了。後來有法輪功學員問國保大隊警察王忠奎:於美玲是怎麼死的,他的回答是病死的。

到法輪功學員宋秀雲家,看大門開著,直接闖入五、六個警察,看見宋秀雲就說:你是宋秀雲吧,你煉法輪功,抓捕你,我們是城南派出所的。宋秀雲說:你們是城南派出所的你們也不能抓我,我煉法輪功沒錯。他們把宋秀雲推進屋裏,由倆警察看著,就開始翻東西,宋秀雲上前阻止他們,他們就把宋秀雲兩手反銬上,由二個人按著不能動,當時的情景把老伴嚇傻了,兒媳也嚇哭了。他們搶走了大法書和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把宋秀雲推上警車拉到城南派出所,第二天把宋秀雲綁架到阜新看守所迫害。在體檢不合格血壓一百八十五的情況下,被崔海峰再次使用非法手段關進勞教所二年。

他們到法輪功學員王鳳雲家綁架了王鳳雲,搶走了王鳳雲女兒的筆記本電腦,新買的一次沒用呢,價值五千多元,還有其它個人物品等。他們用開除她女兒的工作來威脅,逼她說出了這些東西是誰的,但是他們也沒有放過對王鳳雲的迫害,以窩藏罪非法判處王鳳雲兩年半勞教。參加綁架的是彰武縣國保大隊警察,其中有王忠奎和張傑。

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吳秀榮家綁架吳秀榮,把她關在彰武縣公安局刑警隊,又到吳秀榮新租的房子還沒有入住,看門鎖著撬門進去,翻走了大法書、師父法像,翻的屋裏一片狼藉,領頭的叫劉小飛。後來把吳秀榮送到阜新看守所迫害一十七天。

當時被勞教的還有路景霞(體檢血壓一百八十五)二年,陳桂香一年,王文紅三年,李玉英二年,其他人放回。

二零零四年,吳秀榮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因發大法真相資料被綁架,三人絕食抗議,崔海峰怕出人命把三人放回。一個月後崔海峰再次綁架三人送馬三家勞教,因吳秀榮體檢不合格,回來後吳秀榮被迫流離失所,被崔海峰通緝,他到處打聽吳秀榮的住處。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崔海峰帶兩警察一個司機找到吳秀榮在外打工的住處, 將吳秀榮再次綁架,關在彰武縣城北派出所,崔海峰終於鬆了一口氣,他說:抓到你我又立了一功,下一步就能當局長了。之後將吳秀榮送馬三家子勞教所,勞教所拒收。沒勞教成也不肯放回家,就在吳秀榮要動遷的房子裏住,派街道姓劉的人監視,吳秀榮到二道河子鄉姐姐家幫秋收,崔海峰派二道河子派出所所長監視。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十點左右,彰武縣法輪功學員孫鳳賢、韓豔春因控告江澤民,在家中被彰武縣城南派出所四、五個警察連推帶拽推進警車綁架,領隊的是所長李國明。後被送到阜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午,法輪功學員張豔君、馬鳳賢、白喜琴到彰武縣哈爾套鎮郵訴江信時,被哈爾套派出所六、七個警察綁架,晚八點左右又把她們三人綁架到阜新看守所關押十天。在看守所裏她們又看到彰武縣後新秋鄉兩名法輪功學員劉立娟和她的表妹,據劉立娟說她的丈夫劉英和另一男同修也遭綁架了,關在彰武縣黑坨子看守所。

彰武縣各鄉鎮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如此猖獗,與彰武縣 610、國保大隊隊長崔海鋒有直接關係,也可以說是他主導的。

崔海鋒的妻子叫安麗,在彰武縣財政局工作,在法輪功學員迫害最嚴重時期,曾經幫助崔海峰到一個賣布料的法輪功學員的攤位上假裝買布料,實際去翻看有沒有法輪功學員做條幅的那種布料。

這些年來,崔海鋒參與迫害彰武縣法輪功學員,但學員們從來沒有放棄對他的救度,多次給他郵信,打電話、當面講真相,可他為了眼前的利益,為了一己之私,寧願跟著邪黨走,還牽連自己的家人跟他一起犯罪,人家牽驢他拔蹶子,不相信善惡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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