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司法部門被公檢法拉入後,就把對律師的打壓交給了司法局,由司法局隨時直接限制律師權利,全國上下都一樣,現在多是政法委的人轉到司法部門。
近日接觸律師獲知,司法局干預律師從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七年開始,中共於二零一六年召開全國公檢法聯席會議,將司法部門拉入迫害圏內,表面發文「保護律師權利」,其實質是私下裏限制律師的權益。後期慢慢強化,經常開會,主要是妨礙律師行使辯護權:規定不准炒作案件,不准發微信、微博,不准將案件發往媒體(擴大影響);如幫受迫害群體維權則強制司法局打電話當場叫停、約談(約束警告)、威逼利誘;不經過年度考核,年審時蓋上「不稱職」印章直接損毀律師信譽,嚴重影響律師辦案;停業,逼著轉所,處處刁難;直接侵入律師家裏威脅家人;開庭前一兩小時內律師所屬司法局會打電話給主案法官,約束律師「要依法依規辦事」,即限制無罪辯護;開庭時司法局直接來人坐在領導席上監視律師,給律師辯護施加壓力;註銷、吊銷(吊銷後終身恢復不了)律師證。
例如有一位律師要上庭辯護前,他身邊圍了十四名親屬要跟進去旁聽,但法院不准,律師則抗議:「家屬不進去我就不進去!」這時從法院內出來國保的人直接威脅律師:「你敢鬧事我就向你的司法局彙報,把你抓起來。」
因我過去有一個誤區,認為司法局是保護律師的,因此在對法輪功的二十年的慘烈迫害中,一直沒認識到司法部門參與了嚴重迫害,儘管知道瀋陽司法部門參與謀殺高蓉蓉案[1],也只認為是特殊個例,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我想還有不少人可能也沒認識到,因此寫出來共同提醒,請知情者曝光更多詳情。建議重視收集司法系統信息,重視給司法系統人員講真相,儘早結束迫害;建議請律師時儘量注意律師安全。
註﹕
[1]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報導:《瀋陽市司法局「協查通報」自曝毀容及勞教迫害罪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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