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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包麗霞受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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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中午,佳木斯市安慶派出所副所長閆立民等警察和長勝社區人員六、七個人到包麗霞家,欲綁架包麗霞,包麗霞拒不配合,堵住臥室門不讓警察進屋,並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等等。警察見狀便退出包家在門口守著,當包麗霞家人從外面開門時,警察就隨之闖進屋,將包麗霞綁架。包麗霞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八月十一日回家。

包麗霞女士,佳木斯市東風造紙廠退休職工,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受虐待和酷刑;二十年來,經常被騷擾、威脅等。

下面是包麗霞訴述她遭受迫害的經歷:

一、進京上訪遭受層層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單位保衛科長劉佔彬因為我煉法輪功,要求我填表備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進京上訪,被佳市駐北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四天,並被強制搜身,搜去100元錢,單位接人時曲顯鋒向單位索要2000元人民幣,4天伙食費280元(每天饅頭加鹹菜),單位保衛科長劉佔彬夫婦把我接回,送到東風公安分局。內保科長溫啟華把我投進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三天,家人被索要四百六十元伙食費,姐夫還給辦案人溫啟華送了一千元。

被單位接回由東風公安分局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三天,家人托人將我保釋出來,收伙食費460元,人情花了1400元。

2001年春,單位廠長尚志彬、書記蘇寶榮、何香蘭、張豔傑、劉佔彬等到我家,讓我寫不煉功保證。因我不寫保證,他們要將我送洗腦班,我被迫離家出走。後因我丈夫背著我寫了保證。我將丈夫替我寫的保證聲明作廢,接著我就把這份聲明送到東風分局。

過了幾天,曉雲社區五十委戴主任讓母親同修填表,我簽了字,之後我陪母親將填表作廢聲明送到東風區政府,回家路上被劫持到安慶派出所,一上午我安全回家。幾天後東風公安分局和安慶派出所陳指導員到家騷擾。後來我單位何香蘭打電話讓我轉化。我單位領導還上我丈夫單位,讓給我丈夫放長假,在家看著我。

由於層層黑令,我單位廠長尚志彬、書記蘇寶榮、何香蘭、張豔傑、劉佔彬等糾結在一起,欲送我去洗腦班,劉科長還與東風分局電話聯繫,由於我走脫未果。單位又通過我丈夫找到我父母家裏,驚擾我年邁的雙親,打電話威脅要我寫放棄信仰和不進京的保證,我不寫他們停發了我每月一百元的。我結束非法勞教回來去單位要拖欠我的生活費,廠長李建國要求寫保證才給,我大姐無奈替我寫了「保證」,只給了一半現金,另一半是單位要賬要回來的酒頂給了我。

二、在西格木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三年

2002年4月12日晚8點左右,安慶派出所所長宋立新、孫大宏等四五個警察用萬能鑰匙打開我的家門,沒有任何證件進行非法抄家,我15歲的兒子已經睡覺了,被他們吵醒,在屋裏亂翻一通,拿走幾本書、經文、磁帶,甚至英語磁帶也被當作宣傳品拿走了。更可恥的是,他們把我家沒有的資料也說成是從我家搜出的。後來宋立新騙我,讓我去一趟派出所,說給我一本《轉法輪》。我也想要回我的書,但是到了派出所,他們給我做筆錄,我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他們把我送進看守所,我沒有罪,欲撞頭抗議,被他們攔住,看守所二個男警察對我連踢帶打,把我銬在地環上。

十天後我被非法送進佳木斯勞教所。在西格木勞教所,身體受摧殘,人格受侮辱,度日如年。進勞教所不久,安慶派出所指導員和東風分局的隋隊長來勞教所打我強制要我按手印,我拒絕。隋隊長打我。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在佳木斯勞教所因摘誹謗大法的牌匾,我們幾人被帶走。惡警祝鐵宏把我和大法弟子蔡榮、魯秀芹、段秀玲、馬翠紅叫到一樓辦公室,強制給我們戴上手銬,惡警祝鐵宏、蔣佳男、胡平和李秀錦全上來打我們。打完後把我們銬在鐵床上,我們手被銬腫的像饅頭,胳膊疼的沒法形容。惡警劉亞東也參與了這次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樓道裏有懸掛侮辱大法師父的牌子,被大法弟子清除掉,獄警為此報復,將張麗娥、楊麗娟、羅桂華銬起來了。我與馬翠紅、魯秀琴、段秀玲、蔡榮見同修被折磨心中難過,沒吃早飯,獄警說我們這是示威,把我們也銬上了。我們五個人被反銬在床邊二十四小時,胳膊像被撕裂一樣疼痛難忍,手背腫的像小饅頭。

佳木斯勞教所就像一個人間地獄,這裏的惡警則是地地道道的流氓。我這裏遭受非人的迫害:

1、強制洗腦、毒打

二零零二年七月,強制坐小凳聽誹謗大法的廣播,嚴格限制坐姿。有次因閉會兒眼睛,隊長劉亞東把我的頭狠勁按靠到牆上。還有一次我與魯秀琴、王英霞沒坐小凳聽廣播,被拽到管教室毒打,教導員祝鐵紅搧我們嘴巴子,獄警周佳慧把我帶到另一間屋,狠狠的打我,鼻子被她打出血了,她還一腳把我踹到沙發那。周佳慧還打張小庚,周自己在廁所摔了很重的一跤,大家都說她遭報了。毒打後,獄警劉亞東、孫麗敏把我們在床邊銬了整七天,長時間銬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我們用拖鞋墊上坐,劉亞東看見就給踢開。加之惡劣的伙食,我身體虛弱。宿舍潮濕,我滿身都是疥瘡。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2、強制穿囚服、銬坐帶稜的小塑料凳

二零零二年九月末,強制我們穿囚服,我們拒絕。獄警王秀榮、李秀錦還有田春梅把我和鄒繼琴、王英霞、魯秀琴、於海豔、馬汝俊又銬了半個月,我們被銬坐在帶有四十九個稜的小塑料凳上,深秋陰面的房間很冷,我們穿的都少,大隊長何強不讓我們加衣服,獄警禮永波故意開窗戶凍我們。

3、大背銬、限制上廁所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們不穿勞教服,惡警李秀錦、王秀榮給我戴上銬子,孫立敏打我大嘴巴子,程森慧還踢我一腳,銬了我15天,坐著帶稜的小凳,不許我們多穿衣服。因為屋子挨著水房,還是陰面,又沒有暖氣,非常冷。惡警何強指使犯人王傑把我們多穿的衣服扒下來,最後那天還給我上了大背銬。警察還教唆犯人限制我們上廁所的次數。犯人王傑在我被銬期間偷我100元錢票,我們的東西經常被偷,惡警根本不管,反而重用那些犯人。有一次,我家拿來許多吃的用的東西,惡警洪偉都給分了,他還要挾說寫了「五書」就給我。

二零零三年剛過完年,惡警洪偉、張豔強行讓我們寫「五書」。我不寫,張豔給我上大背銬迫害我。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們不寫惡警逼我們寫的誹謗師父的所謂作業,惡警李秀錦一個個把我們叫到走廊,祝鐵宏、勞教所派出所的惡警王鐵軍當打手,不寫就上大背銬。當天大法弟子盧靜被上大背銬。第二天,惡警劉亞東又把盧靜弄出去迫害。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八個人被逼無奈決定割脈抗議。(編註﹕法輪功嚴禁殺生,包括自殺和自殘。常人的一些方法雖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很危險,容易真的傷及性命。作為大法弟子,應該時刻牢記自己是超常的修煉者,必須要珍惜生命,避免效仿常人的思想行為。)

惡警何強、張小丹、高小華、劉亞東、慕振娟等惡警對我們一陣毒打。我的臉被劉亞東、慕振娟用懶漢鞋都打變形了,慕振娟像個流氓似地說:「這下可打過癮了。」張小丹讓犯人打我們,見犯人打的不重,他就說下流話。我們八人被反銬30多小時才換姿勢,胳膊、手疼極了。晚上睡覺也得挨打。白天我們坐在水泥地上,劉亞東讓我們腿伸直,非常涼。腰也得坐直,這樣一來,後面的手銬就使胳膊更疼。犯人王娜用蒼蠅拍打我們,有一次我想上廁所她也不讓。20多天不讓我們洗漱,不讓買盒飯。銬了10多天後,劉亞東只讓我們走五分鐘運動。最後給我們加期一個月,馬曉華二個月。被銬期間我和功友小聲說話,惡警李秀錦對我連踢帶打,踢我時前胸硌著角鐵,非常疼。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不填進級表,李秀錦打我,威脅要給我上大背銬。一次我沒喊口號,她上來就給我一個嘴巴子。還有一次,我手裏拿著剩菜等著下樓,別人問我拿甚麼,我說是菜,被李秀錦聽見了,上來就是一拳,銬了我25天,我的腿、手都被銬腫了。

4、警察教唆犯人隨意打

二零零五年一月,家裏要給我辦減期,我不填幫教協議,惡警孫卉就對我破口大罵。王秀榮說我不填幫教協議和看經文,要給我加期。我不配合,孫卉拿水往我臉上揚,還用手掐我的臉,半天不鬆手,掐了我好幾次,我疼了5天。有一次惡警孫卉值班,大家進大庫拿東西,我後出來的,她就不讓我洗臉。

在勞教所,犯人被警察教唆的可以隨意打我們。有一次因我說話,犯人劉華把我臉打得疼了二天,她打了我好幾次了。惡警張小丹還獎勵劉華一盒盒飯,真是警匪一家親啊!

5、電擊嘴唇、臉和腳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來了十多個男惡警,對我們一陣毒打。我被銬在鐵床上,孫卉強行拽著我的手讓我在幫教協議上簽字。警戒科徐金利科長電我的嘴唇、臉和腳。我的臉被一個男警察用皮鞋踢了好幾腳,臉當時就腫得變形了,嘴都被電破了,淌血沫子,也張不開,牙刷都塞不進去,腦袋、腿、後背被男警察用膠皮棍打得非常疼。特別是大腿,現在還黑呢。踢完我後又用電棍電,晚上上廁所,腿疼的我不敢走路。我現在腦袋有時還疼,嘴旁邊還有一個大硬塊。

在勞教所惡警罵人就像家常便飯。我愛人起訴離婚,惡警蔣佳男、孫卉、高傑攻擊我,說非常難聽的下流話。惡警蔣佳男經常對我破口大罵。有一次高傑說我閉眼睛,我解釋一下,他就罵下流話。還有一次,我被銬得走不了操,高傑也破口大罵。經常打罵我的還有劉亞東。有一次他打我、踢我,推我一個跟頭一個跟頭的,還破口大罵。我被他推得胸口難受,飯都吃不進去。還有一次,我閉眼睛,劉亞東照我腦袋就是一拳。我的手被銬腫了。惡警還逼著我們幹活編小辮,我手疼編小辮編少了,劉亞東也要大罵一陣。

二零零五年四月,劉亞東讓我們交錢買洗衣粉打掃衛生。按規定,每月應發給我們18元錢,勞教所讓犯人造假,不給我們,所以我們沒有錢。我說了一句:我走了剩的給你,劉亞東又大罵我一陣。

佳木斯勞教所就像一個人間地獄,這裏的惡警則是地地道道的流氓。中共靠著這樣的流氓維護竊取的國家權利,只能說它們是一丘之貉。迫害信奉「真、善、忍」的好人,天理不容,它們的下場一定是可悲的。

6、酷刑強制「轉化」

二零零二年十月末,強制「轉化」。把我們集中起來關在一個屋裏,約束坐姿,看誣蔑大法的光碟,念誹謗大法的書,不念就不讓上廁所,還打人。從早上四點多,坐到半夜誰要閉眼,就體罰半夜1點多,坐帶稜的小凳、雙手放在腿上,每人只有一塊地磚的地方,一坐就是十幾個小時,屁股都硌壞了,有的都硌出血了,血肉和內褲粘在一起,在精神和肉體上受到極大的摧殘。十天後,天天都有幾人被帶到二樓強制寫「五書」,我們拒絕。獄警林偉、劉亞東給我們上大背銬,高傑還踢我,一直銬到晚上七點多。還欺騙我,讓我看誰誰挺不了寫不煉了。

在八中隊,獄警洪偉、張豔繼續強制「轉化」我們,讓我們寫「三書」,因為不寫,洪偉私自扣押家裏給我送去的食品和筆本用品。她把我家送來的吃的分給其他人,並說你寫「三書」就給你。因我們拒絕寫「三書」,獄警就用大背銬折磨我們。洪偉和張燕給我們戴大背銬,銬的非常緊,都卡在肉裏了。

7、強制抽血

強制用很粗的注射器給我們抽血,不抽,就坐鐵椅子,強行抽血。

8、強制簽訂「幫教協議」

二零零五年三月,勞教所強制簽訂「幫教協議」來迫害大法弟子,我們拒簽,並喊「法輪大法好」,被四個犯人拖拽,被男獄警毒打。我的手被擰到背後,銬在鐵床上,還要求我寫週紀實。不寫,男獄警用膠皮棍打我,打的臀部處的肌肉壞死好長時間,肉都是黑色,好長時間恢復不了。警戒科長徐金利用電棍電擊,用腳猛踢我的臉,臉被踢變形,嘴因臉變形也張不開,嘴唇腫的特別高。獄警弄虛作假,把我手銬著塗上印泥強行按手印。我的臀部被打的肌肉變硬變黑,回家很長時間都下不去。

9、做奴工

挑小豆、做手機套、編汽車坐墊。有的原材料有毒,有人出現不良反應。從早幹到晚,吃的是沒油的菜葉湯,變色的饅頭,體力嚴重透支。無數次的大背銬等酷刑折磨,滿身都是傷痛。剪手機套時,手腫的握東西都費勁。獄警劉亞東還要我們給她幹私活,讓我們給她拆洗她家的舊棉褲。在三年的強制勞教關押中又超期關押我十天以上。

10、家人受到的傷害

孩子這些年來,因為我屢遭迫害,承受了同齡人難以承受的痛苦:孩子十五歲那年我被綁架時,丈夫上班,孩子一個人在家,孤苦伶仃。我被綁架當天晚上,孩子給姥姥打電話時半天說不出話來,因為孩子目睹了當時我被綁架時警察抄家的一目。我被非法關押三年,孩子和他小姐說,他三年都沒笑過。三年後我回來,孩子見我面時當時就哭了,我一看當年的胖孩子一下變成了個瘦孩子,心裏傷痛不已。

丈夫去勞教所看我時說:他走班回家時,屋子空蕩蕩的,沒人給做飯,去他媽家吃飯也不仗義。我被綁架當天,他沒在家,當他走班回來時,領著孩子去我媽家,很晚也不想回家,我媽留他住他沒住,在我媽家他流了淚。

每到逢年過節,爸媽都是七十多歲的老人,想念女兒的心情,無以言表,爸爸流淚,媽媽說恨不得替我坐牢。看我那可憐的兒子,爸媽不住的傷心落淚。

三、在哈爾濱戒毒勞教所被迫害一年零五個月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我和同修外出講真相時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被綁架到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因當晚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孫成明在局裏帶班,是在孫成明的一再堅持下,我倆才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當時佳木斯看守所拒不接收,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人在與佳木斯看守所經過一番僵持和吵罵後,佳木斯看守所才收下。前進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王化民因我不報姓名打我,並在勞教票上謊報我拿了四、五十份真相材料,就這樣,二十九後送到哈爾濱戒毒所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零八年六月到哈爾濱戒毒勞教所。路上因我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打我。一個女警察並威脅我們不聽話就用手裏的高科技設備對付我們。

到勞教所,早起晚睡強制「轉化」,獄警孫彥秀因我不「轉化」,經常威脅我湊點材料送我去監獄,教導員張麗、大隊長牛小雲也威脅我,不轉化加期。吃飯時,獄警何秋紅刁難我不讓我吃包子(每週一次),並說誰給我扣誰分。有時因沒掛床頭卡、沒戴胸卡、沒背報告詞,被管理科獄警劉明、姜周責罰扣分(扣十分加一天),並連坐同屋人我不背也扣她們的分,無奈同屋的人輪番教我背。獄警李佳佳因為我沒戴胸卡罰站一宿,腿又痛又脹。獄警孫彥秀逼我寫週紀實、作業,我不寫,她叫我回班蹲著。我不從,她使勁按著我蹲在馬桶旁。不讓上廁所,屋裏放個桶大小號都在屋裏,屋裏瀰漫著熏人的臭氣。

1、做奴工

挑牙籤、疊紙葉子,還定任務。原材料很重,有時還沒吃飯,從樓下搬上五樓,完工後,再搬下來,累的手腳都不好使。因為拒絕奴役,獄警姜周用難聽的話侮辱我,還要給我掛懶人的牌子。限制洗漱,有次早上,獄警姜周見我上廁所,把我和連保管仁風訓斥一頓,並罰我倒一週馬桶,還不許我打電話、接見家屬。

2、任意加期迫害

獄警梁雪梅強制給大法學員盧青香灌藥還綁她,我看不下去,給盧鬆開綁繩,獄警孫彥秀因此踢打我。時時監控,用犯人聯保,犯人怕受牽連,討好獄警,經常罵我,告我的黑狀,我被四隊長牛曉雲加期二十四天。強制檢查身體、抽血時,不讓我說話,否則加期。

後來我被非法關押到三隊出所隊。管理科楊科長見我沒戴胸卡,要給我加期。大隊長劉巍給我關一個月的禁閉,並加期二十九天,還挑唆犯人張洋虐待我。我告訴獄警呂配紅,她縱容不管。還威脅我不服獄警要加重懲罰。由於不配合邪惡超期關押(53)天。

二零零九年十月,佳市國保大隊的人和長勝社區劉玉霞主任把我接回,並說因加期,接了三次才接到,安慶派出所片警張國富要我簽字,我拒絕,此後片警和社區主任還去我家騷擾過多次。

四、頂替「指標」

2015年1月24日下午3點多,我在街上發真相資料時,被佳木斯東風公安分局長勝派出所綁架。後又被轉送到佳木斯東風公安分局建國路派出所。理由是長勝派出所本「年度指標」已完成,建國路派出所缺一個「指標」,把我綁架去頂替。送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天。

五、訴江被迫害

2015年7月26日晚六點多,因我和丈夫還有孩子參與了控告首惡江澤民,安慶派出所警察張國富來我家騷擾,我們不在家,他又去樓下婆婆家,跟婆婆說要見我和我丈夫,還問孩子在哪上班等。

2015年8月4日上午九點,東風公安分局的警察來我家敲門,我不在家,他們又去婆婆家,說孩子郵寄訴江控告信的事;次日,丈夫因走班剛下火車,就被東風公安分局三個警察劫持到安慶派出所做筆錄。7日下午三點多,我在婆婆家,丈夫打電話問他媽我在哪,婆婆說我在她家。丈夫在電話中說派出所甚麼的,我感覺事情不好,趕緊回家,婆婆緊接著問我上哪去,我說回家後立即上樓。而後丈夫打電話說警察找我時別把孩子訴江的事說出來。我剛放下電話,婆婆拿鑰匙打開我家門,進屋就喊我的名字,我下床出去一看,婆婆領著警察張國富和崇所長進屋,將我綁架。我給警察講真相時,婆婆還打了我一下不讓我說。後送我去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天。

因孩子也參與了訴江,東風公安分局給我兒子打手機問孩子訴江的事,孩子與他奶奶通話時,嚇的嘴都哆嗦了。後來,東風公安分局要給孩子單位打電話繼續騷擾,丈夫怕牽連到孩子的工作,就拿出一千塊錢給他弟弟,讓弟弟安排了馮凱東等人吃了一次飯。後弟弟又領孩子到安慶派出所做了筆錄。

之後,安慶派出所又經常打電話給我丈夫,多次進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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