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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真善忍」 唐山兩位善良婦女被綁架構陷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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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唐山市法輪功學員李秀華和鄧德萍兩位善良女士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凌晨懸掛「真善忍」條幅,遭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關押構陷,十一月八日在唐山市路北區法院被非法庭審。

法庭上,家屬聘請的兩位律師,從法律的各個層面,為兩位受害者做了無罪辯護,認為她們的行為不違反中國的現行法律,要求無罪釋放。

律師指出: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憲法權威和法律的尊嚴,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辯護人認為公訴人對被告人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指控,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律師強調: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更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律師認為,從案件卷宗所列的全部事實材料來看:被告人究竟具體破壞了那部法律(這個法律叫甚麼名稱)?……卷宗中所列全部證據材料均屬與指控犯罪無關的證據。

最後律師提出辯護意見:請求路北區法院遵照《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賦予法院的權力,排除一切干擾,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根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依法對被告人做無罪的判決。

兩位法輪功學員李秀華和鄧德萍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她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通過修煉法輪功,使自己得到了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她們想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大法的美好,這個社會、整個世界都需要「真、善、忍」。她們也用自己了解的法律知識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認為自己的行為不違法,要求無罪釋放!

整個庭審過程兩個小時,最後主審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結束庭審時,李秀華家人衝主審法官喊道:我妹妹沒罪,立即釋放!

兩位法輪功學員李秀華和鄧德萍在法院的台階上向庭外門口的關心等候她們的親友、群眾高喊「法輪大法好」!庭外等候的親人也回應「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兩位法輪功學員又被非法關押到唐山第一看守所。

事件回顧: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凌晨,李秀華和鄧德萍懸掛「真善忍」條幅,被不明真相的人員誣告,遭路北國保和龍東派出所出動大批人員綁架、非法抄家。鄧德萍在派出所曾被帶到一無監控的秘密地點,遭毆打、逼供,並於當天非法轉入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檢體時,發現身體有外傷。

李秀華,優秀工程師,一九六三年,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自幼聰敏好學,學習成績優秀。一九八六年畢業於河北理工大學機械製造繫,分至清源環保機械公司研究所工作,從事污泥處理設備的設計安裝。一九九四年,李秀華曾患上「甲狀腺機能亢進」,出現身體消瘦,渾身乏力,睡眠淺,整天手腳不知放哪裏是好,總是異常勞累。人漸漸地越來越瘦,做任何,家務活兒,都提不起精神。此後便開始了每天吃藥、每月血液化驗、加減調整服藥劑量的治療。後來,人消瘦得像皮包著的骷髏。一九九五年觀看了唐山軍分區禮堂放的法輪功師父講法錄像,九天晚上的錄像看下來,像換了一個人,李秀華也學會了五套功法,從此正式走進了法輪功的修煉。到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迫害前,李秀華的身體徹底康復。丈夫在學校有一個穩定的工作,兒子聰明可愛,學習優秀,人見人喜歡。收入不豐但也生活富足,每天早晨樹林裏集體煉功,晚上看書學法,從內心裏感到的是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地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了,本著對政府的信任,為了讓政府了解法輪功,李秀華和丈夫孟凡全先後去北京上訪,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六年,孟凡全被非法判刑七年。投入冀東監獄二支隊。孟凡全被非法判刑後,河北輕工業學校(已更名:河北理工大學輕工分院)開除了孟凡全公職。而後二零一四年,孟凡全再被枉判一年零四個月刑期。二零一五年七月,孟凡全回到家中。如今,李秀華和孟凡全這對因信仰「真善忍」而備受苦難的夫妻再次被拆散。

鄧德萍今年大約四十七歲,四川人,家在唐山,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她丈夫因嚴重工傷造成癱瘓,她細心照顧,直至數年後丈夫亡故。那時,她既要照顧癱瘓的丈夫,還要撫育兒女,為了挑起生活的重擔,她租店給人乾洗衣服、翻新羽絨服艱難度日。巨大壓力下,她漸漸脫離了修煉,疾病也隨之而來。眼睛乾澀、嚴重的婦科病,例假一個月也停不了幾天,渾身無力,人黑瘦黑瘦的。

丈夫去世後,鄧德萍遇到了現在的丈夫,一個善良本份的外地人。一天丈夫看店,一位阿姨來洗衣服,並講自己按照法輪功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無病一身輕。鄧德萍從外邊回來,丈夫把那位阿姨的事情講給她聽。就這樣,鄧德萍在那位阿姨的幫助下,又重新走回了大法修煉。失而復得的寶貴機緣使她倍加珍惜。從那以後,消失已久的幸福的笑容又從新回到了她的臉上,身體的病不知啥時候都沒了。醫院診斷已不能生育的她,又懷上了孩子。如今,聰明的小兒子都十歲了。

然而,身心受益的鄧德萍,為了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人們法輪功是被冤枉的,如今卻身陷囹圄。


參與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參與抄家的主要人員:路北國保副隊長趙路飛,龍東派出所中隊長宋靜波,其他不明姓名人員十幾人。參與迫害的警察中,其中一個是張X輝13832985585

主要責任人員:路北分局局長馬愛軍,路北國保大隊長 劉淑蘭,副隊長趙路飛,龍東派出所副所長趙劍南,中隊長宋靜波等。

唐山市路北區國保大隊電話:2824452,2534011,2534065,2534051
劉淑蘭電話:2534064,趙路飛電話:2534034,辦案工作人員包曉的工作電話:2534011

路北區檢察院。接案人是田麗麗0315-2061262

路北區法院:
院長李豔明13803159525、18103257555
副院長李書生13832868199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陳丹寧18831557777
刑一庭庭長趙曉明13733339199
刑二庭庭長錢玉銘133155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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