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正念 闖過家庭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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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我是一九九九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這麼多年的修煉歷程中,師父給予我和我全家的太多太多,說不完、道不盡。

因堅修大法、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公道話,我兩次遭中共迫害,家庭環境變的非常惡劣,兩個孩子都不理我了,原因是聽家人說我去北京不要他們了,特別是女兒在學校,受到不明真相的同學們的嘲諷,心理壓力很大,經常發脾氣,學習成績明顯下降,我說甚麼話她都聽不進去。丈夫對我看得更緊了,在這個家我甚麼權利都沒有了,花一分錢都得跟他要,而且還要刨根問底,別說發傳單,看見傳單他就都得撕個粉碎。周圍的人更是冷嘲熱諷,當時的感覺整個空氣都要凝固了。

面對這一切,我沒有氣餒,暗下決心:「師父啊,我一定好好修,有師在有法在,環境一定能正過來!」丈夫把書藏起來,無論怎麼說都不給,我就絕食抗議,同修也幫忙,他終於把《轉法輪》給了我。我捧起《轉法輪》如同見到了師父,那個親哪、心裏那個甜哪,師父啊您給了弟子一切,一切盡在《轉法輪》裏。頃刻間一切苦煙消雲散。

我每天儘量抽時間學法,自從去北京回來,發正念還入靜了。丈夫不讓我出去,我就利用買豆腐的機會,也要發幾份真相傳單。時間長了,我就趁他不在家的時候出去發,一旦讓他發現,就是一頓暴打。

一次,我夜晚去鄰村發大法傳單,被他半路攔截,抓住我的頭髮往砂石路上撞,還帶個尿素袋往我頭上套,掏出繩子要繫脖子。這下我可真急了,用盡全身力氣掙脫了出來(其實是師父幫我掙脫出來的),他還是不鬆手的打。我說你別以為打死我別人不知道,一會我同修就來,他又打了一陣後跑了。我站起來一摸,懷裏的真相傳單打沒了,鞋也打丟了一隻,因天黑的伸手不見五指,也沒摸著,穿著一隻鞋往家走,兜裏還有幾張貼的傳單,貼在電線桿上,內心很愧疚:沒有做好。

回到家照鏡子一看:臉血糊糊都腫了,眼睛只剩個小縫,耳朵、鼻子裏都是沙子,衣服、褲子也滴上了血,我攏了攏頭髮,看了看兩個熟睡的孩子,我該怎麼辦哪?找同修去商量?不行,這麼晚了我不能打擾同修。當我為別人著想的時候,腦海裏出現一個大的「忍」字。這時丈夫回來了,上炕要睡覺,我攔著他,說:「你把我打成這樣你沒看見嗎?」他不承認,還跑到我父親的房間裏說我冤枉他,然後就走了。這時我過去和父親講真相,父親一聽,說:「每次他打你,我想也就是嚇唬嚇唬你,這回是往死裏打呀?!」這時兩個孩子也醒了,知道是咋回事了,也很氣憤。丈夫一看我父親急了,不幫他了,第二天他把親友找來了,我哥進屋就說:「該!咋不打死你哪!」嫂子的弟弟看著我的臉,忍不住的樂(因我去北京,我哥受牽連),父親急了,舉起拐杖就要打我哥:「你們可是一個娘生的啊,人險些被打死,你還這麼說!」哥嫂匆匆的走了。

兩天後的晚上,我想出去給我哥打電話,丈夫不讓我們娘仨出門,手裏拿著菜刀,說:誰出去就砍誰!讓我跟他去果園,兩個孩子攔著我說:「媽,你可不能去呀!」我說:「你先走吧,等孩子們睡著了我再去,別把孩子嚇著。」他拎著菜刀走了。孩子們見他走了,要出去找人,我說:「千萬不能出去,萬一他在外邊蹲坑怎麼辦,咱們回屋睡覺。」兩個孩子說:「媽,我倆一邊一個。」意思是保護我。我說:「不要怕,咱有師父。」說到師父,才猛然間想起發正念,我說:「你爸招邪了,發正念吧。」女兒把腿一盤說:「媽,咋發?我也發。」我告訴她口訣,我們就開始發正念。發完正念我們就睡覺了,睡的好香啊,甚麼都忘了。

第二天早晨,他從果園夾著菜刀灰溜溜的回家了。這次我真正的體會到了發正念的重要性,我悟到了發正念就是鎮邪滅亂,同時也是救度眾生。從此我就重視發正念,不管怎麼忙(因在自家幹活),到四個整點我就發正念。丈夫在外頭說我整天坐著,在村子裏影響不好。我向內找:差在哪裏呢?這麼大的果園沒完沒了的幹活,師父要求的三件事都做不好。想起兩年前,丈夫想把果園賣掉,我捨不得,我這不是利益之心沒放下嗎?心裏和師父說:如果他要再賣,我不再攔了。

半年後丈夫和我商量,要把果園賣掉,我同意了。買主要來看果園,可就在那天凌晨,劈啦啪啦的下起了冰雹,丈夫唉聲嘆氣:「如果果園被雹子打壞,就又賣不成了。」我說:「一切順其自然,賣不了就接著幹,別想了,睡覺吧。」當時心一放到底,說完就睡著了,做了個夢:冰雹落到我家果園裏,就變成了雪花。第二天早晨到果園一看:果園完好無損,而周圍的莊稼卻被冰雹打的亂七八糟,果園順利的賣掉了。我有時間學法了,有時間看《明慧週刊》了。

當時,看到有的老同修,把僅有的幾元錢,都拿出去做真相資料救人。我家有錢,可我被丈夫剝奪了用錢的權利:自從去北京丈夫把存摺就藏起來了,花一分要一分,寫真相傳單也都是節省下來的錢。比如:買菜就買便宜點的,或孩子們上學帶的飯錢節省下買點紙張。節省下的幾十元錢,我就給同修送去做資料救人。可這點錢能做甚麼哪?有錢卻沒有權花,救人急呀,心裏那個苦啊!當時丈夫把有數的一千元錢放在一個瓶子裏,我望著這瓶子,用法衡量:大法弟子要走正每一步,如果拿出二百元錢算不算偷?我是家裏女主人,這個家有我一半的財產權,別人買金銀首飾,我可以不買,從我自身節省下的錢去救人,再說沒有師父的救度,就沒有我這個完整的家,就沒有我的一切呀,做人還要講良心呢,救人是我的責任和使命。法理上明白了,我沒有一絲顧慮的,堂堂正正的,拿出二百元錢就給同修送去了。同修激動的說:「太及時了,一包紙都沒有了。」

更神奇的是,丈夫晚上回來吃完飯,說:家裏錢就歸你管吧!並把存摺都交給了我。從此我真正的當家作主了。

通過這件事,我真正體會到了師父講的法:「心性多高功多高」[1]。是師父幫我提高了心性闖出了家庭關。感恩師父慈悲保護,我會加倍做好三件事,兌現使命,圓滿隨師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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