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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坐律師 中共擴大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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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二日】中共自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一方面大規模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另一方面加害許多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髮聲的律師。特別是中共國保製造的「709案件」,使律師這個群體被連累加害達到高潮,家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震驚海內外。

按說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庭審辯護或控告不法之徒等),本是十分正常的職責和業務,中共偏要因此加害律師,這就是中共連坐政策在這場政治迫害中的具體體現,連坐政策使中共的政治迫害走向擴大化。

連坐是古代社會一種嚴酷的刑罰,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如果當事人受到刑罰或冤屈,與當事人有關係的人或人群也要受到連累處罰或加害冤屈。連坐和株連是有區別的,株連主要侷限在與當事人有親緣關係的家人、家族、宗族;連坐針對的面要廣,如上下級關係、師生關係、同學關係、同事關係等。株連和連坐都是嚴重侵犯人權的古代刑罰,與現代文明法治格格不入,應該早就摒棄,但被中共沿用至今,每運動必大興株連和連坐,而且是其政治鬥爭運動的必然選項,目的是達到群體滅絕。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由於深受中共喉舌的謊言迷惑,全國各地的許多官員、民眾對法輪功產生了仇恨敵視,自覺不自覺的與中共站在一起,有的甚至自告奮勇當上了迫害先鋒,使法輪功學員的處境更加艱難。但是有一個團體與眾不同,就是被人們稱為人權律師的群體,他們敢於擔當正義,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敢於面對中共暴政,為當事人的正當權益據理力爭,是受害人信賴的真正的法律人。當法輪功學員求助他們的時候,他們經過法律調研分析,發現中共當局嚴重違反憲法,正在以整個國家暴政力量迫害這個正信團體,職責與使命使他們義無反顧地走上為法輪功學員提供無罪辯護等法律援助,於是,他們很快成為法輪功學員們的法律委託代理人,與法輪功學員確立了被委託的法律關係。

人們知道,律師是法律監護人,是當事人的辯護人,是司法公正的維護者,應該受到公權力的尊重和保護,律師怎麼選擇委託人,何時選,怎麼依法為當事人辯護,怎麼為當事人提供其它法律援助,怎麼依法在法律程序中履行職責,都是律師的合法權利,也是正常的法律業務,對於律師的辯護意見,正常國家的司法機關有兩種應對結果,即採用和不採用。不會刁難律師,更不會加害他們。為甚麼中共偏要連坐仇視加害那些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呢?

律師揭穿了中共的法律謊言令當局惱火。律師們認為,憲法至上,信仰自由,思想不為罪,中共兩高的司法解釋抵觸憲法,而且裏面也沒有提及法輪功,所以刑法三百條不適用法輪功學員冤案,當局迫害法輪功根本就沒有法律依據,其非法行為恰恰違背罪行法定原則、政教分離原則,破壞法律實施,踐踏憲法刑法,破壞司法公理,從而徹底推翻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法律謊言和法律之幌。

律師的正義辯護令中共司法人員難堪嫉恨。在非法庭審中,公檢法人員開始都是強詞奪理,但最後都被律師辯駁得語無倫次,尷尬無奈,律師經常問公檢法「法輪功學員到底破壞了那一條法律,造成了甚麼社會危害?」相關人員無法回答,成了法盲。來時氣洶洶,走時灰溜溜。

律師的法律援助,幫助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中共當局本想打著法律的幌子迫害法輪功學員,而後以法律的名義將受害人排斥在法律保護之外,堵死法輪功學員投訴之門,肆意迫害,但律師的法律援助,使法輪功學員更加明白了自己維權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增強了反迫害信心和意志;同時使受害人家人明白了許多真相,知道了法輪功學員信仰無罪,轉變了態度和行為,開始營救親人。

中共懼怕律師成為反迫害力量。由於律師是個特殊的法律群體,他們擁有淵博的專業法律知識,對社會問題有著敏銳的觀察力和法律分析能力,在社會中有較高的影響力和號召力,一旦了解了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正義感和責任感,會使他們不會保持沉默,會使他們在大庭廣眾下揭露指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殘酷性,使他們成為反迫害力量,這是當局擔心的。

中共最懼怕的是律師援助訴江(起訴江澤民)大潮。二零一五年,長年遭受中共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根據當局司法改革舉措(即所謂「有案必立,有訴必應」),依法對元凶江澤民進行刑事控告和民事索賠,隨即在國內外掀起了訴江大潮,此時,中共當局害怕一旦律師集中參與援助,訴江大案有可能成功走上司法程序,江澤民有可能被推上歷史審判台,迫害不但維持不下去,罪惡累累的中共有可能走向統治完結。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當局一方面加害訴江人士,一方面製造了「709」迫害律師大案,使近三百名律師及家人受到打壓。

中共加害律師的手法與迫害法輪功幾乎如出一轍,如:威脅、恐嚇、監控、強制失蹤、逼迫電視認罪、吊銷律師執業證、綁架、毆打、使用藥物、酷刑折磨、非法關押、誣判、株連家人等等。

王全璋是「709案」中首批被非法抓捕關押的律師。他於二零一五年七月被捕,被秘密關押超過三年半,期間,他的妻子李文足都沒能見到丈夫一面,幼小的孩子「被輟學」。為了抗議中共「無法無天」的行為,李文足與其他「709案」家屬曾在中共最高法院外剃光自己的秀髮,抗議中共法官違法,並高喊出:「我可以無發,你卻不能無法!」李文足等人的削發行為,曾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與支持。王全璋後被天津第二中級法院秘密庭審,被非法指控「顛覆國家政權」,枉判四年半有期徒刑,現被非法囚禁在山東臨沂監獄。

中國人權律師高智晟,被譽為「中國的良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高律師代理並著手調查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黃偉案,使他得以了解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酷與野蠻。二零零五年,高智晟三次上書胡錦濤、溫家寶,第三封信的標題是《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遭到江氏集團抓捕投獄三年,受到酷刑折磨,出獄後被軟禁在陝北老家近三年。妻子兒女為了躲避株連迫害,只好逃到美國。後來高智晟又被中共當局失蹤至今,他的家人都不知道他究竟被關押在哪裏、是死是活。高智晟並沒有犯甚麼罪,他只是本著一個律師的良知和職業道德,為法輪功學員說了公道話。

此外遭到中共迫害的大陸知名維權律師有:郭國汀、王永航、余文生、李和平、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王宇等。加害律師,使中共政治迫害走向擴大化。

其實,中共當局在迫害法輪功剛剛開始時,就已經把連坐政策運行在運動中了,當時,在中共喉舌喋喋不休的謊言宣傳氛圍中,在中共紅色恐怖籠罩下,全國上下人人表態,人人過關,官員民眾普遍受到株連和連坐。各地被要求必須「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有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的,地方政府官員要檢討,所在單位領導寫檢查,監控不力的扣分,二十四小時不彙報的扣工資,不主動舉報的受到批評,同情法輪功的別想再提升,不配合打擊的開除公職,傳看法輪功真相的被秘密調查,洩露迫害機密的受處分,各級黨政人員必須與中央保持一致,公檢法司人員必須講政治不講法律。被中共脅迫著一同瘋狂迫害,一同作惡共舞。

不僅如此,中共還強行逼迫被其誣陷的社會民眾承認是法輪功人員,以增加誣陷證據;因猜測社會人員是法輪功學員而施以威脅手段;以平常人了解真相而大打出手;以有人保護法輪功學員而對此人粗魯傷害,以他人幫助發真相資料而勞教判刑加害。更甚者,中共將迫害法輪功的熟練經驗轉化集成特有的維穩模式,對付社會各個維權群體、少數民族、異議人士,如:氣功團體、民運人士、退伍軍人、家庭教會、民師幼師、計生受害戶、股災受害人、拆遷戶、失地戶、討薪工人、p2p受騙人、正義的作家記者、敢言的大學教授、藏疆少數民族、正在反送中運動中的香港同胞等,幾乎將政治迫害擴大到社會各個階層角落,並且延伸到海外。

然而,世間萬事萬物並不是孤立的,哪裏有打壓,哪裏就有抗爭,哪裏有迫害,哪裏就有反迫害,中共每加害一個團體,必然引起這個團體的反迫害,他們即使暫時不發聲,以後必定會抗爭,中共對眾多團體的迫害,必然引起全民反迫害,罪惡的中共最後必定在全民反迫害的浪潮中走向解體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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