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營救同修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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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本區的街道辦、居委會人員和派出所警察在「六一零」主任命令下將同修A綁架到洗腦班。家屬去詢問過多次,想知道同修A被非法關押的地點,送些衣物,都遭到拒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本地區的同修就針對同修A被綁架和非法拘禁展開了營救行動。

八月的一天下午,部份同修頂著炎炎烈日在檢察院外面發正念,我與同修Z陪同修A的家屬到區檢察院控申科,遞交求立案調查非法拘禁同修A的不法之徒的法律訴求書。

控申科的一個警察一副無精打采、無所事事的樣子,同修A的家屬把法律訴求文書遞了過去,我馬上開始默默的發正念。那個警察大概看了看說:「這個不歸我們管,誰抓的你們去找誰。」同修A的家屬說:「我已經去區公安局、街道辦、居委會跑了好幾趟了,根本沒有結果,所以現在要求檢察院立案調查這個案子。」警察說:「你們直接去找區國保和六一零辦公室吧,他們管這個事情,這樣的案子我們檢察院一般是不立案的。」同修A的家屬接著說:「到目前為止人已經被非法關押有二十多天了,都沒有收到任何行政刑事羈押通知或手續。」我和Z同修也補充說:「他們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再說街道辦和居委會根本就沒有執法的資格,憑甚麼就隨便抓人。A沒有違反任何國家法律法規就被他們非法關押,限制其人身自由已經構成非法拘禁罪了。他們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離開時我們要求警察把今天我們來的情況向上級反映,希望他們領導能給予重視,並告訴他過幾天我們還要來看看這個案子的進展如何。

回來後我們就立即著手給最高檢、市檢察院、中紀委、市紀委、中央政法委、市政法委、區政法委等很多有關部門大量發信,把這個案子的多處違法行為曝光出去。等我們第二次去的時候,情況就有所變化了。

幾天後,我們三人又一同去了區檢察院。這次當班的換了一個警察。我們簡單的說明了這次來的目地後就等待他的答覆。與上次一樣的是同修A的家屬把帶來的那份法律文書又一次遞了過去。那個警察看了看,然後拿起電話打過去好像在求證我們所說的是否屬實。我默默的發正念。他放下電話說:「我已經知道了你們是法輪功的案子,你們已經來過一次了。」我們說:「是的,這次來如果你們還是不給立案調查的話,就希望你們給個說法。某派出所警察明知當事人沒有任何違法事實就進行綁架,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是知法犯法。你們工作忙,我們也不想總來打擾你們,但是這個案子你們也得給我們解決啊。人失蹤二十多天,一直沒有消息,總不能就這樣不了了之吧。麻煩你們商量商量儘快給我們個答覆。」他想了想說:「我去打個電話。」然後就出去了。我們又繼續發正念。

過了三、四分鐘的時間,他手拿電話進來了,面部表情顯出很緊張的樣子,然後說:「你們這個案子他們都知道了。」他這話一出口,我馬上就意識到我們發出的信件他們都收到了。也許是不希望把事情鬧大,也許是迫於壓力,他態度很緩和的說:「你們先回去吧,我們要向區公安局、區國保支隊了解情況,你們耐心再等等吧。」

很快該區的一個警察打電話通知同修A家屬,讓她儘快去區公安局取一份書面告知單。我們商量可以藉機向警察講真相,讓他們明白真相得救。這次和我們一同去的還有同修A家屬。

那天我一路發正念到了區公安局。約好的那個警察沒有在,由另一個警察帶我們去二樓的一房間取那份告知單。當時那房間裏坐著幾個警察,其中一個警察知道我們的來意便從桌子的抽屜裏取出一張紙拿去複印後才遞給同修A的家屬。當告知單拿到手裏後,我們仔細看了一會,就針對上面污衊法輪功的給他講真相,問他:「現在法輪大法已經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香港、澳門、台灣都有很多人修煉法輪功,只有中國大陸在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你看現在執政者老虎、蒼蠅抓的這麼兇,落馬的很多人都是因迫害法輪功的報應。」我們說的這些使他無言以對。

幾天後,同修A從洗腦班回家了。

這次親自參與營救同修對我是一個考驗,在這過程中也去掉了自己的一些怕心、分別心、怨恨心等,心性也得到了昇華。我知道這是師父的加持和幫助得到的結果。雖然,在中國大陸這樣邪惡的環境下,要面對那些警察心理上是存在一定的顧慮和安全因素,但是心中裝著大法,正念足,想著師父時時刻刻都在看護著我們,那怕的物質就煙消雲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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