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開資料顯示;
楊春,男,一九六九年五月生人,漢族,一級警長,自一九九一年七月參加公安工作以來,歷任所長、大隊長、公安局副局長等職務。
中共媒體報導稱;蕉城公安分局副局長楊春,為維護邪黨統治的穩定做出突出貢獻,衝鋒在前,連續加班。
楊春,自一九九一年七月參加公安工作直至死亡,已在公安工作了28年,在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年裏,楊春全程參與了迫害法輪功,手裏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背負著迫害法輪功的「政績」,從一個小小的派出所所長躥升至公安分局副局長。
據明慧網《2017年上半年福建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報導顯示;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福建省各級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操控、脅迫公檢法、國保、派出所、社區人員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導致福建省法輪功學員受迫害:至少有20人被非法判刑,並被勒索罰金共計17萬元,最高刑期12年並被勒索罰金5萬元;其中寧德市9人被非法判刑。
而這寧德市的九名法輪功學員,就是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底,由蕉城區公安分局、國保科配合寧德市公安局、國保科非法抓捕的。九名法輪功學員包括:肖傳雄(男,62歲)、金麗燕(女,74歲)、陳星光(女,69歲)、楊貴媚(女,54歲)、楊雄(男,42歲,霞浦縣)、莊友布(男,42歲,福鼎縣)、陳開奇(男,41歲,莆田市),林麗芳(女,52歲,柘榮縣),這八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份被非法批捕。同年九月下旬,與其有聯繫的法輪功學員王田(男,39歲,陝西省寶雞市人,在深圳工作),也被寧德蕉城區公安、國保非法抓捕。
由於寧德市蕉城區公安、國保助紂為虐,使這九名沒有觸犯任何國家法律的法輪功學員被誣判、冤判。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福建省寧德市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夥同寧德市蕉城區法院,對九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決,其中:肖傳雄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並勒索罰金五萬元;楊雄被非法判刑十年,並處罰金三萬元;莊友布被非法判刑十年,並處罰金三萬元;金麗燕被非法判刑八年,並處罰金兩萬元;陳開奇被非法判刑七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王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林麗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陳星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楊貴媚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對這九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冤判,楊春脫不了幹繫。
自古善惡有報。惡報正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的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周本順、張越等這些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的昔日當權者身上,一個個地兌現著、驗證著,因果報應,歷來真實不虛!
國家公安本是懲惡揚善、維持民眾穩定的體系,可中共的公安卻選擇了禍亂人間、迫害善良,必將被人類所唾棄與清除。
楊春是被中共利用到死的一個可憐的棋子,在他宣誓入黨、把生命獻給黨的那天起,就註定了他今天的結局。
因此,退出中共、解體中共、是中華民族的唯一選擇,天滅中共代表著天意民心,不久的將來一個沒有邪黨的新中國將會出現在人類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