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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冤獄已七年 哈爾濱田曉平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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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省報導)哈爾濱雙城市法輪功學員田曉平女士被非法判刑十四年,關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監獄已度過七個年頭了。現在田曉平對自己被非法判刑提出申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田曉平等四十餘位法輪功學員在雙城市城建局一棟家屬樓裏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的妻女講述法律申訴的艱難經歷。十二點十分左右準備回家,剛一開門,一百多警察衝進屋子,對在場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噴洒催淚瓦斯,電棍電擊,接著就是每兩名警察架著一名法輪功學員一個個往外拖。田曉平當場被惡警打破了頭,衣服被撕扯成碎條,而高濃度的催淚瓦斯過了十天後,她的眼睛仍然紅腫。

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特審室,田曉平遭受了令人難以想像的非人折磨。哈爾濱市公安局警察姚守軍、盧軍等三人,把田曉平綁在一個座椅上,兩隻胳膊背過去吊著綁起來,用高熱強光燈照烤,警察盧軍用腳狠踢田曉平的膝蓋,逼著田曉平按著他們的意思說。田曉平的嘴唇被大燈烤得開裂,胳膊成了黑色,多少天黑色消不去。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雙城市法院非法庭審田曉平等六名法輪功學員。法官誣蔑六位法輪功學員「破壞法律實施」,田曉平等法輪功學員全部否認對自己強加的罪名。五位辯護律師按照法律、論證充份地證明了六位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法輪功學員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有互相走動和溝通的自由。法官理屈詞窮,只能一味重複著「與本案無關」,頻頻擊槌阻撓律師的無罪辯護,最後乾脆讓法警將兩位律師強行架出法庭。公訴人向法庭提議對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三至五年,法院正式下判決時,結果令人震驚:田曉平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其餘兩人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和十一年。

田曉平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田曉平的家屬探視時,發現她已無法獨立行走,不能連續說話,身體不停哆嗦,氣若游絲……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裏有小監獄,他們對剛入獄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暴力酷刑拳打,腳踢,扒光衣服從頭上澆涼水,束縛帶(把人捆上),坐凳子(凳面像蛤蟆皮)一天坐16~17個小時,直到把屁股坐爛。後來,田曉平遭受高強度迫害,三天三夜不讓睡覺,最後人昏死過去了,被迫違心「轉化」,出現高血壓、糖尿病等症狀,醫院還說她得了抑鬱症。監獄怕出人命,帶她到法外醫院看病,不見好轉,田曉平路都不能走,生活不能自理。

一天,田曉平找到大隊說:你也看見了,我說了違心的話,才造成現在這個樣子。因為我修真、善、忍,就得說真話,我心裏沒有轉化,為甚麼說轉化了,當時你們迫害時,我承受不住,才那麼說的。我現在想好了,我這樣下去,我也不能活著走出這個人間地獄,我不如放下生死,活一天,我就堂堂正正修煉一天法輪大法。你們今天同意不同意,我也不管了。

就這樣她又開始煉功了。她現在不用坐輪椅,生活能自理了,衣服自己也能洗。現在她也提交申訴。

法輪功學員都是努力按照真善忍修煉、做好人,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更不應該被判刑。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參與者,請靜心思考,捫心自問:做好人遭受迫害、講真話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別再人為的製造著無辜善良人被迫害的悲劇。有位律師在法庭上這樣陳述:今天我在這裏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申辯,是有充份的法律依據的,為他們維權我理直氣壯。我最擔心的是:當這一段歷史過去,法輪功真相大白於天下、沉冤昭雪的那一天,當參與迫害者(很可能包括您)站在被告席上的時候,有誰、用甚麼法律來為您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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