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親屬向你借錢,而且是借很多錢時,作為大法弟子是否該借給他呢?就此話題,我問了幾乎所有認識的同修,絕大多數都說應該向外借,只有一個同修說要考慮自己家的實際情況。下面我就說說事情的來龍去脈吧。
我居住在一個小城市,由於大法給我的智慧加上自己微薄的工資收入,由四處租房,兩地分居,在幾年內變為有車有房,還有了一點存款,孩子學習也不錯,在世人面前樹立了大法的正面形像。
妻子的哥哥L(未修煉大法),有一個上大學的女兒,加上岳父母的退休收入,月收入一萬五左右。目前L已經有一套房產,農村的岳父母的房產也是他的。在兩年前購置了第二套房產,不想貸款,想向我借十萬元。
經過權衡考慮,我沒借給他,原因如下:一、姪女的消費水平太高。例如,雖然讀著專科大學,可整天打扮,一隻口紅二百五十元,經常網購,平時在家吃飯還叫外賣,養著價值兩千多元的寵物,光狗糧一天的消費就超過我們一家三口人的支出。雖然藉著外債,還出去旅遊,買了與自己的專業無關的好幾萬元的鋼琴。二、L雖然四處借債,但仍然出去旅遊,遊山玩水,而且他還有借錢不還的習慣。
我和妻子都是修煉二十多年的老大法弟子,深知我們健康的身體和收入都是大法給予我們的。儘管收入水平在當地不算太低,但每天的吃飯和消費很簡單,大量的時間用在修煉和救人上。我們認為,L的整體收入比我們高,他只是為了想省利息或者最終賴帳不還,同時他借錢不是臨時急用,而是在保持高消費的基礎上,繼續提升生活質量,所以決定不借給他。
有人說,你真是六親不認啊。個人認為,大法弟子一定要在錢上走正,走回傳統,不要被舊勢力鑽空子。其實一旦走不正,讓常人鑽大法弟子善良的空子實在是沒必要和不應該的。例如,我三姐在大約七、八年前她最困難的時候,我借給了她五千元錢,她現在早就有車有存款了,但和她要錢時,她說:「你又花不著錢,我還你幹啥?」其他有錢的幾個同修也是在十幾年前借給親屬的錢都是幾乎沒有還的,儘管借錢的親屬現在早已經腰纏萬貫了。
下面我再說一個極端的例子。同修Y在二十年前辦企業,由於執著於父母情,兄妹情,數百萬千萬的收入沒有自己掌管,由其爸爸和哥哥(目前仍在搞傳銷和演講的亂法之徒)把持著。結果怎樣呢?她爸爸用她辛苦掙來的錢整天吃喝嫖賭,因為嫖娼被拘留好幾次,再花錢買出來;她哥哥把所有的房產、廠房所有權等一切收入都弄在自己的名下。因為Y同修當時屬於千萬富婆,她哥哥經常以資料點需要錢為名,每次幾萬或十萬的和她要。當地的某些同修,連孩子結婚也跟她要錢,不是借,說是:「你這麼多錢,正法一結束就廢紙一張了」等等啼笑皆非的理由。由於長期的被揮霍,結果Y同修由原來的千萬家財,淪落到現在吃飯都被迫降低到最低限度,孩子買房更是遙遙無期。
同修啊,不要再被舊勢力鑽我們善良的空子了,不要再遭受無謂的經濟迫害了,要分清真善和愚善。我們真正的善體現在世人得到我們的幫助後,會升起對大法弟子和大法的正念,而不是得到利益後的竊喜。否則,即使他們表示三退了,也是屬於得到利益後礙於面子的交易,不是真正認識到大法弟子的善良和大法對他們的救度。去掉利益之心,不代表我們的大法資源讓被舊勢力操縱的親朋好友肆意的去揮霍。理智的想一想,在正法時期,濫用大法資源,那個人的後果會怎麼樣?
是否借錢給別人,是我們的權利。向外借錢時要考慮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和人品,最關鍵的是看他借錢的用途,簡單的說就是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的狀態。不是煉了法輪功只要有人來借錢就一概有求必應。我們不應該縱容道德已經嚴重下滑了的常人的這種把自己的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的不道德的行為,走回傳統的人與人之間正常的互相幫助的和諧的人際關係。
一點修煉體會,文中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