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讓我去掉了嚴重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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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我是一九九七年為了治病走進大法的。修煉前,我得了抑鬱症、膽囊炎、胃病,整天吃藥也沒有用,我三十多歲就過著痛苦的生活。幸運的是,我走進了大法修煉,修煉沒多久,我幾種病不翼而飛,身體得到了健康,心性得到了提高,也知道了怎樣做人了。

我從小到大自私心理嚴重,把錢財看的好重,凡事不能吃虧,每當看到我丈夫把錢往他家裏拿時,我就非常的痛心,捨不得,總是為了錢不開心,搞的一身病,我做生意時我總是想心思怎麼多撈點好處,老是少斤短兩。

自從修了大法以後,我認識到這些都是不能做的事,我慢慢的把不好的習性改掉了,讓自己做個無私的人。看到地上的錢,我忍住不撿,生活再難也不去貪別人的一分錢。我在修煉的路上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錯了就改。

二零零六年我兒子在網上和別人做生意,別人打錢時把七百元當成七千元打給我兒子,兒子興高采烈的告訴我這事。雖然我那時家裏很困難,但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師父的法,立即叫我兒子把多餘的錢還給人家。兒子開始很是捨不得,我便給他講道理,他明白不失不得的道理,就把多餘的錢打回去了。

二零零三年公安局「六一零」頭目帶著鄉政府、派出所的一群人到我家要抓我,我兒子為了保護我,被惡警把頸部按在牆上狠狠的打,鄰居好心把那些人拉開了,最後警察還要把我兒子抓走,我兒子機智的走脫了,他們才算了。

真像師父說的那樣:「一人得法是全家受益。」[1]以前我家年年欠債,現在條件不錯,我兒子也得了福報,現在我兒子做生意紅紅火火,生活各方面都很如意。

我母親今年八十六歲了,也得到大法的恩惠。二零零零年我被非法關在看守所裏,我母親怕壞人把大法的書搶走,就把大法書全部拿到鄉下家裏幫我保存好,還天天去公安局要人,我母親從小身體就不好,現在八十六歲了,身體還好好的,我知道是慈悲偉大的師尊保護了我母親。

今後無論還有多長的修煉路,無論有多難,我都會一直走下去,盡我最大的能力做好三件事,多救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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