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監獄警察只允許律師會見朱石雄,這時,朱石雄家屬聘請的另一位律師打電話給該律師後,監獄警察馬上對來監獄會見的律師說,兩個人都不能見,因為該律師代理朱石雄、梁遠勝兩人的申訴。朱石雄、梁遠勝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時,就已經簽定委託書了。
律師堅持要求監獄允許會見他的兩個當事人,可是,過了很長的時間,監獄警察拿出了兩張紙,是所謂的朱石雄和梁遠勝寫的「不申訴、不見律師的聲明」。
同日,下午三點多,監獄警察讓梁遠勝的家屬會見了梁遠勝半小時。梁遠勝身體狀況正常。
家電維修師朱石雄遭非法判刑一年半
朱石雄是家電維修師,方圓幾十公里的人都要找他維修電器,是鄰里公認的好人。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朱石雄因陪同被迫害的朋友家屬去派出所要人、去看守所給梁遠勝存錢,回到自己的店鋪,就被守在那裏的610、警察等十幾人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十分,朱石雄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
朱石雄不服判決,隨後上訴。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宣判裁定,維持非法原判。朱石雄當庭不服,大聲叫他妻子為他請律師申訴。
同年七月三十日上午,朱石雄的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為他申訴,律師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朱石雄,並簽訂了申訴委託書。
二零一八年十月底,朱石雄的申訴立案,負責法官是茂名市中級法院李傑。維權律師多次找李傑都沒有見到,最後一次律師才見到李法官,李法官說:「你慌甚麼?申訴時間是半年。」
由於朱石雄和梁遠勝委託申訴的律師有事,不能繼續代理申訴,朱石雄的家屬就聘請了另一位維權律師為朱石雄代理申訴。
在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家屬簽訂了委託書後的第二天,二十七日上午,律師去看守所會見朱石雄,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告訴律師:人已經送江門監獄了。二十八日,家屬和兩位律師趕到江門監獄查找,查無此人。
二零一九年一月初,朱石雄的家屬接到律師寄來的信,內有茂名市中級法院通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朱石雄的申訴被無理駁回。
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家屬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詢問:「你們為甚麼騙我們?」工作人員稱:「當天送走的是兩批人。」
最後才得知:朱石雄和梁遠勝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茂名610秘密送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復員軍人梁遠勝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九個月
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復員軍人梁遠勝長期在老家高州農村養蜂,回家的第二天(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在家裏莫名其妙地被茂名市610等二十幾個警察圍堵綁架。
居委兩次到單位和家屬區調查,人們都反映梁遠勝是好人。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梁遠勝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梁遠勝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家屬和本人不服判決,上訴。
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多次找中級法院法官李楠交涉,要求二審重新開庭審理,無罪釋放梁遠勝。但是,最終中級法院李楠還是作出維持冤假錯案的裁定。家屬和本人不服,又聘請律師繼續申訴。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梁遠勝的家屬聘請的律師到茂名市中級法院了解梁遠勝申訴情況,負責案子的法官不在,書記員告知律師,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梁遠勝申訴已立案,負責案子的法官也是茂名市中級法院李傑。
可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梁遠勝卻被秘密送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連看守所的工作人員都說:真是沒有想到。
朱石雄和梁遠勝是當地公認的好人,被綁架後,朱石雄被非法判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二千元。梁遠勝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朱石雄只剩下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就到期,梁遠勝剩下不到六個月時間(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就到期,卻被送監獄迫害,連公安警察都覺得不可思議。
而且,他們倆親自在委託書上簽字,委託律師申訴,在他們被送到監獄十六天就寫聲明不申訴,不見律師。是甚麼原因讓這兩位男子漢反悔自己的簽約?他們受到了甚麼樣的壓力?請國內外正義人士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