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鄭麗麗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去廊坊市文安縣大留鎮集市給民眾免費發送真相台曆時,被大留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文安縣拘留所。鄭麗麗因身體不適,被取保候審。鄭麗麗回到遼寧老家,因家中有年幼的小孩和母親需要贍養,鄭麗麗便找了一份工作。
二零一八年二月某日,鄭麗麗因工作需要,使用身份證時,被遼寧警察綁架,說她已經被上網通緝了。之後,廊坊文安縣警察把鄭麗麗從遼寧轉回了廊坊。鄭麗麗被非法關押在霸州市看守所近八個月。期間,鄭麗麗被構陷到霸州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九點,鄭麗麗在廊坊霸州法院被非法開庭。在十二月被冤判一年半。大概在十二月二十日左右,被劫持到河北石家莊女子監獄。
鄭麗麗有個剛剛四歲的女兒。孩子現在每天找媽媽,常常站在陽台上獨自流淚,姥姥問她怎麼哭了?孩子就哭喊著要媽媽,讓一家人聽著心酸落淚。
鄭麗麗只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堅持信仰,何罪之有?法輪功教人向善、寬容、忍讓,修煉法輪功合理合法,是中共公、檢、法、司的人在執行前黨魁江澤民的命令,繼續迫害法輪功,在執法犯法。法院對法輪功信仰者的冤判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法律,違反了法治精神,違反了普世原則,違背了天理。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上午十一點多,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孟憲革、劉英傑、楊小輝、賀燕、范美玲、鄭麗麗、褚樹元、皮玉芹、邢鳳香九人,開兩輛車去文安縣大留鎮集市發送真相台曆,被大留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文安縣拘留所(法院旁邊)非法關押。真相資料與兩輛車被非法扣押。他們被文安公安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警察對劉英傑、楊曉暉、鄭麗麗、賀燕的家進行了非法抄家。警察也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家裏去了,家裏都沒有人。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七名女法輪功學員,楊小輝、賀燕、范美玲、鄭麗麗、褚樹元、皮玉芹、邢鳳香,以取保候審的形式被釋放回家。
兩名男法輪功學員,孟憲革和劉英傑,繼續被非法關押在文安縣看守所,警方將構陷案卷送往文安縣檢察院。
後來,法輪功學員劉英傑獲釋回家。二月二十三日,孟憲革被以取保候審釋放回家。
霸州檢察院:汪 0316-7230743(辦公室)
蔡 0316-7230471(辦公室)
霸州法院:0316-7866758(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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