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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24名法輪功學員今年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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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八月,武漢市至少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610」、公檢法司系統非法判刑,十一人被非法判罰金,二十六人被非法庭審(含非法判刑、非法罰金),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十場。中共法庭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罰金三萬七千元。至少三十人仍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面臨非法庭審。律師在法庭上明確指出:法輪功合法,應立即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一、被非法判刑案例

二零一八年一至八月,武漢市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一人被非法判罰金,二十六人被非法庭審(含非法判刑、非法罰金),其中,黃陂區祝亞和新洲區六十六歲的王齊花被誣判八年。法庭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罰金三萬七千元,其中黃陂區祝亞被非法罰款兩萬元。被非法判刑案例如下:

1、祝亞 ,五十四歲,家住武漢市黃陂區前川街,修煉前殘疾左腿要靠左手撐著才能往前邁,修煉後通過學法煉功,萎縮的腿長粗了,明顯的好了。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早上七點半左右,祝亞去買菜,被樓下蹲坑的便衣警察攔截、抄家綁架,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審, 七月十七日被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法院秘密誣判八年,被非法罰款兩萬元。

2、武漢市新洲區法輪功學員王齊花,六十六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被新洲區國保大隊和當地警察綁架到蔡甸區玉筍山洗腦班,幾天後關到第一女子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被非法庭審,新洲區法院周傑冤判王齊花八年。

3、武漢大學法輪功學員周錫坤,二零一七年被洪山法院誣判三年,周錫坤當庭上訴。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徐中泉法官通知周錫坤到庭,後周錫坤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

4、武漢市青山區法輪功學員史映霞、王繼軍和浠水籍法輪功學員鐘長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審,史映霞、王繼軍被非法判五年,鐘長奎被非法判四年。

5、武漢市陳歡、王旖旎、周紅豔、黃海英、李達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連續遭綁架,於二零一七年九月期間陸續被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法院非法開庭,法官無視律師為幾位法輪功學員作的無罪辯護,非法宣判幾人被分別五年、三年六個月等。家屬繼續聘請律師為她們上訴至武漢市中級法院,武漢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元月間,竟然不開庭,直接給律師一紙四字告知:維持原判。

6、武漢市東西湖區老年法輪功學員郭淑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因向世人講真相時遭東西湖區警察綁架,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上午九點,東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郭淑軍。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東西湖法院下達判決書:處罰金三千元。

7、武漢市新洲區法輪功學員蔡如芬,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被綁架,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在武漢市洪山區法院非法開庭,十一月中旬才被告知宣判結果,非法判三年冤獄,還要被罰款三千元。二零一八年三月下旬被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8、武昌區法輪功學員朱吉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到某小區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小區保安人員協同積玉橋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被武昌區法院非法開庭。法官無視律師的無罪辯護和朱吉曼的無罪申訴(自辯),在休庭後仍給朱吉曼冤判三年並罰款三千。

9、武昌區法輪功學員戴順喜。二零一七年五月,因掛法輪功真相條幅戴順喜被電子眼照後被綁架、構陷,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中旬被武昌區法院非法庭審,遭冤判兩年罰款兩千。

10、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張賢蘭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被武漢市新洲區法院非法開庭後,被非法刑期一年半,罰款兩千元,已送到武漢市寶豐路武漢女子監獄。

11、武漢市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法輪功學員洪桂梅、竇堰生都已被誣判兩年,刑期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起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武漢學員在外地被迫害

12、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八個月,武漢法輪功學員付國啟、夏玉蘭、陳焱明、黃立武、習國秀被鄂州市華容區法院非法判刑:付國啟四年,夏玉蘭兩年十個月,陳焱明兩年六個月,黃立武兩年二個月,習國秀兩年。

13、陳喜是湖北省武漢人,女,四十八歲左右。二零一七年六月中旬,在出差的賓館中,被常州警察非法抓捕,關在西林看守所。惡人以陳喜幫常州法輪功學員從海外代買法輪功書籍為由,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將她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非法關押在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市竹簀女子分監獄。

外地學員在武漢被迫害

14、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法院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對法輪功學員李夢香非法判刑兩年。李夢香提起上訴,武漢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李夢香還被罰款四千元。

李夢香是麻城市夫子河鎮付興村人,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因在新洲徐古街掛真相條幅被綁架、關押。

二、被綁架在看守所 面臨非法庭審案例

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底,武漢市至少有三十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面臨非法庭審。其中包括江岸區王立新、陳善菊等十人、吳碧林,漢陽區馮蘊青,新洲區王貴霞、童菊蘭、劉淑華, 武昌區郭金丹、王權,青山區段守珍,東西湖區黃洪運、毛慧蘭,江漢區鮑裕農、蔡滿意夫婦,洪山區侯愛拉、侯米拉、饒曉平、洪維生,礄口區黃玉鳳、危有秀,蔡甸區梅樹清,漢陽區歐玉榮在江蘇鹽城被非法庭審。案例如下:

1、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法院欲於九月份開庭非法庭審邾城法輪功學員王貴霞、童菊蘭、劉淑華。

2、武漢市法輪功學員郭金丹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面臨在武昌區法院非法開庭。

3、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分局擬構陷十名法輪功學員

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公安分局西馬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夥同「六一零」、國安、國保以及街辦事處人員闖到李婆婆家,綁架了王立新、陳善菊等十名法輪功學員。現王立新、陳善菊仍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女子看守所。現西馬街派出所與武漢市江岸公安分局擬構陷材料,準備上報漢陽區檢察院對十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起訴。

4、武漢法輪功學員馮蘊青,於二零一七年五月被綁架,目前仍然被關押在武漢第一看守所。武漢市漢陽區法院受中共「610」的指示,目前採取非法關押、不受理,不上法庭的辦法拖延庭審時間,變相延長非法關押迫害的時間。

5、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法輪功學員夏換珍面臨非法開庭

黃陂檢察院負責法輪功案件胡世文說案件移轉到新洲檢察院,經律師聯繫,律師說案件七月二十二日開庭。檢察院這週推脫說還要查找其他和她一起的人,延遲半個月才能開庭。夏換珍本人現在還在安康醫院。

6、武漢市六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吳碧林,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家被武漢市江岸分局二七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並被非法抄家。六月五日吳碧林被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七月初吳碧林所謂的案子轉到武漢市漢陽區。

7、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法輪功學員段守珍面臨武漢市青山區法院非法庭審

8、武漢市東西湖區法輪功學員黃洪運,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左右,從武漢安康醫院被轉回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已被非法起訴到東西湖區檢察院,六月二十七日律師向東西湖區檢察院遞交了無條件釋放的律師函。

9、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法輪功學員毛慧蘭遭構陷的案子現轉到漢陽區檢察院。負責辦案的檢察官是高檢察官,電話027-84883937。

10、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法輪功學員蔡滿意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轉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二支溝女子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蔡滿意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武漢市國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拘留所十五天後,又轉入江漢區法教所(玉筍山洗腦班)迫害兩個多月。丈夫鮑裕農同日被抓,目前非法關押在江漢區看守所。

11、武漢法輪功學員侯愛拉、侯米拉、饒曉平、洪維生等人已於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批捕。目前,侯愛拉、侯米拉、饒曉平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洪維生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洪山區看守所。

12、武漢市礄口區法輪功學員黃玉鳳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在漢陽區古琴台附近講真相,被漢陽區公安分局月湖派出所綁架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案件通過月湖派出所再次構陷到漢陽區檢察院。

13、武漢市礄口區法輪功學員危有秀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在中山公園被綁架,八月一日家屬去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要求放人,看守所不讓見面,理由家裏抄出東西不讓見。

14、武漢市歐玉榮在江蘇鹽城被非法庭審

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七十多歲法輪功學員歐玉榮,在江蘇鹽城女兒家居住時被綁架,女婿曾被當地惡警逼迫到武漢家中非法抄家,具體情況不詳。據悉,在鹽城大豐區法院非法開庭,律師姓郭。

15、王權,湖北荊門鐘祥市人,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在武漢市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武漢市青菱看守所至今。警察已將構陷他的案卷遞交到武漢市武昌區檢察院。

16、梅樹清,湖北省赤壁市人,長期生活在武漢市。四月六日,梅樹清在武漢市蔡甸區奓山某社區發真相資料被綁架,當晚被非法抄家。當時參與抄家的有蔡甸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張智軍。梅樹清被並非法拘留十五天。家人在非法拘留第十四天時給蔡甸拘留所打電話說明天去接人時,拘留所說已轉刑拘,轉到看守所了。

三、結語

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人,不僅合法,而且也是人類最值得崇尚和弘揚的正道。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中共利用法律打擊法輪功本身就是錯的。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持續十九年殘酷迫害法輪功,不僅給中國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創傷,而且將整個中華民族置於萬劫不復的境地。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特別是各級公檢法部門的人員被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利用充當這場迫害的打手。善惡有報是宇宙永恆不變的天理。那些憑借迫害法輪功升官發財的急先鋒已紛紛落馬、鋃鐺入獄,對這些人來說,這只是對他們的惡報的開始。

然而,有一群慧眼識真相的人選擇利用自己的法律武器或工作之便,向法輪功學員伸出援助之手。一位主管刑事審判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有些警察聽明白了法輪功學員講的真相之後,選擇放法輪功學員回家。有一地公安局長在內部會議上說:「法輪功的事,我們別管了,再管,以後會有麻煩,因為法輪功定罪跟現行法律都對不上號,我們沒必要再去惹這個麻煩。」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八上半年已經至少有83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其中,二零一七年七十六名,二零一八上半年七名。

這樣的善事誰都能做,就看自己如何選擇了,是選擇遵循自己的良知與善良為友,還是選擇眼前名利、拋棄自己的善良本性、與邪惡為虎作倀。善惡一念之間,結局卻迥然不同。

在此真誠告誡武漢地區公檢法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執行所謂公務、所謂上級命令時要理智清醒,守住良知,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給自己留一條後路,說白了是給自己留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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