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迫害需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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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一名女同修在監獄遭殘害,出獄僅十三天就離世了,當地同修及時調查了她的被迫害經歷,上媒體予以曝光,沒有留下遺憾。

過去本地有一個同修在公安分局遭受迫害,回家後不能說話,癱瘓在床,八個月後離世。因當時沒有詳細做調查,同修離世後曝光惡人就困難重重。我也看到有些真相片,沒有及時做調查曝光邪惡,留下了缺憾。如長春插播的雷明出獄後,沒有把自己受迫害的經歷說出來,只有他下樓的鏡頭(可能是受家人的干擾吧),後來離世。《義訴》中的王傑,已到了國外,就應該錄像把自己的受迫害遭遇說出來,曝光解體邪惡,這樣可能不至於後來離世,可是身邊的同修也沒有意識到。

曝光迫害最好是錄像,本人講述受迫害的經歷,在國際上也可作為揭露邪黨迫害的有力證據。在國內應從三個方面揭露曝光邪惡,一是要把迫害事實整理成文上明慧網,一方面揭露邪惡,一方面讓大法弟子們知道;二是重大迫害一定要做成當地週報,叫百姓知道,讓人們能夠分清善惡,救度世人;三是要叫公檢法、監獄知道,可控告他們,讓他們知道參與迫害法輪功不僅違反人間法律,更面臨天理報應,這也是在震懾邪惡,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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