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欠債三次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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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自去年冬季暖氣開放以來,丈夫經常放暖氣裏的水,要麼洗頭,要麼洗澡,要麼沖廁所,怎麼勸說,他也不聽。這種貪圖利益之心讓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一年前經歷的一件事情:

因一筆存款到期,從朋友那裏得知銀行人員有時有拉存款的任務,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銀行往往為了拉一個客戶而給一點物質回報或者現金回扣,因此在是否還在這個銀行存款時,我主動問起大堂經理,現在是否還有這方面的任務或活動。大堂經理馬上說今年沒有。我不情願的說那沒有我就存到別的銀行吧。大堂經理見狀,接著說:「我跟行長彙報一聲,看看能不能照顧你一下。」然後就進辦公室去了。一會行長出來了,笑著說:「今年沒搞你說的這種活動。正好前不久搞別的活動時還剩下點獎品,為了拉你這個客戶,就送你一份吧。」我一聽很高興,將存款轉存完畢後,跟隨她來到辦公室領取,只見她從文件櫃裏拿出一桶四點五升的花生油,遞給我,並囑咐我從後門走,以免讓別人看見,影響不好。當我樂顛顛的提著花生油回家時並未感到有甚麼不妥。

晚上發正念時,猛然打過一念來:「本來不屬於你的東西,當你不擇手段弄來的時候,你就是在用自己的德在跟人家交換。」我猛然一驚:自己索要物品和回扣,這不是可怕的貪婪之心嗎?修煉大法二十年,怎麼還是不自覺的這麼幹呢?想想師父法中講的一個修煉人給孩子一元錢摸獎,摸了個兒童自行車,都意識到是在失德,是在用德跟人家交換,還要給人家送回去,實在不能還回去,就拿這錢給單位贊助。我怎麼一時竟被利益之心所矇蔽,上了它的圈套呢?怎麼辦?給她送回去?可是怎麼開口呢?是自己開口要的,第二天又給送回去,實在是抹不開這個面子。這件事幾天後就淡忘了。

可「欠債要還」[1]的,不到一個月,一件奇怪的事情就發生了:早上騎自行車上班,一路暢通無阻的在人行道上騎行,明明看見前面甚麼都沒有,卻聽「咚」的一聲,撞到了甚麼上面,一看眼前停著一輛咖啡色轎車,我一下子就懵了,啥時候鑽出一輛轎車來啊?

自行車摔倒了,我也不由得倒在了地上,胳膊、腿摔的很痛,我忙忍痛把自行車扶起來,司機下車看著我問:「怎麼處理?」這是一個五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看來也不是那種不講理的。我一看他的車門蹭掉了一點漆,自知理虧,卻說:「我怎麼沒看見你的車?」他很驚訝:「車這麼大,你竟然沒看見?」因急著趕路,我連忙說:「給你五十元,你去修一下吧。」他說:「五十元不行,怎麼也得一百元。」我忙說:「恐怕我沒帶那麼多錢呢。」忙打開錢包,連零錢加一起共七十元。我說:「全部都給你了,真沒帶那麼多。」他一看我也不是賴帳的那種人,只好作罷,最後記下了我的電話,說有甚麼問題再找我。

欠多少還多少,不還夠數不算完。接下來發生的事更離奇。過了沒幾天,還是在騎自行車上班的路上,在車站公園北面路口,有一個賣熏棗茶的,我很想買點在辦公室喝。十元一斤,一斤一袋。我掏出二十元錢給他,要一袋。正等他找錢呢,沒想到他從口袋裏拿出一沓子錢來在悠閒的數著,我說找錢呢。他說:你不是給我十元嗎?我一聽就急了:「剛才給你二十元,你怎麼說十元呢?我要說謊就不是人!」我真有點急了,不是因為這二十元錢,而確實是他記錯了。可他又是個老實巴交的老頭,還滿臉委屈的說:「明明看見你給的是十元,還說要找錢」。看他那委屈和無辜樣子,好像是我冤枉了他似的。「這怎麼是二十元呢,這怎麼是二十元呢?」他邊嘟囔著邊委屈的要哭。看來跟他理論也不會有個結果,因急著上班,我忙說:「算了,算了,這熏棗我也不要了,就當給你這二十元了」。一路上,我想這事真蹊蹺啊,讓我遇到自然有我要去的心,有我要修的。我猛然想到了那桶要來的花生油……

事情到此看來應該結束了,可是沒有。欠債要還,還不夠數不算完。又過了不久,正好是週日我去逛街,買了件換季衣服。傍晚了匆匆往回趕,想著家裏先生和孩子還等著我做飯呢。在騎自行車走到銀座商城西邊時,只聽路邊喊了一聲:「大妹子,求求你了!」我停下自行車,原來是一對五十多歲的農民夫妻,女的眼淚汪汪的說:「大妹子,可憐可憐俺們啊,俺們是聊城農村的,家裏老人住院(當地有名的醫院),到現在花的一分錢也沒了,只好在街頭流浪,一天沒吃飯了,你給俺們點錢讓俺吃頓飯吧」。男的也眼圈發紅,不停的用手擦眼淚,我忙說:「我買了件衣服,最多剩下十元錢,你們先用它吃飯吧」。我把錢包裏僅有的十元錢給了他們,他們千恩萬謝的走了。

這件事雖然過去一年多了,可是給我的教訓卻是深刻的。古人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看來的確如此。一次欠債一百元,三次還債共計一百元。真是一次欠債三次還,不還夠數不算完。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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