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美不美家鄉水,親不親故鄉人。身為農安人,我們是同鄉。我們想推心置腹地和您嘮嘮心裏話。希望通過這次溝通,給您帶來好運,善待大法弟子,會給您和您的家人帶來幸福平安。這將是我們最大的安慰。
咱們農安縣濱河鄉司家屯有一個叫宋培傑的,丈夫二十八歲就得了膀胱瘤,經歷一次大手術欠下外債,醫生診斷此病復發率特別高,維持丈夫的病每週得需要兩千多元的醫藥費。因手術欠下的外債再加上每週的醫藥費壓得她喘不過氣來。丈夫大手術之後身體虛弱,不能打工賺錢,又在病情復發的恐懼中,雙重壓力下脾氣變得暴躁,時常和她發生爭執。人變得自暴自棄學會了抽煙、喝酒、打麻將,這致使宋培傑的身體與精神每況愈下,那幾年讓她覺得真是苦不堪言。後來她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生活的環境全變好了,一家三口人的身體全好了,她自己修煉不到一個月,原來身體上的胃病、腦神經痛、腰疼、神經衰弱全好了,告別一把一把吃藥的歷史,沐浴在大法的佛恩浩蕩下快樂幸福,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只可惜,好景不長啊。當權小人江××出於妒嫉,置國家憲法法律於不顧,一手遮天,任意栽贓、脅迫公檢法司人員,打壓法輪功。在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給所有法輪功學員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提到這場迫害,宋培傑說自己被八次拘留,兩次勞教,經歷各種非人待遇,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被非法勞教期間,丈夫和兒子在生活上無人照顧,自己丈夫不會做飯還得出去打工維持家中開銷,這可苦了十二歲的兒子。宋培傑說:我是與我的二嫂(王麗萍)一起被非法勞教的,我的兒子與二嫂家的孩子們一起合夥做飯,他們幾個哪會做飯呢,飢一頓飽一頓的,不知道是怎麼熬過那兩年來的。就在不久前宋培傑的姐姐和她說:你兒子在暑假來我家時,吃到我做的飯菜感慨的說:可下吃頓飽飯啦。聽了姐姐的話,讓宋心酸不已。
二零一零年三月治保主任李景洪帶著國保大隊的人闖入宋培傑家亂翻,砸壞倉房門鎖欲綁架韓興龍、王麗萍。所幸他們沒在家,從此韓興龍、王麗萍有家不能回,漂泊在外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在韓興龍、王麗萍流離在外期間,韓興龍每次探望老人時都是在半夜悄悄潛入家中,每次老人家很怕韓興龍被抓走蹲冤獄,都是在天不亮時就催促韓興龍趕快走。然而老人卻是天天想念韓興龍,老爺子跟韓興龍從沒分開過,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根本離不開韓興龍。宋培傑在半夜多次聽見老人家叫韓興龍的名字。大家知道這一切,無奈又難過。就在韓興龍、王麗萍流離失所的第三年,他的父親在思念與擔憂兒子、兒媳的安危中離世。韓興龍、王麗萍流離失所在外長達七年之久。
李景洪不知你了解不了解勞教所、拘留所裏的情況,不知你吃過牢房裏那發酸又牙磣的窩頭沒有?你知道菜湯下面有多厚的泥嗎?你領略過整天坐小板凳一動不許動的滋味嗎?你感受過坐在冰涼的板炕上一直坐到深夜十一、二點鐘的疲倦嗎?你鋪蓋過幾乎要擰出水的被褥嗎?你能體會到在外漂泊,無家可歸的淒楚嗎?想見自己的爸媽還得深夜偷偷的回家!你們把人家逼到了啥份上了呀?逢年過節,當你與親友共享那一桌桌美酒佳餚時,你是否想過他們的風餐露宿?當你享受兒孫滿堂圍繞身邊時,你能體會到他們有家不能回、父子不能見的悲慘嗎?你們沒冤沒仇,鄉里鄉親,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對於因你而遭受痛苦的這些人,你的良心就沒有一絲不安與自責嗎?
長春市農安縣濱河鄉司家屯的王敏,她可算是全村有名的人物啦,大家都知道,郝國安(王敏的丈夫)領著別的女人跑了。王敏被自己的丈夫拋棄,面對種種痛苦、屈辱、無助和孤單,面對空蕩蕩的家,她感到無依無靠,日子過得沒有任何心情。沒人看見時不知流了多少淚,她並沒有因此而怨恨,默默地承擔著這個家。一直照顧著郝國安的父親,掙錢供孩子上學!為了供孩子上學,她農忙結束就去打工。在智礪幼兒園給孩子們做飯,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漸漸得到了大家的認可。可算有了些固定的收入,總算能夠給老人孩子一些填補吧。就是這樣的一個孤苦、無助的弱女子,還在艱難地照顧著跟著別的女人跑了的男人的老人和孩子。你們對她也能下得了手,她可是家裏唯一的支柱呀!並且你們還要挾幼兒園不要再雇佣王敏,你們這是趕盡殺絕啊,不給這一家老小留生路啊!
李景洪你在濱河鄉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了,你整治起老弱婦孺來,絕不手軟啊。這手段夠狠的啊,有良知的做不到,有人性的幹不出來呀!王敏沒了工作被迫流離失所,一個孤苦女子拎著行李箱,流浪在城市的街頭,遇到五行八作的人,人海茫茫卻不見自己的歸宿,那種迷茫孤苦無望。可想而知!
你認識王桂芳吧?長春市農安縣濱河鄉司家屯的,是全村公認的孝順媳婦,七十多歲的婆婆被她伺候的乾乾淨淨,照看的體貼入微,老人經常情不自禁地誇獎自己的兒媳婦。這樣一個善良樸實的家庭主婦卻被七次非法拘留、十幾次破門騷擾,多次被敲詐勒索達幾千元,最令人上火的是家裏僅有的孩子上學的伙食費1000元也被你勒索走。王桂芳被迫流離失所時說過這樣的話:我在深夜偷偷回家想看看家中怎麼樣了,婆婆一見到我就說:你快走吧,只要你不被抓走就行。往門外推她,連屋都不敢讓她進,無奈中王桂芳含淚離開。在家時,桂芳飼養多頭肥豬,準備年前出欄。婆婆怕她又給抓去蹲拘留所,全由老人幫她餵養,可苦了老人家了,七十多歲的人端著幾十斤的豬食盆、幾十斤的水桶上豬圈去餵豬。王桂芳在外面流離失所直到皇曆二十九才回家過年。還有一年冬天,李景洪領著警察來抓王桂芳,當時王桂芳連鞋也顧不上穿光腳跑出家門,在外面待了半個月的時間。這半月時間婆婆度日如年,天天念叨,王桂芳在家時每天早晚都會給老人家燒兩遍火炕。老人家是老寒腿,炕涼一點就受不了,王桂芳不在家沒人給她燒炕,她一直腿疼、難受。回家時王桂芳的侄媳婦跟王桂芳說:我奶看見我就和我說,你老嬸回來就好了,她天天把炕給我燒的熱乎乎的。
王桂芳的丈夫宇向軍,在你們十幾次的騷擾敲詐勒索恐嚇中,感受巨大壓力與無助,他變得暴躁,對王桂芳非打即罵,成天成宿的看著她不讓出屋,怕她出事,怕被你們抓走。一天天一年年生活在擔心恐慌中,病情惡化,最終離世。使這個本已是千瘡百孔的家雪上加霜。就在王桂芳丈夫離世二個月後,王桂芳還沒有從痛失親人的噩夢中解脫出來,你卻能帶著警察來她家抓她!來抓一個剛剛失去丈夫,經歷無數次綁架的弱不禁風的一個寡婦!王桂芳犯了甚麼罪?殺人?放火?偷搶?敲詐?都不是!她不就是利用種地之餘鍛煉鍛煉自己的身體嗎?她危害到誰啦?你忍心幹出這種事來!你的父母知道了也會為你感到臉紅吧!你的祖宗都會因你而蒙羞啊!你將成為家族中的恥辱!
太多太多的血淚事實。這些事情令所有有良知的人氣憤,然而我們更多的是惋惜。
在江澤民發起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借助這場迫害,有的人發了財,有的人升了官。然而這些人,還沒有來得及享受這「榮華富貴」。因果報應就接踵而來,俗話說:種甚麼因就結甚麼樣的果。隨著王立軍東窗事發,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緊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被捕入獄。據明慧網報導,像他們這樣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遭惡報的有上萬起,有的出車禍,有的得絕症,有的連累家人遭殃,有的成為階下囚。天理昭彰,善惡必報。僅以咱們農安縣楊樹林鄉為例,原鄉黨委書記馬寶林因貪污被查,警察姜喜明患心肌梗死,惡警王明章、任萬璽借用鄉政府轎車在去大慶市接逃犯途中出車禍,王明章、任萬璽,當場死亡,司機曹東子一條腿被撞斷,小腹內傷,車禍現場,慘不忍睹。張亞明、姜興洲、李金昌、王胖子被開除工職,趙喜超調離,所長王平因患嚴重肺結核,長期住院,無法工作。這樣的結果是十九年前他們借助迫害法輪功升官發財時萬萬都想不到的。
十九年前開始迫害法輪功時,有近百萬法輪功學員被勞教、被判刑,十九年後的今天,我們看到有一百五十多萬黨政軍幹部被抓進監獄,都是曾經迫害過法輪功的人。有一個成語叫:按圖索驥,就是按照事先畫好的圖去獵捕。你有興趣到明慧網上的惡人榜上去查一查。會震驚你!你會驚訝的發現,當局反腐所抓的人都是明慧網惡人榜上的人!不管當局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這是天意!是因果的報應。所以說一旦你上了明慧網的惡人榜,就預示著你所幹的壞事到了清算的時候了。
十九年前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前,一本《轉法輪》由中國傳出。十九年來《轉法輪》被翻譯成三十九種文字,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十九年前江澤民高喊: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十九年來緊隨他的急先鋒各個鋃鐺入獄,他自己及家人恐怕也正處於惶惶不可終日的境地;十九年前,法輪功學員遭人詆毀謾罵,十九年後,神韻藝術團全世界巡演,受各國政要讚譽,為中國人爭光;十九年的迫害法輪功沒有倒下,反而洪傳世界,享譽世界,現在全國有三億一千萬人退出共產黨、共青團、少先隊,給自己選擇了光明的前程。這個數據是讓你知道,你的身邊不到五個人中就有一個人選擇了三退保平安。巨變正在悄無聲息的發生著。就像前蘇聯,頭一天電視還宣傳改革取得成就,第二天宣布解體了。當時多少人懵了,不知發生甚麼了?怎麼會這樣?兼聽則明,只有看清時局才能少受損失。江澤民還會有幾年的壽命與囂張!這場迫害結束時,你怎麼辦?
當年,文革剛結束,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共產黨「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個警察、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當時審判他的人叫彼拉多,他知道耶穌是被冤枉的,耶穌還救過自己的兒子,彼拉多曾經三次試圖放了耶穌,但是最終還是迫於法老的壓力,加之懦弱的性格,他屈服了。他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當時民眾都回答說:他的血歸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多命令鞭打了耶穌,把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當天下午,彼拉多的獨子暴死,彼拉多不久也被流放。
勿忘前車之鑑啊!而在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六一零開會時規定「只許口傳,不許筆錄」,不就是不想留下罪證、意味著「誰幹的誰承擔」嗎!你是基層執行者,但是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你又是順從者、推波助瀾者,最終你就是替罪羊、背黑鍋的,你將成為這場迫害的最終受害者。
其實你所做的一切不光是道義問題、不光是天譴的問題,你已經嚴重觸犯了中國的《刑法》《憲法》。我們會保留對你追訴的權利:
1、你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
2、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的規定:犯非法搜查罪。
3、你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9條的規定:犯徇私枉法罪。
4、你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第35條的規定:犯有歧視宗教信仰罪。
5、涉嫌《刑法》136條:犯有敲詐勒索罪。
6、你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7條的規定:犯有濫用職權罪。
必要時我們會向相關部門提出控告追訴你的刑事責任。
2018年3月21日,兩會閉幕的第一天,輿論廣泛關注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出台,方案中提及,不再設立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責任交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承擔。也就是說直接指揮迫害法輪功的「610組織」被撤並了。
「610組織」權利的被削弱,迫害法輪功主要場所勞教所的被解體,這是不是說明法輪功問題會有一個大的形勢的變化呢?我們再一起分析一下這些:
1、第50號廢止令。2011年3月1日,胡溫政府在把權力交給習李之際,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廢止了第五批規範性文件,其中第99條和100條兩個文件,廢止了法輪功出版物在大陸出版發行的禁令。出版禁令的廢止,說明從2011年3月1日開始任何人擁有、出版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了。
中央39號文件。2014年6月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聯合公布第39號文件,確認了目前我國十四種邪教,其中沒有法輪功。各大媒體均有轉載。也就是說法輪功沒有被政府確認為邪教。
2、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布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責任倒查制」等新策。
3、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明確:「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2016年3月,公安部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這一系列新規是不是當局在向各級公檢法司基層人員傳遞著一個清晰明瞭的信號,我們不但不會為前任的罪責背黑鍋、當替罪羊,而且將對違法違憲者終身追究責任呢?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你在執行哪個核心的政策?關乎你的命運!睜開你的慧眼,明辨時局,大家鄉裏鄉親的,暴政之中只要槍口抬高一釐米,你就是在給自己奠定美好未來。一定為你自己和你的家人負責呀!
希望你三思!
農安大法弟子
警察朋友:你好 !
平安是最大的幸福,積德行善自有福相隨!在這茫茫人海中,能夠相遇相識,是上天賜福,真得感謝法輪功。目前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有十九個年頭了,可能令許多人疑惑不解的是,共產黨三令五申取締法輪功,採取各種手段打壓、迫害法輪功,為甚麼這些人還那麼堅定的修煉法輪功呢?了解真相就是福,今天我很樂意在我自己的角度上,為你們解讀謎團。
我是一九九八年接觸到法輪功的。當時僅憑一本《轉法輪》書,就讓我曾經嚴重的失眠症消失,而且我不過就看了那麼兩三頁,就幾分鐘的時間,就美美的、甜甜、香香睡了那麼兩三個小時,醒來感覺就像幾十年的瞌睡賬一下都還清了一樣,神清氣爽,精神倍增,就這麼一本書,讓我感覺到大法的神奇,真象朋友說的這本書可以調理身體,一點不假,真是一本難得的寶書,從此也就改變了我的人生。
由於身體的變化讓我對法輪功產生了好感,不久我又學會了五套功法,短時間內使我身體達到了無病狀態:以前失眠、結腸病(我認識一個熟人結腸病從發病到開刀治療,僅五年時間就不再了),頭痛病(厲害時還要嘔吐),整個人體貌特徵面黃肌瘦,走路有氣無力,買菜回家要歇兩、三次才能回得了家,腳像灌了鉛似的提不起來,由於病魔纏身,心情煩躁,早已對生活失去信心,只感覺活著就是受累。修煉法輪功後,和以前完全判若兩人,臉色紅潤,人也顯得年輕漂亮,走路生風,真有使不完的勁。
我親身體驗了大法的超常,這可是現代醫學無法解釋,也無法超越的事實。其實我也是受無神論灌輸,成長起來的一代人,不是自己親身體會到大法的神奇,哪會輕易相信呢?雖然得法,但並沒有真正走入修煉,只是偶爾煉煉功,一星期能煉兩次功就不錯了。
我真正開始走入修煉是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正是共產黨對大法抹黑宣傳得最厲害的時候。因為我記得很清楚師父說過:「自殺是有罪的。」共產黨的抹黑宣傳完全與大法背道而馳:自殺、剖腹找法輪、跳樓、殺人等等。一時恐怖、抹黑宣傳把我搞蒙了,但我心中有一念,師父不會說假話,不會騙人。而我得法後的身體變化是顯而易見的。
當時法輪功學員想可能是政府對法輪功不了解,一時間採取的不理解的行為。所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陸續有法輪功學員抱著對政府的信任,到中央信訪辦去反映情況,講自己修煉後的體會,希望政府能夠改變初衷,恢復法輪功的正常、合法的煉功環境。但是法輪功的正義心聲沒有人聽,因共產黨不講民主,這些機構是黨的門戶,只執行上級的命令:遣返、刑拘、勞教、判刑。在申訴無門、無路可尋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呼口號: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沒有一句是反黨、反政府的口號,其結果是被抓、被迫害、被關押、勞教、判刑等等。
其實法輪功自洪傳以來,在中國大陸遍地開花,受到各階層的好評,在一九九二年、一九九三年中國健康博覽會上,曾多次獲得政府褒獎:對人類做出傑出貢獻的明星功派、邊緣科學進步獎、值得信賴的氣功師等。而且李洪志大師,將自己辦班演講費,捐贈了十幾萬元錢給見義勇為基金會。迫害後這些褒獎、對人類做出的貢獻也沒人提了,似乎蕩然無存,難怪有人戲稱共產黨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今天是東風壓倒西風,明天是西風壓倒東風,今天把你捧到九天之上,明天把你踩到九地之下,今天說你對、明天說你錯,今天座上賓、明天階下囚,昨天被打倒,明天又平反,那些為黨打江山的功臣、老帥都是甚麼下場:劉少奇、林彪兩人都是一人之上,萬人之下,一個文革被活活整死,背負罪名是漢奸、工賊,;另一個被逼逃亡,機毀人亡,死後罪名是叛黨、叛國;江青、姚文元等文革利用完了,就被送進監獄,彭德懷救過毛四次命,提條意見也不行,成了反黨集團,也被活活整死,黨可以殺它的敵人,也可以殺它的恩人、殺它的朋友、殺和它意見不一致的人,即殺它互不相識的人、也殺它共同共事的人,殺黨外人、殺黨內人,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迫害法輪功無人能比,最終還是被黨拋棄,關進監獄。
有人想了,共產黨三令五申取締法輪功,為甚麼這些人還要堅持修煉法輪功呢?其實這個問題我也問過我自己。
二零零八年我被綁架進勞教所。這是我第四次被綁架了,我不明白自己錯在哪裏?想想修煉前,我因身體不好,脾氣也不小,夫妻不和,經常吵架、打架,做事斤斤計較,不願吃虧;修煉後,我一改常態所有家務一力承擔,對身邊的人也和和氣氣,家庭也和睦了(二零零四年因迫害家庭破裂),潛移默化中我知道怎樣去關心別人,去善待別人,我不知道教人做好人的大法錯在哪裏?
究竟是法輪功錯了?還是政府錯?這個問題老是在我腦海裏打轉。我昧著良心想:如果是法輪功的錯,我願從內心自我放棄,於是我把自己常人化,不再去想大法的事,打算渾渾噩噩的混到出獄,從此回家過「太平日子」。我就這麼想,可我總感到事事不如意,身體狀況也一天不如一天,做事沒有頭緒,丟三落四,如同無根的草漂浮不定。
我又回過頭來重新審視自己,這一下我終於想明白了,是師父救了我的命,讓我這破敗不堪的身體不花一分錢恢復到無病狀態,讓萬念俱灰的我重新燃起了對生活的希望,學會了為他人著想,並且在這物慾橫流、世風日下、金錢萬能的世道,能夠找準人生航向,回升道德,這是多麼難能可貴啊!師父怎麼會有錯?法輪功怎麼會有錯?我感恩還來不及呢!錯的是共產黨讓我放棄修煉,讓我重新回到疾病纏身、面黃肌瘦、生不如死的從前,讓我做那損人利己,道德低下,為私為我,背信棄義之人,那等待我的將是可悲的人生。
當我將自己的思路梳理一遍後,猛然清醒,不修大法那還有今天的我?我不乞求完美的人生,但我珍惜人生這一片難得的淨土,今生幸遇大法洪傳,能遇大法相救,此生何求,我真是愧對師父的救度,歸正後我心生一念:一定堅修到大法修煉圓滿結束的那一天。
兩年的牢獄生活,我受盡了魔難:長時間強制站、蹲、減少睡眠,儘管如此消磨不了修煉人的意志,卻讓我更加認清了誰善、誰惡、誰真、誰假:法輪功講順其自然,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沒有人逼你修,也沒有人逼你煉,完全出於自願;而共產黨逼你「轉化」,逼迫你放棄,不但管人自由,還要管人思想,天天逼你寫思想彙報。不「轉化」、不寫思想彙報,就酷刑迫害,哪怕七、八十歲的老人也不放過。寫的內容全是顛倒黑白如:法輪功能祛病健身,要寫成法輪功不能祛病,要信科學;法輪功是佛家功法,要寫成法輪功是某教,說白了,說謊話就是「轉化」。
「天安門自焚」就是個典型例子:那個十二歲的女孩劉思穎躺在天安門廣場叫媽媽那鏡頭?那「淒慘」的場面確實讓人落淚,可並非真實的:十二歲的小女孩雙手被汽油嚴重燒焦變形,手指無法掰開;臉也被燒得黢黑,按理五官也會變形:可能鼻子燒歪了或嘴燒得閉不攏了、臉變形了,可她躺在天安門廣場叫媽媽的時候,嘴唇張合與正常人沒有區別,聲音也清脆,而且仔細觀察,嘴邊的稜角分明,連最易著火的頭髮也沒被燒掉;據央視報導因燒傷嚴重,小女孩還做了氣管切開手術,畫面中在醫院接受記者採訪時,還能正常發聲,被稱為醫學奇蹟。師父講:「自殺是有罪的。」想想一個不殺生的人,怎麼會「自焚」去抹黑師父呢?顯然迫害法輪功是:沒有證據,也要編造出證據,就是要挑起人民對法輪功的仇恨,這彌天大謊,是江澤民用來妖言惑眾對法輪功斬草除根的手段;卻也將是審判江澤民誣陷大法的有力證據。
法輪功是真正的佛法,是佛家的內修功法,不但在短時間內能改善人的身體,達到健康狀態,最主要的是能夠昇華人的道德品質,提升人的精神文明,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能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以至於中國領導人喬石經過調查,曾經對法輪功作出了公平合理的評價: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至今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已翻譯成四十多個國家的語言。法輪功在國外受到讚譽,在國內卻受到不公的待遇。這一切已不會太長久,雖然迫害還沒結束,這也正是給人選擇未來的最後機會。
今年五月中共高規格的祭奠馬克思,並要求黨員學習黨章、及《共產黨宣言》,這無疑對全面認識、重新審視馬克思其人,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所有加入過黨組織的人,曾經都熟讀過《共產黨宣言》。還記得《共產黨宣言》的第一句話嗎?「一個幽靈,一個共產黨的幽靈,在歐洲遊蕩。」在西方文化中幽靈與魔鬼同義,那我們加入黨團隊,舉起右手發誓的時候:我要把終身獻給共產黨(獻給幽靈);我時刻準備為共產黨獻身(為幽靈獻身)。你是不是無意中把自己的命交給共產黨了(及幽靈)呢?。其實三退就是除去曾經發的毒誓,然後得到神佛的保祐,平安度過劫難。
共產黨不得人心,你們今天執行上級的命令迫害法輪功,你們知道嗎?現在迫害法輪功沒有下達書面文件和簽字,只有口頭指令,也就是沒有任何檔案可查,等到這場迫害結束時,冤假錯案責任歸誰?誰來為你買單?共產黨?上級?眾所周知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他操縱、策劃、指揮,軍、警、法人員往死裏打壓法輪功: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對法輪功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等等迫害手段均出自江澤民之手。反過來他要做「好人」,給法輪功平反,讓那些執行江澤民命令的人去頂罪、墊背,你覺得合理嗎?公平嗎?那不成了文革翻版,換湯不換藥,讓無辜者去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也有死心塌地為江澤民賣命的人如:周永康、薄熙來等人但最終還是成了共產黨的犧牲品。
人在做、天在看,現行法律講終身追責,江澤民造下的罪惡,必定會受到天懲。善惡只在一念之間,人命在共產黨眼裏不值錢,人不治天治,貴州藏字石已經昭告天下:中國共產黨亡!保黨就是自毀,共產黨不可能千秋萬代、也不可能萬歲萬萬歲,真心送你一句話:要順天意,別順人意,三退才是真正保命。
現在公安內部明白真相的人發聲:給法輪功定罪,與現行法律不符,還是少惹麻煩。我記得有一個地區,上級通知當地公安機關,要抓幾個法輪功,一個明白真相的警察接到通知後說:抓法輪功是你定的,抓不抓得到是我的事。
還有的警察接到通知後,到法輪功的住所附近,不停的鳴笛,那意思叫離開,轉悠一陣才上樓敲門問:某某在不,家人說不在就走了,也不進屋,並說:都啥時候了,還幹這事。這類例子很多,那些明白真相的警察不但保護了法輪功也給自己留下了美好的未來。
其實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一條憲法、法律條款定法輪功為某教,中國有14種邪教,其中沒有法輪功,你們可以在百度上去查就知道了,而早在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廢除了兩個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相關文件,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被廢除(這裏有一份相關資料,可按網址搜索全文),法輪功終將以宗教的名義在中國註冊(這是師父講的話,一定會兌現),而法輪功所做之事是符合《憲法》和法律的理應受法律保護。:《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旅行自由、示威自由。
《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信仰自由。而且你們對法輪功採取的監視居住是違法行為,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了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監視居住的條件。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應製作報告書,說明監視居住的理由,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並製作監視居住決定書。
首先我是合法公民不是犯罪嫌疑人,理應受到法律保護,而不是被監視。你們對我採取的監視居住,既不符合《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五條的身份規定,又沒有經過合法手續。這種沒有合法法律依據,又不經過合法法律手續的監視居住,完全是違法行為,同時也違反了公安機關本身的執法細則。
《警察法》第八十五條(《警察法》第七條(法治原則):警察必須以憲法法律為行為準則,尊重人權,嚴禁濫用、超越權力。
《警察法》的法治原則和嚴格依法履職原則:《警察法》六十五條:(上級決定和命令執行)規定:警察對明顯違法或超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人民警察職責範圍的決定和命令,應當拒絕執行。
雖然這些現行法律條款在共產黨的框架下是很難實施的,不過擺設而已,但是中國的歷史是哪朝去了哪朝不來,改朝換代誰能擋的了呢?不管你在法輪功問題上是以執行上級的命令也好、指令也好,但上級的命令畢竟不是憲法也不是法律,將來也不可能以執行上級的命令開脫罪責。人在做天在看,人不治天要治。天災人禍、疾病瘟疫,能保證它不自行找上門?別看共產黨還在苟延殘喘,法輪功還在受迫害,那是留給人最後得救機會,保黨?保命?一定要三思而行,當然你明智的選擇,將會給你的家庭、家人帶來平安幸福。
真心祝願你們:早明真相,遠離災難!
此致
重慶法輪功學員
──寫給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的一封信
您好!
看到這封信是您的緣分,也是您的福分。為了您寶貴的生命永遠的幸福,為了您的親人、子女都有美好的未來,希望您看完這封信,不給自己未來留下遺憾。
在當今這個社會裏,做甚麼事情都要多長一個心眼,三思而後行,要為自己的未來負責,為自己寶貴的生命負責。您說是不?千萬不要再做迫害法輪功的事了,那實在是太危險了。
您想想,這場迫害已經持續十九年了,雖然過程中顯得很漫長,但是回頭看看這十九年也就是一瞬間。您想過沒有,這場迫害一旦結束,您得到的是甚麼呢?升官、發財?一切都化為烏有,只有自己做過的那些事在那擺著呢!您將怎麼去面對?!當年在中共體制內,被稱為「維穩沙皇」和握有絕對權力的周永康,追隨江澤民極力迫害法輪功,使得無數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製造了無數人間悲劇。他萬沒有想到的是無論是誰,做了就得還。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周永康以腐敗落馬時,也殃及了全家人。中紀委帶走他弟弟時,一時沒看住,撞牆死亡;他妹妹和他兒子先後也被抓捕;周永康本人,在提審他的人面前,雙膝下跪求饒,免他一死。隨後李東生、徐才厚、薄熙來、蘇榮等都是以權力之爭和貪腐為名關進了監獄,其實他們都是因為迫害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和殘害了無辜的民眾而遭到了報應。
還有不可一世的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前一刻還在會議室開會,回到辦公室,發現七、八個陌生人,他感到大事不妙,快步想進臥室拿槍,被其中一個便衣將他攔住,亮出了逮捕證,說道:你被逮捕了。此時的張越,鬆軟的癱在地上,隨口說道:我配合,我交待。是便衣把他抬上警車拉走的。人們會問:他怎麼會是這種狀態?因為他同樣是追隨江澤民迫害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和正義人士所遭到的報應。其實,當今那些落馬的高官,如果你查一查他的歷史,都是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歷史安排了以貪腐的罪名來收拾這些人的目的是為了讓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看清時局變化,懸崖勒馬,棄惡從善,是上天慈悲給人一次機會,那些明智的人已經看清這個天機,所以有的警察說「都甚麼時候了,誰還幹那事,現在誰還抓法輪功,那是腦袋有病。」
那些不管是被動的還是主動的,依然在繼續迫害大法學員的人,您有沒有能力料到下一刻會發生甚麼?
正如一九七六年毛死後,文革結束,當時任北京市公安局長的劉傳新在家上吊自殺,他知道他是邁不過這個坎的,因為他忠實的執行了毛的指示,迫害了那麼多的老幹部。還有公安、武警和軍管幹部七百多名,也是執行了當時的迫害政策以表忠心,致使很多的老幹部和無辜的善良人士失去了生命,所以將他們拉到雲南荒郊處死,給家屬一張通知書:因公殉職了事。毛夫人江青被打倒。在審判江青的時候,江青一口咬定是主席讓幹的,可是那個時候的主席還能為你做主嗎?江青最終沒有逃過被清算的下場。
同理,江澤民被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依法告上了法庭。有人說江澤民都老到無恥了,不審判他也活不了幾年了。那些還在執行這個將要死的人並面臨著法律的制裁以及那些階下囚當年炮製的迫害法輪功命令的人,您想一想,您跟上他們走,您將走到哪裏去?
在江氏邪黨集團炮製的「天安門自焚」偽案中,主要的參與者610主任李東生、導演陳虻,主播羅京等,當事情過後,都一一遭到了報應。當時的羅京要求醫生放棄對他的治療,因為他想喝一口水,也要用杜冷丁送服,在極度的痛苦中,了卻了他的一生,當時才四十八歲。因為是他利用喉舌傳播了邪黨的謊言,惡毒的攻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誹謗大法,毒害了無數的民眾所遭到的報應。
列出這些真實的例子,目的並不是威脅誰,也不是恐嚇誰,是真心的想讓您認清當前的時局變化,喚醒您的道義良知,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有道是人在做,天在看,最高檢出台了「誰辦案誰決定,誰決定誰負責」的司法責任制,再次重申了公檢法人員執行上級的錯誤命令不再免責,案件的經手人只要還活著,就得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而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如果自己不理智還要參與迫害的話,將來被追責的時候,沒人替您承擔一點責任,三思而行啊!
正是江澤民在破壞法律實施,並裹挾公檢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共同破壞《憲法》中「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實施,濫用《刑法》第300條非法拘留、逮捕、起訴和審判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刑法》的實施。同時兩高的司法解釋和通知是無效的。依照我國《憲法》和《立法法》,我國的國家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司法的最終解釋權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機關解釋法律的依據是《憲法》與被解釋的該法律的基本原則,其它任何執法機關都無權超越立法機關、超越憲法與被解釋的該法律的基本原則解釋法律,更無權給任何法律條款增加概念。《憲法》第七節的規定中並沒有授予「兩高」解釋法律的特權,「解釋」本身是破壞國家憲法和刑法正確實施的,「兩高」對刑法第三百條的解釋本身,就是對第三百條法律實施的破壞,所以是無效的。
司法人員違法立案。經過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都沒有證據能證明哪部法律因為法輪功學員的破壞而得不到「實施」,沒有被侵害的客體。所以利用刑法第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是違法的。
法輪功的書籍是教人向善的經典書籍,擁有法輪功出版物沒有任何違法之處;法輪功資料是告訴人們如何在災難中保平安的福音,散發這樣的資料與社會及民眾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通過了第50號文件,(可以在百度網站上查找),該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印刷管理的通知》。
50號文件說明,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擁有法輪功書籍及資料完全合法,擁有、複製、傳播法輪功書籍,不能作為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依據,那麼。現在公檢法人員用這些合法的書籍及資料當作迫害法輪功的證據,實則是在真正的執法犯法!是在製造冤假錯案!不久的將來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再說清楚點,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大法就是逆天叛道,失敗是必然的。這就是為甚麼江澤民動用全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失敗的真正原因。
那些抄大法學員家的人,您現在以為是功勞,是迫害大法學員的證據。等形勢反過來的時候,大清算開始的時候,那就是您迫害大法的罪證!您想想你幹了一件多麼愚蠢的事,害人又害己!那些東西放在您那裏,對於你們來說,實在是不利。還有那些迫害大法學員罰款的等等。你們如果能夠認清這一點,把那些東西如數退還本人,你們就是做了一件大好事。棄惡從善,彌補過錯。你們就是在走正路。從此以後不再參與迫害,心向大法,你們就會擁有美好的未來。
朋友,法輪功經書都在那擱著,您去看看那些書,都是教人修心做好人的,是真正的佛法修煉。為了您能夠正確的選擇,為了您生命的未來,我建議您再看看奇書《九評共產黨》和《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人家說那都是天書。如果您把這些書看明白了,您就甚麼都明白了。
朋友,我們生在一個最偉大的時代,因為佛法洪傳,我們能夠與大法同在。可是這個時候又是萬魔出世,禍亂人間、干擾正法、干擾眾生得救的時候。我們一定要理智智慧地分清善惡,抓住這瞬間即逝的救命機緣,走好以後的路。朋友我再囑咐您一句,這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切記、切記!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就是善待自己!
關心您的法輪功學員
某行長,您好!
我叫尹海珠,曾是該行的一名員工,因堅持個人信仰被冤判,迫使我離開了心愛的工作崗位。前年剛剛回來,十年的牢獄生活就像與世隔絕了一樣,高牆電網伴隨我度過了十年的光陰。回到家裏,家鄉的一草一木都讓我感到親切,更讓我難忘的是那些朝夕相處的同事和每天曾守護的工作台。我想或許是我們有緣吧,所以我很想把我的經歷講給您,也許將來會成為您收藏心底的一段故事。
記得那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的一天中午,我去母親家吃飯,母親給我一本書《轉法輪》,真誠的告訴我:看看這本書!母親的真誠觸動了我,我認真的拜讀完了這本書。我深深的被這本書的內容所震撼、折服。從中我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如何做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做一個修煉的人。返本歸真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這些是我在課本上從來沒學過的。這本書語言直白,道理淺顯易懂,內涵卻是博大精深。書中闡述了,「真善忍」這三個字就是宇宙的最高特性,是衡量好壞的唯一標準。
隨著不斷的看《轉法輪》,對大法法理有了加深的理解,讓我明白了修煉的內涵及人生的目的和意義。我經常思索的解不開的問題,都在這本大法書中找到了答案,大法的根深深的紮在了我的心裏,我知道我不會隨波逐流,我不會被任何世俗觀念帶動,任何人都不會從我的心裏把大法奪走。我平日按照「真善忍」要求,從一點一滴做起,在家做一個好妻子、好女兒;在單位,淡泊名利,工作積極主動。一九九八年,在單位一次救災捐款中,我拿了五十元(當時作為科員只要求拿五元就行,那時物價還都比較實,我的工資還很低)。
我所接觸的這些修煉人,也都很友好、和善,大家每天集體煉完功後,交流的內容也是找自己心性上的不足,按照大法的要求還有哪些距離,不斷的提高道德品質。無論在家庭還是社會,都要做個好人,真誠善良,忍讓寬容,不計較個人得失,以「真善忍」的標準時時嚴格要求自己,不說謊話,善待他人,在發生矛盾時,能找自己心性上的不足。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權者江澤民看到煉功的人越來越多,害怕自己的權利被動搖,以及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嫉,就以掌控的最高特有權利,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這場鋪天蓋地的迫害至今已持續二十個年頭了,迫害慘烈程度之深,範圍之廣,與文革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江澤民集團用媒體輸出謊言欺騙不明真相的群眾,抹黑法輪功,製造仇恨,把「四﹒二五」理性和平的正常上訪說成法輪功學員「圍攻中南海」;說煉法輪功有病不吃藥,炮製「一千四百例」栽贓法輪功;陰謀導演」天安門自焚」矇騙民眾,煽動仇恨,為升級迫害製造藉口。 迫害開始,「六一零」以各種方式向單位施壓,讓所有的煉功人寫放棄信仰的保證,否則面對開除公職等等,當時張行長找到我,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如果不寫的話就開除。
下面是我回憶整理出來的,我在這段特殊歷史時期的人生經歷,在艱難中我能活著走到今天,與家人團聚,還能給您寫這封信,我非常感謝在難中,曾幫助和鼓勵我的親朋好友,我也是這場迫害的親歷者和見證人。
一、修大法找到真正的幸福
有一天,親人給我介紹法輪功,我看了大法書《轉法輪》後感覺甚麼疑問都解開了。這是能使人修煉返本歸真的一部天書,我很激動,便下決心要修下去。那是一九九八年五月份,那年我二十五歲。
之前我的身體很弱,只要有個「風吹草動」、流行感冒甚麼的都落不下我。十九歲時化驗血,被驗出有乙肝,再加上本來就體弱,我父母就特別關照我,家裏的活兒從來不讓我幹。
修大法後的我精力充沛,原來身體總沒有力氣的感覺沒有了,我暗暗慶幸自己得到了「高德大法」!
因大法書中處處都教人怎樣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所以我在工作時認認真真,把做好本職工作視為己任。煉功的當年,我就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 二、堅持正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迫害開始了,從來沒經歷過運動的我,當時就是想不通,為甚麼能這樣,但我仍然堅持修煉。單位領導找到我,讓我寫不煉功的所謂「保證書」,我不同意。父親很害怕,他覺得我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就告訴我說:他自己經歷過很多次運動,如「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告訴我不要傻。我聽完也沒往心裏去。
「七﹒二零」以後,我的心情很不好,往日的笑容也沒了,每天媽媽都多次打電話問我:吃沒吃飯,還把做好的飯送到我家讓我吃。這麼好的大法被迫害,被各種媒體鋪天蓋地的污衊、扭曲。我每天都吃不下飯,再加之來自單位等方方面面的壓力。當時二十幾歲的我感到從未有過的迷茫、不解。我決定去北京上訪。到了北京才知道很多法輪功學員還沒進到信訪辦,就被地方派去的警察給截走,送到地方駐京辦事處。在那裏等地方單位或當地派出所來人,押回當地。我也沒能例外。
單位和轄區公安分局一同來四個人把我劫持回了當地。下車已是半夜了,他們把我帶到了公安分局做所謂的筆錄。然後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單位的領導就給我父母打了電話讓我聽。接通後,父親那邊有點哽咽,說了兩遍:「好好的」就說不下去了。母親接了過來,因母親也修煉,所以還算堅強,她問我需要甚麼。我說,甚麼都不需要。因我不知道下一步要對我幹甚麼。他們隨後給我開了拘留十五天的票子,把我送進了看守所。當時我很害怕,因我不知道那裏邊是甚麼樣,在被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在這半夜時分,透過車窗看到兩邊的大樹都是恐怖、陰森的。到了那裏,公安分局的人把我交給了看守所的人。往裏進的時候,聽到一道道鐵門和嘩啦啦的鐵鏈子的聲音,我的心都到嗓子眼了,跟在後面一步一步的走著……突然一道鐵門開了,讓我進去。我被安排睡在了便池旁邊,伴著難聞的氣味,覺得很累,就睡著了。
被非法關押到第十五天時,家人、公安分局的人、還有政法委、「六一零」的人一起來到看守所,讓我寫個「保證書」便能放我出去,我沒寫。這時家人、朋友都上來勸我,丈夫沒說一句話,走的時候哭了。我心裏也很難過,但我知道我們並沒有錯,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好功法。
兩個半月後,家人被公安分局勒索了五千元錢,我被放回家。這時,我已經被開除了公職。
二零零零年,我在百貨大樓給別人打工,那時我剛懷孕,來了幾個市公安局的人,要我跟他們走一趟,並說這回看你怎麼辦,我說我懷了小孩,那時才兩個多月,還看不出來。到了市公安局,他們非法審了我一天也沒給我吃飯。晚間把我送進了看守所,明知我懷孕。
姐姐不放心我,有人告訴她,公安警察這麼做是在犯法。我姐姐就給看守所打了電話,說我妹妹現在懷著孕,你們收她是犯法。看守所怕擔責任就告訴姐姐,你妹妹要真懷孕就放她。第三天,看守所的人把我叫了出去,去了醫院檢查,回來後,下午就把我放回家了。姐姐跟我說:看守所的人讓她狀告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這樣做是犯法的。
在回來的路上,警察還要勒索姐姐的錢,姐姐說沒有。就不了了之了。
二零零二年,本地公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地毯式的大搜捕,家人很擔心,便讓我出去躲一躲。當時孩子出生還沒到十一個月,正處哺乳期,但我也知道警察不會因為你孩子小就放過你,真是萬般無奈!我走出了家門。
在我走的第三天,市公安局和派出所來了一幫人,闖進了我母親家。過後聽母親說,孩子當時看到這個場面嚇得哭個不停。在找不到我的情況下,就發了通緝令。從此我便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想孩子都不敢白天回家,因為白天回家父親怕鄰居看到惡意告發,父親便上陽台去看。所以我很少白天回家。想孩子就天黑了回去,陪孩子一會兒就得走。
也就是在這一年,我哥哥得了肝癌,晚期。我去看了幾回,姐姐說,你走吧,等哥哥不行了進醫院我再通知你。等姐姐通知我的時候,我匆忙來到醫院,但還是沒能見到哥哥最後一面,哥哥在昏迷的狀態下走了,過後聽姐姐說哥哥臨終前跟她說:我死後,別讓妹妹到火葬場送我,別讓公安局看著再把她抓了。就這樣,我連哥哥的最後一程都沒能送上……!
二零零二年末,我去同修家,被在那裏蹲坑的警察綁架,他們把我劫持到公安分局,當時有六、七個人。我的雙手被反銬著背到後面,雙腿被劈開到極限,同時雙腳被綁在椅子上,椅子上都坐著警察,還有兩個警察坐在另兩面,頭上被扣著一個東西,警察敲打著這個東西震我耳朵,再用煙頭熏鼻子。他們就在一旁觀察著,其中一個說:還能堅持呢!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暈過去了,在暈過去的一剎那我聽見了肌肉被撕開的聲音,過後看到,腿的內側已青紫。
那些警察看我暈過去了,就用涼水往頭上潑,我慢慢的醒了過來。他們又用筆夾在我十指中間,一隻手夾兩個,然後兩個男警察一人把住一隻手用盡力氣使勁捏,當時我痛的叫了起來。這時,有個警察拿我的脖套塞到我的嘴裏,試圖不讓我喊出聲。當時公安分局局長就在旁邊看著。過了一會兒,局長說:「好了」。當警察鬆開手的時候,我的手耷拉著,已沒有知覺了。那個局長說:動一動。過後看到被夾過皮肉的地方都破了。局長又讓他們找來兩個很硬的東西,說是要往我腳底下紮(這樣往穴位上紮,人會受不了)。他們就往穴位狠勁的扎,再用勁劃,腳底也被劃破了。
過後,那個迫害我最嚴重的大隊長問我恨不恨他。我說不恨,因為你們也是被欺騙的,也是受害者。
三、十年人間煉獄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我在異地想去探望一位從勞教所出來的同修。晚間六點多鐘被當地警察綁架,當晚我被送進了看守所。我心情沉重到了極點,不僅僅是我失去了自由,我想起了年邁的父母和年幼的兒子……
他們將我提外審,在看守所的健身房,他們晝夜不讓我睡覺,每晚都有五、六個警察。他們把我銬在凳子上,看我要犯睏的時候,就往我的頭上澆冷水,冷水從頭上流到衣服裏,東北二月的天是最冷的,我被凍得出現了痔瘡的症狀,像針扎一樣的痛。我承受著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
白天時我看到窗台上落的鴿子都很羨慕!
有一個女警察,四十多歲,她對我說:你要不吃飯我就把你的眼睛捅瞎了,說著就用手指往我眼球上捅,我閉著眼睛,當時感覺眼睛痛極了。她的表情是那麼的邪惡猙獰。
他們又把我的頭髮用繩子綁上,另一端綁在上面吊著。還有一個男警察腳穿皮鞋踢我的頭和腿。我沒屈服,因為我修煉的是「真、善、忍」沒有錯,他們只是被邪黨矇蔽的人。我就給他們講真相,講中共怎麼封鎖網絡,不讓他們看到法輪功真實的一面;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我們師父在書中講了自殺是「有罪」的,所以自焚不是我們法輪功修煉者所為。是官方造假,矇蔽你們百姓的。有很大一部份警察聽了之後,都不做聲。當時綁架我的那個片警很同情我,說了一句:「早知道這樣對你,我不抓你好了。」我聽了從心裏為這個生命的覺醒而高興。半夜裏,我跟看我的警察講真相。後來我跟他說:「來這裏,你們明白了真相,我也沒白來」。我心裏有了一些欣慰。
他們整天整宿的不讓我睡覺,於是我絕食抗議。絕食到了第四天,他們就想給我灌食,並把我拉到市醫院,給我做了心電圖、量血壓,還跟大夫說我是殺人犯,好掩蓋他們的罪行。我用微弱的聲音把大夫叫了過來,告訴他:我不是殺人犯,我是煉法輪功的,他們迫害我。醫生聽後,便說:「你回去吧,好好吃飯,有事再來。」當時公安分局想讓醫生給我灌食,醫生沒同意。這樣他們又給我拉回了看守所。後來他們錄所謂口供時,我沒配合,甚麼都沒說。他們給我下了批捕令。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強行非法判了我十年冤獄。
當我接到這個消息後,我真的無法接受。這十年意味著甚麼,父母年邁,能等到我回家嗎?孩子那麼小怎麼辦?想到這些,痛苦至極!我寫了上訴書,寫道:我修煉法輪功對社會、對國家都有百利而無一害;修煉中我是怎麼按「真、善、忍」做個好人的。我讓看守所轉交給法院。但沒過多長時間就來了通知,說維持所謂的原判。
被劫持到監獄的前兩天,母親和姐姐來看我,說父親聽到我被非法判了十年這個消息後病倒了。天真的兒子還不知道我將要離開他。這十年中,聽母親說,有一次她到幼兒園去接兒子時,兒子看到其他小朋友見到媽媽來接時喊媽媽,兒子也跟著喊。我母親說「那不是你媽媽」,兒子當時就哭了。
我被送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當天,看守所沒有通知我的家人。到了女子監獄就把我隔離,強制「轉化」。對我用盡了各種手段,從身體和精神上摧殘我。天天給我播放污衊、誹謗大法的錄像。逼坐小凳,從早上五點就讓起床坐小凳,一直到晚上十一、十二點才讓睡覺。坐在小凳上,除了吃飯和上廁所,其餘時間都不能動,那個小凳不是正常的小凳,坐上後每時每刻都承受著身體的重量與小凳間因不協調造成的擠壓的痛苦,那是讓人覺察不到的酷刑。有的法輪功學員就因此酷刑迫害,腿殘疾了,不能走路;還有的坐的臀部潰爛,甚至生了蛆蟲,血肉和褲子粘在一起,還天天被逼迫在那裏坐著。在那裏沒人敢跟我說話,個別同情我的其她犯人,也是偷偷的私下裏能跟我說上幾句。我在九監區就這樣被迫害了十一個月。
二零零八年五月份,我被關到了三監區。三監區雖是生產監區,以生產為主。但平時我就在監舍裏,每個監舍大概有七、八平米,共關了十二個人,上下鋪,不能去外面。一年四季除了家人來探望才能出去,平時就在監舍裏呆著。還有專門看著我的一個人(所謂「包夾」)。有的法輪功學員有兩、三個人看著,這些包夾都是同監舍的刑事犯。有殺人犯、搶劫犯、詐騙犯、販毒犯等等。我在三監區呆了三年多。
二零一二年七月,我又被轉到了九監區迫害。當時聽說全國各省監獄「六一零」的警察四處監獄走動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獄警指使犯人一宿宿的不讓我睡覺,還把我綁在床邊上。當時我的腿腫到了大腿根,根本穿不上鞋,上廁所蹲不下,幾乎站著上廁所。十月初放假過後,他們把我送進了監獄小號(關禁閉),十月份的天氣,小號屋裏很陰冷。手脖和腳脖被銬在地環上,不給打開,二十四小時就這麼銬著。地環離地面十多公分,站不起來蹲不下。上廁所也不給打開,一天給吃兩頓很稀的稀飯,非常餓。晚上睡覺沒有被褥,凍得我就蹲著睡,睡著了就摔倒了,一宿不知摔了多少次。十五天才被放出小號回到了九監區監舍。
過了幾天,姐姐來接見,我怕姐姐看出來甚麼,就強顏歡笑。姐姐說:「上個月和你兒子來見你,沒讓見,就回去了。」我沒說甚麼,不想讓家人知道難過。十一月份,又把我弄到了十一監區。十一監區也是迫害法輪功的又一個監區。那裏沒有監控,我很恐懼,不知道獄警們又要對我做甚麼。十一監區的生產車間就在監舍裏。每天我都在灰塵和焦味中度過。當時監區獄警、大隊長想讓法輪功學員幹活,並恐嚇說不幹活就送小號,我們都沒有配合。過後獄警們把一個法輪功學員關進了小號,幹活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四、家庭破碎 慈父離世
二零零零年,丈夫和我提出離婚,因來至各方面的壓力,更主要的是他擔心我,說不定啥時候又被抓進去,那種離別之苦對他來講真是難以承受,我們的感情甚好。這讓我苦惱至極,我也不知這種無人性的迫害啥時是個頭,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就這麼難嗎?我為了丈夫能從這種痛苦中解脫出來,便答應了。
可是離婚之後,他不但沒解脫出來,更增添了擔心、思念之苦,又想復婚。當時我們所在社區人員和派出所警察只因我煉法輪功不給出相關手續,因此辦不了復婚。那時我已懷孕。我只能住在我的娘家了。我們就這麼被迫分開了,丈夫在萬般無奈之下去別處打工了。
二零一三年年末,有一天晚間我做了個夢,夢見父親在病床上躺著。醒來後我覺得很不好,有一種感覺告訴我:父親有事。
過了半年多,母親來探監,我有七年多沒見母親了,母親一直照顧我的孩子和父親,母親的到來使我猜想到了父親可能不在人世了,因我知道父親需要人照顧,一步不能離開。看見母親老了很多,但她很堅強,一滴眼淚都沒掉。反而我心裏很難受,很是痛苦。
五、兒子的渴望
二零零六年,我被迫害入獄,當時兒子還不滿五歲,年邁的母親既要照顧身體不好的父親,還要撫育我那年幼的兒子,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平日還好過,特別是年節時,兒子就說:我媽媽怎麼還不回來呀,我想媽媽了。還說:小朋友們的媽媽總是帶著出去玩,媽媽甚麼時候能帶我出去出去玩呢? 就在這樣的期盼中,兒子漸漸長大了,聽著大人的說話,也知道了我在哪裏,在他幼小的心靈留下了那麼多的無奈和失落。童年的他不願聽到小朋友提媽媽兩個字,更不願意說出自己的媽媽在哪裏,一天,他高興的告訴姥姥,夢裏夢見媽媽回來了,還給他買回好多食品……姥姥說,快回來了,你的夢想就要實現了,兒子天天盼著這一天的到來。
這十年來的迫害,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我的家人也承受著難以想像的精神折磨和經濟損失,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到二零一六年家人就沒有團聚過。 當我邁出監獄大門的那一刻,我看見了姐姐帶著多位親朋好友來接我。我非常感動。一切苦難瞬間煙消雲散,久別了的親情溫暖又回到了我的身邊,看著一張張喜悅的笑臉和一雙雙鼓勵的眼神,讓我信心倍增。但是我知道,前方的路並非平坦,這場迫害還沒有結束,還有那麼多的有緣人不明真相被矇蔽著,生命還處於危難之中……
希望您能了解真相
迫害當初,江澤民叫囂:三個月鏟除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等等。按中共以往的政治運動慣例,當權者一聲令下,想打倒誰沒有做不到的,連國家主席都可以說成是叛徒、內奸、工賊,讓你永世不得翻身,就這一幫煉功的無權無勢、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要拿下你不是輕而易舉嗎?可是,誰也沒想到的是這群信仰「真善忍」的人,有真理正義在心中,沒有被嚇倒,沒有被迫害倒。更何況這是佛法修煉。雖然中共江澤民集團下了很大的力氣,不但沒有鏟除了法輪功,反而自掘了墳墓。自古以來,邪惡迫害修行的人從來都沒有成功過。
迫害發生十九年後的今天,那些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及其幫兇者紛紛遭到報應,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李東生等等,以及各級省市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六一零」這個凌駕在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成員遭報的比比皆是。迫害正信,天理不容,天理報應如影隨形。
我想起了本市行長何敬忠,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動的迫害法輪功開始時,因不明真相,受謊言的蠱惑,執意開除在銀行工作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就在他被提拔去省行任職期間,因一樁經濟案件牽涉到他,他跳樓自殺了。
法輪功傳世這麼多年,不知您是否聽說過真相了?在此,我還是想把真相簡單說一說。 甚麼是法輪功: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於一九九二年五月自中國長春傳出。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宇宙法理要求自己,從做好人開始,不斷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準,同時通過煉功,使修煉者身心不斷得到淨化。由於提升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以及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人傳人,心傳心,迅速傳遍了大江南北。短短幾年,修煉人數呈爆炸式增長。
一九九五年三月,李洪志先生應邀到法國傳功講法,開始了法輪大法在海外的廣泛傳播。迄今,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各界褒獎、支持議案、信函三千多項。大法書籍被譯成四十多種語言,在世界各地發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四次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亞太人權基金會將「傑出精神領袖獎」授予李洪志先生,並讚揚「真、善、忍」對淨化人類靈魂有著巨大的作用。
邪不勝正是規律,善惡有報是天理。有人說,法輪功學員參與政治,其實不然,法輪功學員只是敢講真話,堅持維護著正理,不妥協,就遭迫害。共產黨在歷次運動中,都是讓人屈服,這次失靈了,也徹底暴露了共黨的邪惡程度了。建議您找本《九評共產黨》看看吧,看完後您對共產黨的歷史過程就會更加清晰。人活著不是和誰爭強鬥勝,和平共處對個人不但利於身心健康,也有助於社會的進步發展。守住心底那份純真善良,人生才會有希望。
十九年來,法輪功學員頂著巨大的壓力,利用各種方式講清真相,使眾多的人明白了,清醒了。江澤民邪惡集團不但沒有鏟除法輪功,反而使法輪功推上了國際舞台,備受各國政要及有識之士的關注和聲援,紛紛譴責中共殘害善良,迫害異己的暴行。在國內,很多正義律師也紛紛站出來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現政權不斷出台法規政策,以打虎名義鏟除江澤民的羽翼,現政權領導人絕不會替行兇作惡的江澤民背黑鍋。在二零一五年,已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把對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訴狀舉報到最高檢察院和全國人大等相關部門,歷數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種種罪行。所以江澤民被送上歷史審判台已指日可待。
烏雲即將散去,正義的曙光定會普照大地。蒼天有眼,心存善念的人一定會得到神佛的眷顧,走向美好的未來。那些協同參與迫害的人也一定會為自己的所為付出代價。
希望您能了解法輪功真相,認清正邪。在這特殊的歷史時期,每一個人的命運都與法輪功息息相關。法輪大法能弘傳世界,就是在給人類選擇未來的機會。在我的心裏,一直惦念著與我有緣的所有人,讓他們知道真相。這場迫害不僅僅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在蠶食人類的道德,毀滅人類。如果聽信了邪惡謊言的宣傳,對法輪功生出仇恨的惡念,就是斷送了自己的未來,所以說,這件事就極其的關鍵。
我珍惜與大法結下的聖緣,所以我能面對艱難困苦矢志不改初衷,但是我也珍惜與我相知相遇的每一個有緣人。我希望他們能明天理、識正邪,被神佛護佑,幸福平安。我們常告訴人們一句話:「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在此我也把這句話送給您吧,願您能明真相獲幸福平安。
另,我回家後到處打工維持生活,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孩子正在上高中,費用很大,像我這種情況,單位能否考慮我的處境安排我重新就業。我目前還不知道開除我,是依據甚麼文件,是否有妥善安置的甚麼樣文件出台,請行長費心幫我打聽一下。
謝謝!
祝您家庭幸福美滿!工作順利如意!
二零一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