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牡丹江不法人員對殘疾人的迫害(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一、穆稜市殘疾人寇強累遭迫害含冤離世

寇強,男,47歲。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寇強是一個二級殘疾人,生活不能自理,他修煉法輪功後,能夠生活自理一些。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連這樣一個殘疾人都不放過,多次對他綁架、抄家、敲詐、勒索並非法判刑四年,長期的精神折磨和身體的摧殘損傷,最後致使他於二零零九年四月離開了人世,年僅四十七歲。

寇強

寇強於一九六三年出生在穆稜市八面通鎮,生前居住在八面通鎮育新街鐵五胡同53號。寇強患先天性肌肉萎縮、心臟病、消化不良等症,無論吃甚麼東西,吃完後馬上就排出去,很少吸收,人瘦得皮包骨,有個風吹草動,他都能攤上個頭疼腦熱。他頸部長期僵直,不能低頭,走路只能蹲著一步步挪動,父母為治他的病,走遍東北各大醫院,不知花了多少錢,留下多少辛酸的眼淚,醫生判他只能活過青春期。然而在善良的父母姐妹無微不至的照顧下,寇強活了下來。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上的磨難重重,寇強看不到希望,覺得對不起父母姐妹,也不想再連累親人和鄰居,他不想活在這個世上了。

就在寇強選擇生與死的關鍵時刻,一九九八年八月,法輪大法弘傳到了他的家鄉,寇強走進大法修煉,從此他明白了生命的意義,精神面貌煥然一新,他的臉上有了笑容,而且紅光滿面,頭疼感冒遠離了他,體重從七十多斤增長到一百二十斤左右……鄰居們看到這情景,都感到法輪功太神奇了,也都紛紛學起了法輪大法。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了對修煉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身有殘疾的寇強也沒有倖免。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臘月二十四)晚八、九點鐘,穆稜市公安局政保科(後改為國保大隊)科長孔慶曾、警察王永安、面通鎮第一派出所警察於萬才、王樂剛等二十多人,闖到寇強家,翻牆入院,闖進屋後,把寇強從被窩裏拽出來,兩警察架起他,就強行拖上警車,他的父母和一個來串門的法輪功學員沈景娥(也已被迫害死)也一起被綁架。

在第一派出所,惡警逼迫寇強及其家人罵大法師父、踩師父的法像。他們堅決抵制此惡行,惡警說寇強是負責人,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寇強,非法關押了四個月,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前後才放他回家。

為了躲避警察的騷擾、迫害,寇強曾被迫搬到牡丹江市愛民區居住。大約住了五個月,愛民區公安分局長喬平、政保科長李某,在祥倫派出所的配合下,突然闖進了寇家,借找寇強姐姐談話之名,搶走寇家用於生活的一萬元現金、2000多元的照相機、錄音機、手電筒、大法書等私人物品,並無理地宣稱寇強在愛民區居住非法,逼迫寇強兩天之內搬出牡丹江。

寇強無奈,又回到八面通鎮靠河村。當地第一派出所警察聽說寇強回家了,就找到其妹,說是要看看寇強身體怎麼樣了,善良的妹妹以為警察沒有惡意,就告訴了真情。結果,所長於萬才帶著一幫惡警,再一次闖進寇家,不出示任何手續,四個惡警無人性的抓著寇強的四肢就要往警車裏扔,寇強的妹妹正好回家碰見,上前阻止說:「他一個殘疾人犯了甚麼法,你們這樣禍害他?!你們都不是人了!把人放下,我背他。」寇強趴在妹妹的後背上,小聲對妹妹說:「不要這樣,他們也很可憐,無知地被人利用。」

警察把寇強拉到看守所,妹妹怕警察折磨哥哥,打車跟到看守所,又背起哥哥。看守所警察問:你背著他幹甚麼?妹妹答:他不能走路。看守所警察說:不能走送這來幹啥?我們不要。派出所警察只好給公安局長打電話,公安局長命令看守所必須留下,看守所只好留下寇強。

這一非法關押就是四個多月。穆稜市公檢法不法人員宣稱寇強是當地法輪功的負責人,想要進京上訪,以莫須有的罪名對他非法判刑四年。因為牡丹江監獄拒收,公安局又把他送回看守所非法關押。

最後惡警看到寇強被折磨得瘦成皮包骨,生命危急了,才讓他 「保外就醫」回家。寇強的遭遇,惡警之無人性,連當時的一個公安局副局長都覺得太過分,指責說:「像這樣的人你抓他幹甚麼?他連生活都不能自理,還能上北京上訪?簡直太胡鬧!」

寇強出獄後,為躲避惡警綁架,再次搬家到了海林市福興鄉一個沒有人煙的山溝裏居住。惡警到處打聽寇強的下落,用威脅的手段,逼迫親屬說出寇強的居住地後,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看守所所長李業軍在第一派出所警察引導下,闖到寇強居住處,再次把他綁架回看守所。

在看守所,寇強不能自理,須由其它在押人員背著上廁所,遭受著種種屈辱、折磨和痛苦。這次警察將他非法關押了一個月,看他又被迫害得不行了,於是勒索了他家一千多元錢,才放他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寇強的家人因向民眾講述自家被迫害的真實經歷而被綁架,連寇強七十多歲的老母親也不能倖免,寇強再次受到打擊,並失去家人的照顧,他悲憤交加地說:「他們不放人,我爬著生火做飯,也要等……」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歷盡重重磨難與屈辱的寇強,在中共屢屢迫害、意圖趕盡殺絕的折磨下,巨大的身體和精神損傷無法癒合,而含冤離開了人世。

二、牡丹江西安區法院誣判殘疾人李永勝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雞西市雞冠區紅星鄉東太村法輪功學員李永勝等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綁架,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對李永勝、李海峰等四人非法開庭。因為他們四人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當時有一百五十餘名親友聞訊趕來旁聽,但只有十四人進入了法庭參加旁聽。

在法庭上,驚爆法輪功學員李永勝被牡丹江國保大隊彭福明上繩酷刑迫害;李海峰被國保毆打,數次上繩,當時都過去近四個月了,繩勒痕猶在。李永勝當庭陳述,國保大隊彭福明讓我說別人放在我這裏的東西是李海峰給的,承認了就放我,並且給我上繩,我受不了就認了。當時有北京市功道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了無罪辯護。

牡丹江公檢法人員根本就不理會彭福明等警察酷刑逼供的犯罪事實,卻去全力瘋狂抓捕、毆打當場其他在法庭外等待結果的眾親友,有四、五十名親友被綁架。當天三十多人被關押在牡丹江市公安局一樓審訊室,男性家屬和法輪功學員都被警察暴打過。有的不回答問題時就被加重迫害,有的把臉、眼睛打的青腫,有的衣服被撕扯壞。在公安局一樓審訊室的人都被非法關押五十二小時,晚上沒有報名的都被送往牡丹江看守所迫害。其中有五人被警察不經任何法律程序非法勞教。雞東男學員李崇頓被警察嚴重毆打,一隻眼睛被打壞後被非法判一年半。哈爾濱男學員彥成山的鼻子被打腫,並被上大掛,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哈爾濱的女學員張亞清受到不同程度毆打,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牡丹江西安區法院枉法判案,誣判法輪功學員趙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勝、張玉華三位法輪功學員四年徒刑。

殘疾人李永勝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關押迫害,被關押小號迫害近三個月,警察不讓家屬接見。為強迫李永勝放棄信仰,獄警和犯人對他瘋狂地拳打腳踢、用高壓電棍電擊、上大掛等等。李永勝堅忍不動,依然每天堅持煉功。惡徒把他劫持到小號酷刑折磨三個月,完全封閉與外界的一切往來,不讓家屬探視,於二零一一年年底才解除禁閉。

三、殘疾人姐妹因信仰被拘留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牡丹江市下肢殘疾的姐妹倆楊慧敏、楊慧萍(妹妹需坐輪椅,不能自理)因為堅持法輪功信仰,分別被牡丹江市公安局長安分局警察綁架,警察到姐倆在東五條路牡丹街附近開的店鋪蘋蘋數碼快照,強行驅走店內顧客,非法搜查,並到倆人的住宅劫掠大量私人物品。二人不配合迫害,零口供、零簽字。

當天晚約八點半,姐倆被非法行政拘留,關押到牡丹江市看守所。九月二十四日,姐妹倆提出要求行政覆議,並講述自己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的情況。九月二十五日,長安分局才讓家屬把倆姐妹接回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