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610辦公室」是人權惡棍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糾集的非法組織,專門迫害法輪功,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1、二零一八年六月上旬,吉林省政法委610頭目孫恒山在辦公室遭下屬狂砍數十刀,醫治無效死亡。
孫恒山,男,一九六一年六月出生,五十八歲。曾任吉林省紀委駐高法紀檢組長,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致死亡前任吉林省610辦公室主任。
其在職期間,一直執行江氏犯罪集團和中共的迫害政策。在吉林省政法委610操縱下,根據明慧網記載,二零一六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至少有840人受到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其中有8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離世;66人被非法判刑;31人被非法庭審;22人被非法起訴;24人被非法批捕;8人取保候審;29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強制洗腦及超期關押;286人被非法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102人被騷擾及綁架未遂。被迫害的840名法輪功學員中,至少有140人被非法抄家,被搶走及勒索現金460308元。
二零一七年吉林省共有2446名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公檢法司部門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遭受各種經濟迫害的法輪功學員72人次,迫害致死16人,失蹤1人,非法判刑100人次,非法庭審17人次,非法起訴15人次,非法批捕22人次,綁架712人次,騷擾1441人次,強制洗腦39人 次,流離失所11人次。
2、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長春市中級法院原中共黨委書記兼院長張德友嚴重違紀被雙開,七月二十日涉嫌受賄被起訴。
此前,張德友曾枉判法輪功學員孫景和。孫景和被非法判刑後,上訴到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張德友親自做了本案的審判長,在法律與正義面前做了邪惡選擇,維持對孫景和的非法判決。孫景和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疾病不翼而飛,做人的陋習全部改正。此事在當地有口皆碑。四百多村民簽名按手印支持釋放好人孫景和。
3、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院長張鳳軍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調查。張鳳軍在法院任職期間,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長春市高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永青非法開庭。開庭前,法院違法拒絕辯護律師出庭。王永青被誣判五年,現已被劫持到吉林監獄。
4、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德惠市法院院長袁中山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調查。袁中山從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先後在長春市寬城區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德惠市法院任職。
任期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尤其在任德惠市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時更是肆無忌憚,早已在明慧網的惡人榜上被曝光。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法院對被非法關押半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崔濤、王成順、郝傑、馬寶舫、張鳳秋、胡波、李瑞鳳、李紹珍、楊金玉、楊金鳳進行非法庭審,不讓他們自己請辯護律師,都必須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師。
構陷所謂的「證據」竟然是由國保大隊製作的光盤,大約十盤左右,裏面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截圖。開庭過程中公、檢、法相關人員沆瀣一氣,製造冤假錯案。
法院通知每位當事人只允許兩位家屬出庭,但必須得是非法輪功學員。進庭前還必須得到國保的允許,崔濤的老伴被德惠國保大隊婁興岩當場強行推出門外,楊金玉的母親被國保大隊的指導員魏永生等人拖走不允許進入法庭。
5、二零一八年七月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王君先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王君先在法院任職期間追隨中共江氏一夥竭力迫害法輪功,致使數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王君先,男,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吉林樺甸人,二零零二年七月任吉林市樺甸市法院紀檢組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副院長,二零零八年八月任副院長、邪黨組副書記,二零一一年八月調蛟河市任院長、邪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調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
王君先在樺甸市法院任職期間,從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樺甸法院至少對十五位以上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刑期從三年到十二年不等。他們被劫持到監獄,均受到強制洗腦和酷刑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王君先作為樺甸市法院中共邪黨組織的紀檢組長、副書記、副院長,是邪黨法院迫害法輪功的領導核心組成人員,對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的罪惡負有責任。
王君先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職務期間,對吉林市部隊轉業軍官法輪功學員白鶴,年輕的優秀女教師劉聖操、法輪功學員雷秀香、邢春榮(女)、邢春燕(女)等誣判負有罪責。
6、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吉林省四平市中共邪黨政法委書記孫豔軍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公職,並以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被移送檢察機關。
孫豔軍從一個小小的梨樹縣委副書記,在幾年之內官位升至四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所有「政績」只有一個,那就是追隨中共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
四平地區是吉林省迫害法輪功學員較嚴重的地區,當地的610人員、公安局國保大隊多次督促、脅迫、協同各市縣迫害全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石嶺子監獄、公主嶺監獄也在四平地區。四平市政法委書記孫豔軍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7、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吉林省松原市乾安縣法院副院長田博秋違紀被查。一個月前,該院已有四人被查:審委會委員、執行局長姚永德,執行監督庭庭長徐玖春,民一庭庭長張永民,審判員王清江。
田博秋,男,一九五八年八月生人,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從乾安縣人大法制辦主任(正科)職位上調入乾安縣法院任副院長、審委會委員,一直到落馬。從公開的消息看,他分管過立案、刑事審判、執行、法警等工作。
自江澤民邪惡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田博秋就一直在追隨江氏集團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法院與公安、檢察院及610邪惡組織(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互相勾結,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加重迫害。其中,有兩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後,被迫害致死。
這些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的案件在中國大陸時時都在發生,而中共邪黨是始作俑者,可被卸磨殺驢的都是被邪黨利用過的中共官員。奉勸那些還沒認清中共卸磨殺驢的本性的官員,若還不金盆洗手,天要清算時,後悔晚矣。天理昭彰,善惡有報。
惡報,並不是法輪功學員希望看到的。希望仍在參與迫害者能夠警醒,引以為戒,古人云;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正視自己的危險處境,做出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