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王君先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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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王君先,在法院任職期間追隨中共江氏一夥竭力迫害法輪功,致使數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給他們本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傷害和痛苦,罪業深重,受到了天理報應,於二零一八年七月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君先,男,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吉林樺甸人,二零零二年七月任吉林市樺甸市法院紀檢組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副院長,二零零八年八月任副院長、邪黨組副書記,二零一一年八月調蛟河市任院長、邪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調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

王君先在樺甸市法院任職期間的犯罪事實

從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樺甸法院至少對十五位以上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刑期從三年到十二年不等。他們被劫持到監獄,均受到強制洗腦和酷刑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王君先作為樺甸市法院中共邪黨組織的紀檢組長、副書記、副院長,是邪黨法院迫害法輪功的領導核心組成人員,對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的罪惡負有責任。以下是其部份犯罪事實: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頭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頭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日,樺甸市法輪功學員王秀雲等八人被警察綁架,他們被上大掛、電棍電擊、坐鐵椅子、塑料袋套頭往裏炊煙、用沾濕的餐巾紙糊臉等酷刑迫害。他們被構陷到法院後,為了掩蓋法輪功學員受酷刑迫害的真相,公、檢、法、政法委、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邪惡組織互相勾結,沆瀣一氣,樺甸市法院不通知家屬,阻止律師介入,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非法秘密開庭,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非法宣判,誣判王秀雲十二年,其他人被誣判十二年、七年、三年不等。此時王秀雲已經被迫害的不成人形,為掩人耳目,被送往醫院救治。為了推責任,公、檢、法、政法委、六一零邪惡組織勾結黑嘴子監獄,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凌晨,匆匆將王秀雲送往黑嘴子監獄迫害,僅十天,王秀雲就被迫害致死。時間定格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上九時,王秀雲年僅四十七歲。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樺甸市法輪功學員王小東在家挑水時被警察綁架,遭到惡警灌煤油、震腦機、老虎凳等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斷。檢察院曾三次退案,但在政法委、六一零邪惡組織的壓力下,還是被構陷到法院。法院無視王小東受到酷刑折磨,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不通知家屬非法秘密開庭,誣判王小東七年。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一零年法輪功學員王小虎再次被警察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焦玲、付仁江等,樺甸市法院於二零一零年九月非法開庭,十二月非法宣判,誣判焦玲五年、付仁江三年六個月、王小虎三年(王小虎曾在二零零二年六月綁架,被法院誣判七年)。

法輪功學員白晶志,在樺甸市紅石林業局工作。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大法,浪子回頭,不僅回單位上班,而且兢兢業業、髒活累活搶在前頭。在家裏對兄弟姐妹也和善了,也知道關心痛愛妻子。他卻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被警察綁架,後被構陷到法院,樺甸市法院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不通知家屬,不通知律師非法秘密開庭。第二天,白晶志的妹妹白桂芝、白桂英到法院質詢,卻被法院勾結六一零邪惡組織和公安警察將白桂英非法拘留。白晶志被樺甸法院非法判刑八年。白晶志時年八十歲的母親不解,兒子不務正業,生活無著落,做壞人時沒人管。修大法變好了,做好人過正常日子,反而被判刑。這不是不讓人過好日子嗎?!

白晶志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迫害。因白晶志拒絕寫所謂「轉化」的「五書」,長期受到酷刑迫害,於二零一四年五月被迫害致死,終年五十七歲。

在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間,被樺甸市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另有,徐貴軍、班慧娟夫婦,各被誣判十二年,段梁軍被誣判七年,劉玉和被誣判八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遲德明、馬友、毛春、郭成祥、黃雪林、金玉喜等,刑期不詳。

王君先在蛟河市法院任院長職務期間的犯罪事實

從二零一一年八月到二零一六年八月,王君先在蛟河市法院任院長和邪黨組書記職務,對法院的全面工作負責。其間,該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至少對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加重迫害,所犯下的罪惡,王君先負有直接責任。部份犯罪事實如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蛟河市四位法輪功學員丁玉彬、王秀蓮、李淑梅、李學花乘出租車去白石山後柳村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蛟河市白石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蛟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淑梅、王秀蓮、李學花住所被非法搜查、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很多私人物品。公檢法六一零邪惡組織合謀構陷,法院違反法定程序,不告知家屬聘請律師,非法秘密對四位法輪功學員判刑,李學花時年五十五歲,被誣判五年;李叔梅時年七十一歲,被誣判四年六個月;丁玉斌時年五十三歲,被誣判三年六個月;王秀蓮時年五十多歲,被誣判三年六個月。二零一二年九月,她們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監獄迫害。一直到此時,她們的家屬仍不知道她們已經被非法判刑。後來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她們已經被劫持到監獄。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蛟河市法輪功學員楊永梅在講真相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楊永梅家屬聘請維權律師遭蛟河市法院百般無理阻撓,不接律師手續,不接待律師。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份蛟河市法院偷偷對楊永梅非法庭審,誣判二年。二零一五年十月,楊永梅被從吉林市看守所劫持到長春市寬城區郭家村女子監獄迫害。

蛟河市法輪功女學員劉越與父親劉俊堂(時年七十五歲)、母親陸泊鳳 (時年七十一歲)一家三口因實名訴江,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綁架、抄家,搶走許多物品。劉俊堂於二零一六年八月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劉俊堂上訴,蛟河法院違法不辦理上訴手續,將劉俊堂直接劫持到吉林市監獄迫害。陸泊鳳被誣判四年;劉越被誣判八年。陸泊鳳、劉越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女子監獄。這是劉越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劉越於二零零一年曾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

蛟河市法輪功學員王俊傑,因訴江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綁架、抄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蛟河市法院暗箱操作,不通知家屬也不通知律師,對王俊傑非法秘密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律師去會見王俊傑時,才得知此情況。

王君先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職務期間的犯罪事實

二零一六年八月到二零一八年七月,王君先在吉林市豐滿區法院任院長、邪黨組書記職務。期間,該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至少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所犯下的罪惡,王君先負有直接責任。部份犯罪事實如下: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姜貴林,時年七十多歲,正在家中吃午飯,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搶走姜貴林的所有大法書、MP3和DVD影碟機等。姜貴林被構陷到豐滿區法院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輪功學員白鶴,原是部隊轉業軍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因不放棄修煉大法,被殘酷迫害,先後多次被綁架關押、非法勞教兩年。在這兩年裏白鶴遭受了酷刑折磨,被四把電棍電擊、襪子蘸痰盂裏的髒東西往嘴裏塞、拽兩腿在地上拖行等,差點失去生命。白鶴因起訴江澤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被蹲坑的警察綁架,並搶走電腦等物品。公檢法六一零邪惡組織互相勾結,阻止律師介入作無罪辯護,豐滿區法院偷偷開庭,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對白鶴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白鶴上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二審發回重審。律師五次到法院閱卷受阻。法院還逼迫家人辭退律師,被家人拒絕。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豐滿區法院秘密開庭後誣判白鶴二年八個月。

吉林市豐滿區法輪功學員劉聖操,女,時年二十八歲,是一位年輕的優秀女教師,因在集市上向民眾贈送年畫、福字,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被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豐滿區法院不提前通知劉聖操,也不通知家人聘請的北京律師,偷偷開庭。劉聖操質問為甚麼不通知律師,法官郭芮竟稱,北京律師不通知,公然知法犯法!所謂開庭,匆匆十分鐘收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劉聖操被豐滿區法院誣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上午,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雷秀香與其女兒在家,便衣警察謊稱水管漏了,將雷秀香騙至樓下綁架,從雷秀香身上搶到鑰匙打開家門,非法抄家,搶走雷秀香家中的大法書籍和一些真相資料和光盤等物品,還搶走幾張郵寄訴江的快遞回執。而且還問雷秀香的女兒是否也煉法輪功。把物品搶走之後,還把家門鑰匙也劫走了。雷秀香被構陷到法院後,豐滿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對其非法庭審,檢察院構陷意見,欲非法判刑五至七年,法院沒有當庭宣判。二零一六年九月份,家人去看守所送衣物時,被告知雷秀香已不在看守所了,經多方打聽,才知道雷秀香已被法院非法判刑,劫持到長春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邢春榮(女)、邢春燕(女),因起訴江澤民被警察綁架到沙河子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被轉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豐滿區法院秘密開庭,誣判緩刑。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迫害大法必受天理報應,停止迫害,立功補過,才有未來。當前還沒有受到天理報應的,不要執迷不悟,那是神一再給你悔罪改過的機會。機會遺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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