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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局長倪興余遭惡報被判刑十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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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對倪興余受賄案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判罰金60萬。

倪興余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四年任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期間受賄925.025萬元。今年三月,倪興余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倪興余長期追隨執行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滅絕政策,人們說他這是迫害好人遭了報應。

倪興余在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已禍及全家,妻子身患癌症長期住院,兒子離婚。兒媳婦家人一直在告他貪腐。

倪興余曾在江澤民老家揚州市長期任「610」頭子、公安局局副長。「610」是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倪興余不折不扣地執行迫害政策。據明慧網報導,多年來,揚州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包括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關精神病醫院、迫害洗腦、開除公職、經濟搞垮、任意抄家、株連家人,手段殘酷、陰毒令人髮指。

二零零五年,揚州江都市真武鎮法輪功學員戴加文被長期非法關押在江都市看守所、揚州市五台山醫院(精神病醫院)、江都市腦科醫院(精神病醫院),三年多遭受藥物迫害。

揚州江都市濱湖鎮法輪功學員展興茂,因多次進京上訪,先後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勞教二年(其中被非法延期一年)。回來後,又被「610」非法關押在揚州市五台山醫院、江都市腦科醫院,長達三年多,期間多次被強迫吃精神病藥物和被電擊。二零零四年下半年,展興茂從精神病院走脫,遭「610」惡人追捕。後來在監獄,展興茂受到包括毆打、電擊、吊銬、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長時間做奴工、灌食有害藥物等各種酷刑折磨。

揚州寶應縣法輪功學員林慶榮、李國花夫妻,四十多歲,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四在四川攀枝花山區一市場發放真相資料,遇特務,遭綁架。夫妻倆被綁架到揚州五台山精神病院數年,被強行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家裏孩子和老父親無人照顧。二零零七年元月二十七日凌晨三點,妻子李國花因講真相,被寶應縣公安局綁架,二零零八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囚禁於南通女子監獄。

倪興余,江蘇靖江人,一九五九年二月生,一九九八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任揚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任揚州市市委「610」 辦公室頭目;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五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局長、市維穩辦主任等;二零一四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鎮江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五年十月,任江蘇警官學院副院長。二零一六年九月,倪興余被免職,提前退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倪興余涉嫌嚴重違紀,被審查。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倪興余被立案調查。

倪興余被判刑應驗了「善惡有報」是真實不虛的,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和親屬起訴、控告。江澤民被送上審判台指日可待。執行江澤民迫害政策,周永康、薄熙來、萬慶良、王珉被判無期,徐財厚死於獄中。從中共十八大以來已經有超過440多名副省級高官遭惡報被判刑和整肅。倪興余被判刑入獄這只是報應的開始,他還將受到天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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